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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0月,银行结汇8524亿元人民币(等值1289亿美元),售汇8341亿元人民币(等值1261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83亿元人民币(等值2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184亿元人民币,售汇768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50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340亿元人民币,售汇65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1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822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236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414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219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787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568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595亿元人民币。 2017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89894亿元人民币(等值13263亿美元),累计售汇97439亿元人民币(等值14364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7545亿元人民币(等值110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8550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040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489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438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03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65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847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835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124亿元人民币。 2017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607亿元人民币(等值2359亿美元),对外付款15603亿元人民币(等值235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4亿元人民币(等值1亿美元)。 2017年1-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2366 亿元人民币(等值23957 亿美元),对外付款169981 亿元人民币(等值25071 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7615 亿元人民币(等值1114 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11-16/ningxia/2017/1116/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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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00.82亿元人民币,流出118.97亿元人民币,净流入81.85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184.88亿元人民币,流入235.18亿元人民币,净流入50.30亿元人民币(见表1)。 按美元计值,2017年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30.12亿美元,流出17.84亿美元,净流入12.28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7.73亿美元,流入35.27亿美元,净流入7.54亿美元(见表2)。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7年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81.85 流入 200.82 流出 118.97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50.30 流入 235.18 流出 184.88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3.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7年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12.28 流入 30.12 流出 17.84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7.54 流入 35.27 流出 27.73 注: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2017-11-09/ningxia/2017/1109/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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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如何? 答: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下同)呈现双顺差,储备资产增加。 一是经常账户保持合理顺差,货物进出口呈现同比增长。2017年前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1063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2%。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3354亿美元,其中,货物出口和进口同比分别增长10%和17%,显示内外需持续改善带来外贸回稳向好。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转为顺差。2017年前三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608亿美元,可比口径上年同期为逆差3891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呈现净流入213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798亿美元,具体来看,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648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861亿美元,双方向均继续保持一定规模。 三是储备资产增加。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589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减少2941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598亿美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等减少9亿美元。 总体来看,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稳健,跨境资金流动形势进一步回稳向好,未来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基础将更加坚实。 2017-11-07/ningxia/2017/1107/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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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落实法规清理长效机制,逐年对不适应业务发展和改革要求的部分外汇管理法规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已宣布废止900余件外汇管理法规文件。 在此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连续7年定期更新《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布,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截至2017年6月30日,《目录》共收录发布外汇管理政策法规217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电子报关信息开放、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优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报送、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数据报送等。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强化监管能力建设,致力构建简明清晰的规则框架,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17-11-22/ningxia/2017/1122/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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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探索开展新型行政审批管理,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形成了“审批窗口+”的新型行政审批服务模式。通过管理与服务的深度融合,不断扩大外汇服务内涵,建立起外汇局与外汇银行、涉外企业间相互信任支持的桥梁。 