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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帮助银行提高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举办了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工作视频培训会。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银行国际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业务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银行审慎经营意识和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水平,下一步,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将加强与辖内银行的沟通和交流,指导银行真实合规办理外汇业务。 2020-09-28/shaanxi/2020/0928/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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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折合5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河北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12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折合4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福建籍杜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5月,杜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31.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折合30.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折合2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夏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10月,夏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24.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浙江籍韩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韩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3笔折合19.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李某通过在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上刷卡,非法买卖外汇折合12.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王某通过个人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0.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11-02/shaanxi/2020/1102/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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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党支部参加了由外汇局陕西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党支部牵头开展的以“1+3+企业”为模式的“讲政治、善作为、稳企业、保就业”主题党日活动。 当天,由外汇局陕西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及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三家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党支部20余人组建的联学组赴渭华起义纪念馆,参观了渭华起义陈列大厅、渭华起义旧址,在庄严肃穆的渭华起义烈士纪念塔前肃立鞠躬默哀,并在党旗前重温入党誓词。生动的历史照片、承载时代记忆的历史文物以及感人的革命事迹,让每一位党员干部深刻感悟到了革命先辈为了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事业抛头颅、洒热血、不怕牺牲的英雄壮举,激发了在场党员干部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时代责任。 参观结束后,联学组在渭华起义纪念馆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讲政治、善作为、稳企业、保就业”联学联建主题研讨会,各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党支部就如何实践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工作谈体会讲感悟,结合实际工作,重点围绕“稳企业保就业、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介绍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就解决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中存在问题谈想法拓思路。 随后,联学组还邀请了交通银行渭南市分行国际部党支部一起走进辖内某企业开展座谈活动。座谈会上联学组详细了解了该企业外汇业务办理情况,就企业在外汇政策方面的诉求进行了细致的解答,为企业打破惯性思路,拓展融资渠道给予了专业化建议和精准化政策输送。 此次“1+3+企业”联学联建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将激励外汇条线党员干部持续践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制度,继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外汇管理系统专业优势,上下“一盘棋”,积极有效服务涉外主体,以实际行动展示基层外汇人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的新形象。 2020-11-02/shaanxi/2020/1102/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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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不断深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工作机制,结合辖区外贸企业规模较小、附加值较低、可替代性强、利润比较低的特点,特别是今年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要求党员干部严格贯彻落实深化党员干部服务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对自己联系的企业要做到“五个清楚”,即:清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清楚企业具体困难问题、清楚企业真实政策诉求、清楚企业市场订单就业情况、清楚企业金融外汇政策落实情况。 通过周密部署、统一落实,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持续推进组织党员干部深入重点涉外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和重点外贸企业融资对接工作,服务实体经济。先后走访企业13家,参与人数达37人次;组织开展银企对接4次;邀请市商务局、经合局参与了辖区重点外贸企业大走访及外贸融资对接工作;立足党员干部联系服务重点涉外企业机制,多渠道推动外汇管理政策宣传。今年3月份,辖内1家外贸企业产品顺利搭上中欧班列出口欧洲地区;先后向市政府、市人大等部门报送送阅件2份;将外汇宣传海报张贴到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汉中海关营业厅、各银行营业网点,将外汇管理政策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直接推送至市场主体,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截至8月底,辖区6家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的涉外重点企业累计获得银行人民币融资2.19亿元,全辖220家外贸企业累计通过5家银行获得融资39.04亿元;全辖跨境收支规模1.17亿美元,同比增长46.5%;全辖货贸规模1.41亿美元,同比增长51.68%,有效推进全辖对外贸易发展。 2020-11-02/shaanxi/2020/1102/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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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 2020-11-09/shaanxi/2020/1109/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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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放松对银行印制涉外收付凭证的要求,明确银行可使用电子形式《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电子凭证。二是银行可自主在“数字外管”平台修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三是进一步明确退款的申报原则和1年以上历史数据的修改方法。四是顺应代码编码变化,相应修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 《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同时废止。(完) 2020-11-09/shaanxi/2020/1109/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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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受到巨大影响的背景下,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发挥金融外汇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作用,认真落实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020年,受疫情影响,辖内某企业国外客户均未开工,订单同比下滑30%,销售量同比下滑30%;国内客户因为没有订单无法开工,影响了企业的正常销售。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针对企业境外销路难的问题,建议企业通过出口转内销的方式扩大境内销售。针对企业融资诉求,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建议该企业利用专用技术、专利进行抵押贷款,通过向银行推送外贸企业融资需求,推动银企融资对接。 2020-11-02/shaanxi/2020/1102/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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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针对宝鸡市某企业外债变更登记业务存在问题,对其外汇业务相关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进行约见谈话。 会议上,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围绕该企业外债变更登记业务存在的问题进行陈述和解析,该企业相关业务负责人对出现该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详细说明。该企业外汇业务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落实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开展的各项工作,加强学习,积极整改。 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科长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希望该企业及时纠改该笔外债变更业务,并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强化完善外汇制度学习机制,确保企业真实合规开展外汇业务。 2020-11-02/shaanxi/2020/1102/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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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9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43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6.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6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 2020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32.2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5万亿美元)。 2020-10-26/shaanxi/2020/1026/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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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0-10-26/shaanxi/2020/1026/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