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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国经常账户顺差长期保持在合理均衡区间,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以来表现出较强的稳健性,经常账户顺差规模持续稳步增长,发挥了稳定国际收支和外汇市场的基础作用。 2020年以来多个经常账户顺差国出现顺差规模较大波动,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保持稳健增长。2020年全球疫情初始阶段,德国和日本经常账户顺差分别收窄7%和16%;2021年在低基数效应下,两国经常账户顺差恢复增长。2022年乌克兰危机以来,俄罗斯、挪威等少数能源供应国经常账户顺差增长,多数传统贸易顺差国经常账户顺差显著下降。2022年前三季度,德国、日本、韩国经常账户顺差分别为1022亿、778亿和257亿美元,较2021年同期分别下降57%、53%和60%。2020年以来,我国经常账户顺差持续呈现增长态势,顺差规模由2019年的1029亿美元增加至2022年的4019亿美元,年均增幅为66%,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保持在2%左右,持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 货物贸易是经常账户主要顺差来源,近年来很多顺差国受到多重因素冲击影响,但我国货物贸易韧性凸显、顺差增加。全球货物贸易顺差国大致可以分为工业产品出口国和能源资源出口国两大类,其中,德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主要通过制造业生产带动工业产品出口,同时也是重要的能源需求国。近年来,全球疫情叠加乌克兰危机,使得很多以工业产品出口为主的货物贸易顺差国面临多重冲击,尤其是2022年,德国、日本、韩国货物贸易顺差明显收窄甚至转为逆差。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2022年前三季度,德国和韩国的货物贸易顺差分别为867亿美元和175亿美元,同比下降53%和71%;日本的货物贸易为逆差850亿美元,2021年同期为顺差211亿美元。2022年,我国货物贸易顺差为6686亿美元,较2021年增长19%,延续近三年持续增加态势。 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稳固、贸易结构优化是货物贸易保持顺差的重要支撑。从出口看,我国产业门类齐全,制造业持续转型升级,出口商品中不但包括德国、日本、韩国出口中占比较高的汽车、机械等中高端制造业产品,也涵盖纺织服装等生活必需品,以及手机、电脑等日用电子产品,较好拟合疫情背景下的全球消费需求。同时,我国出口市场多元化,近年来对东盟和非洲出口占比逐年提升,有效弥补了欧美需求波动对出口的影响;德国出口中欧美占据七成多份额,日韩出口中非洲和拉丁美洲占比较低。从进口看,乌克兰危机抬升全球粮食和能源价格背景下,我国进口中食品占比较低,粮食自给自足能力强;同时,我国石油、天然气进口占比也低于日韩,并且我国能源进口来源稳定多元,2022年我国能源类商品进口金额增速为德国、日本、韩国的一半。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逆差总体收窄,除受全球疫情影响外也体现了新兴服务贸易的蓬勃发展,是经常账户顺差增加的另一影响因素。2022年前三季度,德国服务贸易逆差321亿美元,2021年同期为顺差21亿美元,日本服务贸易逆差338亿美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18%。德国、日本服务贸易逆差扩大主要源于信息计算机服务、商业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等逆差增加,同时德国边境较早开放拉动旅行支出逐步恢复。近三年,全球疫情蔓延背景下我国旅行逆差维持低位,但2022年在旅行逆差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服务贸易逆差进一步收窄9%,主要是其他商业服务和电信计算机信息服务顺差分别增长24%和66%,表明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增强,体现了近年来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的发展成效。 未来,我国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有助于推动货物贸易提质增效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我国经常账户稳健运行的基础。 2023-04-24/guangdong/2023/0425/2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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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吸收跨境债券投资总体增加,存量规模在主要新兴经济体的占比提升至1/3。我国宏观大局稳定,债券市场开放坚持循序渐进可控、平衡效率与安全的原则,境外对我国债券投资以中长期资金为主,我国吸收债券投资的稳定性相对较高。在内部基本面支撑下,未来外资仍会稳步配置人民币债券。 全球跨境债券投资总额稳步增加,近年来增速放缓。根据各国国际收支数据,本世纪以来各国吸收的债券投资(含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以及境内主体境外发债,下同)总存量由2000年末的6万亿美元增加至2021年的近40万亿美元。从变化看,2001至2007年全球吸收的债券投资年均增速达20%,占全部跨境投资(含直接投资、债券投资、存贷款等其他投资)的比重最高上升至24%;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全球吸收债券投资年均增速显著放缓至2%,尤其是2022年,受发达经济体大幅加息、全球经济下行和国际政治局势动荡等综合影响,全球债市普遍下跌,投资者信心趋弱,全球吸收的债券投资规模回落至32万亿美元,较2021年减少6.3万亿美元,在全部跨境投资中的占比降至18%。 近年来我国吸收债券投资较快增长,成为新兴经济体吸收债券投资的主力。2012年之前,我国年均吸收债券投资仅数十亿美元。2012年至2016年,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RQFII)不断完善,年均吸收债券投资增加至200亿美元以上。2017年以来,我国债券市场开放扩大,境外投资者直接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更加便利,“债券通”正式实施,我国国债等逐步被纳入国际主流指数,年均吸收跨境债券投资跃升至1000亿美元。2017年至2022年三季度,我国吸收债券投资增量累计近4300亿美元,仅低于美国、日本等,在全球位居第六位,与其他新兴经济体总和相当。2018年我国吸收跨境债券投资存量首次跃升至新兴经济体首位,2021年我国吸收跨境债券投资规模占主要新兴经济体吸收总规模的比重上升至1/3。 从中长期看我国吸收跨境债券投资的稳定性依然较高,阶段性调整不影响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大局。跨境债券投资容易受到市场条件变化的影响,波动性是各国吸收债券投资资金的共同特征。根据近年来的数据对比测算,我国吸收跨境债券投资的波动程度在全球处于较低水平,主要是我国坚持循序渐进可控、平衡效率与安全的原则推进金融市场开放,相关投资资金的粘性和稳定性较强。比如,我国债券市场首先对境外央行等长期投资者开放,然后随着债券纳入国际主流指数,吸引相关配置型资金进入,因此投资行为稳健的境外央行类机构和银行占比达七八成。2022年面临严峻外部环境,境外央行类机构和银行投资资金波动幅度较低,发挥稳定跨境债券投资基本盘作用。同时,跨境债券投资对我国国际收支稳健性的影响较低,主要是经常账户、直接投资等基础性国际收支持续保持合理规模顺差,能够有效吸收部分跨境资金双向波动的影响,支撑我国国际收支和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 人民币资产在全球保持相对优势,未来境外投资者仍会稳步投资我国债券市场。首先,我国经济运行长期向好,近十年平均经济增速保持在6%以上的中高速水平,尤其是2023年在全球经济下行背景下,我国经济企稳回升,将增强人民币资产吸引力。其次,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坚持以我为主,利率、汇率、资产价格走势相对独立,使得人民币资产在全球资产配置中呈现较好的分散化效果,具有多元化配置功能。第三,近年来人民币债券风险收益特征不同于其他新兴市场债券,而与发达国家债券更为接近,已逐步成为准安全资产,避险属性凸显。此外,当前我国债券市场外资占比较低,未来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2023-04-26/guangdong/2023/0426/2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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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陕西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4笔折合65.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湖南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1.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西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60.