在工作制度上,明确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规范审批流程,编制各类业务办理指南,明确办理依据、办理时限、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充分做好信息公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子网站上发布业务指南和审批事项所需资料等。落实申请人评议制度,及时听取申请人对窗口及其审批人员的意见、评价并督促整改。在业务办理上,建立标准化受理窗口,指定专人受理行政审批,在窗口显著位置张贴外汇管理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指南、审批流程图等,充分保护申请人对外汇行政审批事宜的知情权。通过电子邮箱、传真等“线上”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使98%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一次性办结”,有效提高行政审批的受理速度。在服务规范上,明确“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期办理、全程无忧”的服务承诺。对新设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政策辅导,使企业第一时间熟悉基本的政策法规及业务操作。 2017-11-28/ningxia/2017/1128/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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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9月末微升7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7年10月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1092亿美元,较9月末上升7亿美元。 10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境内外主体交易行为进一步趋向均衡,外汇供求处于基本平衡状态。国际金融市场上,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下跌,资产价格有所上升,综合各因素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今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不断优化,新兴动能加快成长,质量效益明显提高,稳中向好态势持续发展,推动跨境资金流动均衡发展,国际收支呈现基本平衡,外汇储备规模逐步回升后保持基本稳定。 展望未来,随着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国内外对中国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增强,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国际收支保持平衡有序的基础将更加坚实,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17-11-07/ningxia/2017/1107/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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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业务,指导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具体报送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6〕15号印发),制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17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及境外上市的境内非金融企业。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357,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17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1: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17年版) 2017-11-30/ningxia/2017/1130/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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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2.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1.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06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0.9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4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783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3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6万亿美元)。 2017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27.7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6万亿美元)。(完) 2017-11-24/ningxia/2017/1124/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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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月12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灵武市支局召开外汇银行座谈会,通报了2017年辖区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要求各银行进一步提高规范经营意识,强化对外汇业务人员培训,提高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准确性,切实保障外汇业务合规性。各银行表态要严格执行外汇政策,防范业务操作风险,进一步提升辖区外汇业务服务水平。 2017-12-07/ningxia/2017/1207/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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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建设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全面开放体系,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外汇市场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交往的窗口,是联系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枢纽。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促进外汇市场开放,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健康有序的外汇市场环境为进一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已初现基本平衡态势 近几年,在国内外多重因素综合作用下,跨境资本流动从长期净流入转向一段时期的净流出,我国外汇市场一度经历了高强度跨境资本流动冲击。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人民银行、外汇局等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采取宏观审慎政策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逆周期调控,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有力维护了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在我国宏观经济基本面、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及政策措施的共同作用下,2017年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外汇储备小幅回升,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稳中有升,对一篮子货币基本稳定。 (一)外汇市场供求更加平衡。2017年,银行结售汇逆差1116亿美元,同比下降67%。综合考虑即期、远期结售汇以及期权等影响因素,2017年2月以来我国外汇供求向均衡状态收敛,目前处于基本平衡状态。同时跨境资本流动更加均衡。2017年,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出1245亿美元,同比下降59%。其中,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分别净流出252亿、590亿、273亿和130亿美元,净流出规模持续下降。 (二)市场主体涉外交易行为更趋稳定。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市场环境下,企业、个人的涉外交易行为由单边转向多元,更多根据实际需求安排跨境收支和结售汇。2017年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结汇均呈现增长态势,跨境融资继续平稳增加,对外投资、个人购汇有序回落。 (三)外汇储备余额连续11个月回升。截至2017年末,外汇储备余额31399亿美元,较2016年末上升1294亿美元,自2017年2月份以来,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连续11个月回升。 (四)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稳中有升,对一篮子货币相对稳定。2017年,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升值6.2%;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编制的CFETS人民币篮子汇率指数上涨0.02%。 