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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着力“拎好”大湾区“菜篮子”,近期外汇局肇庆市中心支局积极探索“三优化、三助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外汇便利化水平,帮助辖区农副产品企业扩大出口,增强出口创汇能力。 ——优化宣讲模式,助力企业用好政策红利。以金融专班为依托,向银行和农产品出口企业进行政策宣讲,详细解读农产品出口适用的外汇管理政策及具体业务操作流程、外汇及跨境人民币相关便利化措施等,帮助银行和企业用活用足外汇政策,提高出口创汇效益。 ——优化业务流程,助力企业加快资金回笼。进一步简化农产品出口企业结售汇流程,通过精简企业提交资料要求、优化银行审核权限等方式,缩短业务办理时间,帮助企业及时回笼资金。 ——优化融资服务,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优化跨境融资服务,创新贸易融资模式,深挖农产品出口各个环节的资金需求,指导银行进一步降低融资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产供销”供应链一体化经营,形成新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切实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下一步,外汇局肇庆市中心支局将持续探索创新有利于农产品出口企业发展的外汇便利化措施,以农业出口创汇为突破口,助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05-30/guangdong/2022/0530/2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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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9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广州南沙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召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政策发布会暨联合工作机制第一次全体会议。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副局长苏赟出席发布会并致辞。 苏赟副局长指出,QFLP作为落实国家支持广州南沙自贸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有利于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为广州市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扎实做好外汇登记和资金汇兑管理工作,推动国际资产管理机构落户南沙。欢迎各银行、托管人和基金公司把握试点机遇,用足用好金融改革政策红利。 随后,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召开广东省外汇管理政策调研座谈会,苏赟副局长主持会议,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等6家银行和小马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参加。会议听取了与会银企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等业务推进情况以及开展外汇业务的困难、诉求、建议,现场解答市场主体疑惑,鼓励银行积极推广外汇便利化改革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05-25/guangdong/2022/0525/2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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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发展与开放,更好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管理外汇风险,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措施的通知》(汇发〔2022〕1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外汇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充分响应企业对外汇服务的需求。二是丰富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类型,新增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三是完善银企服务平台,提升外汇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四是扩大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外汇风险管理。五是支持银行完善自身外汇风险管理,允许银行基于实需原则办理自身项下汇率敞口套保。 《通知》于2021年11月公开征求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绝大多数意见已经吸收采纳,具体意见采纳情况见《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22-05-24/guangdong/2022/0524/2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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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30/guangdong/2022/0530/2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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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2/guangdong/2022/0531/2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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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6/guangdong/2022/0526/2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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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日前,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了联合公告〔2022〕第4号(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公告》),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坚持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4月末,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138.2万亿元人民币,自2016年起稳居世界第二,共有1035家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总持债规模为3.9万亿元人民币,较2017年末增长了225%。彭博、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三家国际债券指数供应机构均已将我国债券纳入其主要债券指数。 《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稳步实现我国债券市场跨境联通和双向开放,共同树立统一开放的良好形象。为此,2020年以来,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共同努力,加强谋划,按照“一套制度规则、一个债券市场”原则,联合制定了《公告》,推动明确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整体性制度安排。 二、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有何调整? 获准入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范围没有变化,程序进一步简化,可投资范围扩展到交易所债券市场。 投资者范围方面,包括符合《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5〕220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及《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1号)等现行要求规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入市程序方面,境外机构投资者以法人身份入市。对于拟备案机构及已备案机构的新增产品,无需再逐只产品备案。对于已备案的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既可以保留现有债券账户,也可以归并至法人层面,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应当提供非交易过户服务。 入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持相关备案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后直接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行资质名单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查询,也可以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两种方式均无需另行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交易所将会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制定具体业务规则,明确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交易所市场开户、交易、登记、结算等事项。 三、结算代理与托管银行模式有何区别? 《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依法建设全国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体系,坚持一级托管为主的基本制度框架,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允许发行人和投资者自主选择债券托管模式,支持债券、资金等要素顺畅流动。 根据《公告》,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与托管银行模式并行,供境外机构投资者自主选择。 结算代理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与结算代理人自主协商以何种方式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安排,并到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账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不再要求提交结算代理协议。 托管银行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其境外托管银行,委托符合条件的境内托管银行进行债券托管。 四、对境内托管银行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境内托管银行应按照《公告》,依法合规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并做好数据和信息收集及报送等监测工作,全面执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各项监管要求。境内托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安排,切实履行实质性独立托管职责,将所托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财产与其他财产严格分开保管。 五、数据报送类型和频率有什么具体要求?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牵头组织开展交易报告工作,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境内外托管银行的数据报送方式、报送渠道、报送时限等相关具体要求进行明确。 六、相关资金汇兑政策具体有哪些? 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根据《公告》要求,及时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资金管理规定将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跨境管理政策,整合现有外汇管理要求,对业务登记、资金汇兑、跨境收支、外汇套保等进行明确,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2022-06-01/guangdong/2022/0530/2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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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5月27日,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联合公告〔2022〕第4号(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公告》),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2年4月末,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138.2万亿元人民币,自2016年起稳居世界第二,共有1035家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总持债规模为3.9万亿元人民币,较2017年末增长了225%。 在此基础上,为加强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按照“一套制度规则、一个债券市场”原则,联合制定了《公告》,在现行制度框架下,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统一资金跨境管理。 一是坚持以法人机构为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明确各方权责,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自主选择交易场所。 二是立足我国商业银行柜台、跨市场转托管、“债券通”业务等多年良好实践,坚持穿透式数据和信息收集,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境内托管银行提供债券托管服务。 总的来看,《公告》是深入推进中国债券市场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健全多元化投资者队伍,提升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与稳健性,有利于扩大资本项目流入,更好地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有利于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加快培育具备全球竞争力的托管银行,提升金融体系应对国际复杂局势的能力。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优化各项制度安排,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加友好、便利的投资环境,支持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水平金融开放格局,提高金融市场国际竞争力。(完) 2022-05-31/guangdong/2022/0530/2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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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5日上午,外汇局珠海市中心支局联合珠海市公安局、金融工作局等12个政府部门在珠海市香洲区正方优和汇“城市阳台”举办“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活动现场,外汇局珠海市中心支局重点围绕涉众型经济犯罪,向群众揭露常见犯罪手法,并积极传授“一看、二问、三谨慎”识别法,提高群众外汇业务识假防骗能力。 ——“一看”是看主体合法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外汇买卖、外汇结算等金融服务,群众应选择经批准的银行、特许兑换机构、银行授权外币代兑机构办理相关外汇业务。 ——“二问”是问银行外汇工作人员获取外汇业务风险的专业判断,避免落入外汇理财“陷阱”;问家人朋友获取投资经验,避免盲目相信造势宣传。 ——“三谨慎”是谨慎对待出入境口岸附近低价兜售外汇等情况;谨慎对待在商场、超市、街头铺位摆摊设点、拉人兑换外汇,或在网络和户外广告上投放外汇投资宣传广告等情况;谨慎对待投资小回报大等不合常理的外汇业务,仔细核实项目真实性,拒绝高利诱惑。 活动期间,外汇局珠海市中心支局还积极向市民派发《外汇业务政策问答口袋书》《经常项目业务操作指引》等宣传资料,解答群众问询,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2022-06-06/guangdong/2022/0606/2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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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通知 2022-05-31/guangdong/2022/0531/2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