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2.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浙江籍俞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俞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折合2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江苏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8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6.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周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24.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河南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2月,马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8笔折合69.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45.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1.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北京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马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8笔折合2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3-05-05/guangdong/2023/0505/2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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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印发《关于精准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共同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的工作措施》,着力从三个方面支持东莞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着力“存量增效+增量突破”。积极争取先试先行政策试点落地,推进已落地政策试点扩容扩围。2023年以来东莞辖内银行共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金额约36亿美元,试点企业数和业务量在广东省地级市名列前茅。 ——着力“理念先导+科技赋能”。积极培育本土企业本币优先理念,不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2023年以来,东莞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人民币结算业务收支额达124亿元,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收支额逾590亿元。此外,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全力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多种应用场景,东莞辖内已有13家银行开通“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20家银行开通“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银企成功对接达成融资授信金额近2000万美元。 ——着力“把准需求+优化供给”。聚焦外汇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外汇服务,大力推动外汇业务电子化,节省企业脚底成本。2023年以来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名录登记新办业务、贸易信贷、贸易融资业务8万多笔,累计办理560多笔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业务,金额逾3000万美元。 2023-04-24/guangdong/2023/0424/2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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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汕头对外经济往来,推动潮汕籍侨胞合作发展,2023年4月7日,外汇局汕头市中心支局与多部门联合承办侨助汕头高质量发展大会。大会设置“局长在身边”惠侨咨询服务台,外汇局汕头市中心支局组建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的专家团队,向侨资企业宣讲最新外汇管理政策和外汇惠侨便利化举措,解答侨资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外汇业务难题和困惑,力行听侨声、纾侨困、解侨难、护侨益、聚侨力。 华侨华人、侨资企业是汕头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现有侨资企业占汕头全市外资企业近8成。近年来,外汇局汕头市中心支局聚焦改革创新,大力发展“侨”字特色跨境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开展侨汇结汇便利化试点,制定金融支持华侨华人投资试点措施,推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等多项跨境金融创新政策落地。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好各项外汇惠侨便利化举措,给予华侨华人更多贸易投融资便利,推动汕头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4-25/guangdong/2023/0425/2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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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2023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2022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于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2022年度年报数据(工商年检)。 二、请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于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报送2022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 三、相关申报主体可通过扫描“2023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微课堂二维码”(见附图)了解有关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通知。 附图:2023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微课堂二维码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3年4月23日 附图: 2023-04-23/guangdong/2023/0423/2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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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3年4月30日) 2023-05-04/guangdong/2023/0504/2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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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3.03 2023-05-06/guangdong/2023/0506/2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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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暨主题教育推进会。