二、未来多种有利因素有助于降低我国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2018年,我国经济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国民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和韧性将不断增强,有条件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在全球经济持续回暖带来外需增长、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市场预期不断改善的背景下,我国国际收支和跨境资本流动将保持总体基本平衡。 高质量发展模式有助于强化市场的长期信心。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国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这将巩固境内外主体在我国投资、经营的长期意愿。 国内经济基本面总体良好仍是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稳定性因素。我国经济增速在世界范围内依然相对较高,尤其是经济结构逐步改善,总供求更加平衡,经济内生增长动力增强。国内产业链条和配套设施日臻完善,劳动力技术与企业需求的匹配度较好,有助于保障企业顺利经营并获得较高收益。同时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进一步升级,国内市场潜力巨大,将逐渐成为吸引企业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加之我国宏观政策目标明确、体制机制灵活,金融市场运行总体稳健、外汇储备充裕,应对和化解风险的能力较强。 全面开放新格局有助于跨境资本均衡流动。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通过进一步拓展开放范围和层次、有序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外资相关法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将吸引更多长期资本流入。金融市场相关改革和对外开放稳步实施,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资本市场更加积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形成更加便利、均衡的资本流出入局面。 国际经济金融运行保持平稳,外部环境将总体有利。2018年,全球经济总体上将延续复苏态势,IMF预计全球经济增速为3.9%,较2017年增速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美国消费和就业形势总体乐观,特朗普税改有助于推动美国经济,推高市场通胀预期;在内需增长势头增强和外部需求上升的推动下,2018年1月欧元区制造业PMI指数创下最高记录,德国、意大利、荷兰等欧元区经济体增长率有望进一步向好,总体上欧元区或将在2018年呈现超预期持续向好势头;日本GDP已连续7个季度正增长,日本制造业PMI指数连续16个月保持在荣枯线以上,日本央行近期提高了2018年经济增速预测区间;受益于全球经济复苏、大宗商品价格走强、国内改革成效初显等有利因素,俄罗斯、巴西、印度、南非等金砖国家的进出口较快增长,制造业PMI指数有所上升,总体经济表现也较为乐观。 当然也要看到,影响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一是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正常化可能趋同,产生共振效应,加之美国税改、基建投资、贸易保护主义等因素,可能对国际金融市场和国际资本流动造成一定影响。二是国际金融市场稳定基础仍不牢固。国际市场避险情绪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但部分发达国家股市持续高涨后的回调风险、部分地区政治风险和地缘政治冲突等都可能使市场避险情绪产生变化,加大跨境资本波动。三是国内经济金融部分领域风险依然存在。当前,化解经济金融重大风险仍处于关键阶段,企业杠杆率仍处于较高水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房地产市场、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领域问题尚在解决过程中,相关风险暴露和处置过程都可能对市场情绪和信心产生影响。 三、推动均衡管理,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 随着我国跨境资本流动趋于平衡,前期采取的宏观审慎政策已全部恢复中性。未来我国跨境资本双向流动将成为常态,总体上仍将保持基本平衡。下一步外汇管理部门将进一步推动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均衡管理:一是在管理目标上,理性看待外汇储备增减,更强调在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基础上,实现国际收支动态平衡。二是在管理理念上,坚持政策中性原则。外汇市场微观监管强调跨境资金双向流动政策标准的一致性:既支持合法合规资金流出,也支持合法合规资金流入。三是在外汇执法上,强调真实合法合规,强调执法标准跨周期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对违法的流出、违法的流入都严厉打击,重点打击地下钱庄、虚假交易、操纵市场等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正常秩序。 (一)实行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保障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用汇需求。二是服务贸易强国建设,支持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服务体系和政策框架,继续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三是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研究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的外资企业外汇管理新框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规范和引导,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重点支持境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 (二)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一是推动证券市场双向开放。继续推进境内股票、债券市场开放,完善“债券通”,研究“沪伦通”,支持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改革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RQFII、QDII、RQDII等)外汇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在更大空间配置资产的便利性。扩大境内商品期货等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二是建立健全开放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增加外汇市场深度,扩大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工具,拓展交易范围,推动市场开放,满足不同主体的避险需求。三是加强市场主体风险教育,引导企业树立“财务中性”意识,综合运用各类外汇市场工具开展套期保值,做好汇率风险管理。 (三)构建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的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构建银行部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丰富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的政策工具箱,包括以降低跨境资本大幅波动为目标的管理工具,如风险准备金;以银行和短期资本流动为重点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等,逆周期调节外汇市场短期波动,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和国际收支平衡。 (四)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框架。一是保持政策跨周期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依法依规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保持法律适用和执法标准跨周期的一致性,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二是坚持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核。履行反洗钱、反避税、反恐怖融资等审查义务,保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打击价格操纵、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三是坚持跨境交易“留痕”原则,加强穿透式监管。四是配合做好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 (五)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建设。一是继续加强与货币政策、汇率政策、跨境资本流动政策的协调配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充分发挥外汇储备保障对外支付、维护汇率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等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投资能力建设,不断优化货币和资产结构,在保证安全和流动的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三是服务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对外战略,统筹开展多元化运用,积极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向纵深发展。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外汇管理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坚持均衡管理的理念,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和实体经济发展,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原文刊载于财新网) 2018-02-12/ningxia/2018/0212/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