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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江西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4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4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江苏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8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5.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36.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5笔折合172.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黑龙江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折合165.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7.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6月,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折合16.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9-10/qinghai/2021/0910/1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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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8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321亿美元,较7月末下降38亿美元,降幅为0.12%。 2021年8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进展、主要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有所下跌,全球股市总体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较大。但我国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济保持稳定恢复态势,发展质量继续提升,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1-09-10/qinghai/2021/0910/1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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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青海省分局副局长薛建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一岗双责”任务清单。国际收支处和外汇管理处党支部支委委员及相关人员参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一岗双责”任务清单从深化政治建设、强化履职担当、完善组织保障三个方面对落实总局“一岗双责”要求进行了责任细化,是青海省外汇管理系统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效落实和外汇管理业务工作质量有效提升的积极探索。会议强调,全省外汇管理系统要对照任务清单销号制落实,一手抓好外汇管理业务工作,一手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做到“三讲”。一是讲政治。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从外汇管理业务条线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二是讲法制。要围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业务监管等履职的关键节点和重点环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防范法律风险。三是讲管理。要从严加强管理,践行外汇为民理念,切实做到优化服务、规范管理,树立外汇管理部门良好形象。 2021-09-03/qinghai/2021/0903/1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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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按规定办理主体不一致业务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标注“非报关人”字样。但有时在申报截止日之前银行拿不到报关单,应如何处理? 答:银行应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加强对客户背景、交易模式等调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逻辑合理性。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可通过与企业核实、合理判断等方式,确定收付汇和进出口主体是否一致,是否需要标注“非报关人”。如果办理业务当时无法准确填报,银行事后业务跟踪中发现存在主体不一致情况的,应及时修改申报信息,在交易附言中标注“非报关人”字样。 2021-09-24/tianjin/2021/0924/1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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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8月,银行结汇13547亿元人民币,售汇1266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884亿元人民币。2021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0572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545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027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8月,银行结汇2091亿美元,售汇195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36亿美元。2021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6339亿美元,累计售汇14750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590亿美元。 2021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312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1697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1427亿元人民币。2021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5016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35328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484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114亿美元,对外付款489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20亿美元。2021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865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6364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2293亿美元。 2021-09-17/qinghai/2021/0917/1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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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外汇从国外汇入,姓与名拼音与国汉语拼音顺序相反,能否入账? 答:如果是境内个人,个人收入能否入账须依据外汇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判断,并不以是否同名汇入作为能否入账的依据。此外,对实际业务中遇到的拼音顺序相反但银行确需判断是否为同一人的情况,银行也可采取个人提供承诺函或境外开户凭证等其他方式灵活处理。 2021-09-10/qinghai/2021/0910/1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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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党史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辖区涉外企业准确把握外汇政策,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有效应对汇率风险,助力海东市涉外经济健康发展,9月8日,海东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区6家外汇暨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成员单位召开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动员会。 会议由外汇管理科负责人主持。会上,传达了上级局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动员会议精神,特邀了中国银行省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省分行外汇业务专家,以“积极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新常态”和“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及案例介绍”为题,进行了汇率风险管理宣讲培训。各银行就如何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进行了交流讨论,并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最后,海东市中心支局分管领导作会议讲话,强调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要求各银行从五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全力提升辖区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本次动员会,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外汇业务银行对汇率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了外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为有效发挥外汇暨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成员工作合力,打通服务涉外企业“最后一公里”夯实了基础。 2021-09-10/qinghai/2021/0910/1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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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6日至9日,海西州中心支局联合格尔木市支局赴金昆仑锂业有限公司、昆仑山矿泉水有限公司、青海东台吉乃尔锂资源有限公司、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开展调研,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外汇管理与服务工作紧密结合。一是持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调研组将外汇政策解读、宣传汇率风险管理知识作为此次调研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外汇局与银行合力,现场对企业开展汇率套期保值产品介绍、汇率避险案例和外汇衍生品政策的培训,介绍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试点业务,发挥银行贴近一线的优势和专业特长,实现对重点企业“一对一、面对面”上门辅导。二是倾听群众心声,掌握涉外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存在困难、业务需求。通过认真倾听企业汇报,深入开展交流讨论、参观生产一线等方式,对产品生产流程、出口情况以及企业融资需求、经营难点和未来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全面了解,为加快地区涉外经济发展明确了工作重点、指明了方向,多措并举推动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和银行外汇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2021-09-17/qinghai/2021/0917/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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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外汇管理处党支部以“重温峥嵘岁月 汲取奋进力量”为主题,组织支部全体开展集中学习,观看红色影片《血战湘江》,扎实完成9月份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学习观影,重温党走过的艰难历程,支部党员们感同身受、心潮澎湃,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即重温了党的峥嵘岁月,又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思想和心灵都经历了一场洗礼。 2021-09-24/qinghai/2021/0924/1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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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个人为自己购买人寿保险,指定境外个人为受益人,投保收益是否可以一次性申请大额换汇并且汇到境外? 答:需要先了解一下作为受益人的境外个人的身份,如果涉及移民的,境外身份是在投保前还是投保后取得的;之后需根据保险合同的合法性和相关条款来确定。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部门。 2021-09-24/qinghai/2021/0924/10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