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曲吉山通报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对国家外汇局系统提出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郭树清就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艰巨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持续推进主题教育发表总结讲话,提出明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宣昌能主持会议,中央第三十三指导组组长叶冬松出席会议。 郭树清指出,必须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反腐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来看,金融领域反腐工作还有差距。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从范一飞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保持政治定力,牢固树立“越往后越严”的意识,坚决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腐败行为作坚决斗争,努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 郭树清强调,要以案为鉴,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意识,自觉增强党的观念,不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要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齐心协力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要从促进央行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尤其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思想淬炼、党性锻炼和教育培养。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让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 郭树清要求,要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根本任务和具体目标,把全系统主题教育不断引向深入。要教育引导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不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不良倾向,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提升工作、促进发展的实际举措。要在服务大局、为民办事、防化风险上积极作为、敢于斗争。要把检视整改、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有机融入到主题教育中,以问题整改成果检验主题教育成效。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把整治各种“花拳绣腿”“表面文章”当作重点,切实在跟踪问效中提升主题教育质量。 潘功胜要求,国家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反腐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严的基调,深刻认识金融反腐的重要政治意义,准确把握金融系统反腐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要对标中央要求,持续强化严的氛围,坚持严管严治。要坚持反面警示与正面引导相结合,推动国家外汇局系统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深刻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将正风肃纪与教育引导、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加强对年轻干部特别是重点关键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要贯通融合做实,坚持以案为鉴把正风肃纪反腐推向深入,将主题教育与推动外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营造纯净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环境。 曲吉山指出,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以案为鉴,持之以恒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下大力气管住“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落实好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健全纠治“四风”工作机制,对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纠治“表象在下面、根源在上面”的作风问题。要切实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统筹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各种工具和“四种形态”政策措施,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要大力营造良好清廉央行文化,在主题教育和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中,做深做透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清正廉洁,为金融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宣昌能强调,要始终牢记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通过扎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加强监督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把主题教育总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总结经验案例,认真检视整改问题,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成果、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行动,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中央第三十三指导组其他成员,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各司局、在京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各司局处长以上干部,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所属单位内设部门正职以上干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级干部,总行党委巡回指导组全体成员通过电视会议系统在分会场参会。(完) 2023-06-29/guangdong/2023/0628/2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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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更好支持总部经济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优化升级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并在北京、广东、深圳开展试点。 2023年6月30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标志相关试点政策正式落地实施。 试点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整合现有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政策要求,惠及更多企业;二是增大企业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三是支持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四是简化备案流程及资金使用相关材料审核。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扎实有序推进试点政策落实落细,指导主办企业做好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不断提升地区贸易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6-30/guangdong/2023/0630/2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