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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奉化支局对内控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订、补充,强化内控制度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同时,通过现场辅导、讨论交流方式进行培训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更好地执行内控制度。 2020-01-22/ningbo/2020/0122/1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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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江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企业召开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政策培训会,解读统计调查制度、业务指引、系统操作流程,强调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取得较好培训效果。 2020-01-22/sichuan/2020/0122/1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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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奉化支局有关同志赴奉化农商银行开展调研,实地了解了该行的个人外汇政策知识普及情况,并督促银行积极推进“双百双千”金融知识普及工程。 2020-01-22/ningbo/2020/0122/1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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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宁海县支局同志到社区开展个人用汇知识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折页、现场答疑方式向社区居民普及个人用汇知识。 2020-01-22/ningbo/2020/0122/1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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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创新工具的应用场景不断扩展,越来越多的外汇业务涉及到离岸信托,为理顺工作思路,防范风险,1月13日,北京外汇管理部举办了离岸信托业务交流会。资本项目处、中关村中心支行、辖内商业银行等2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对离岸信托的典型架构、业务开展流程以及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交流研讨,参加会议人员围绕特殊目的公司登记、财产转移、股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信托问题展开讨论,气氛热烈。本次会议一方面加强了外汇管理部门与银行的面对面交流,对离岸信托业务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为规范涉及信托业务提供了方向和思路。 2020-01-23/beijing/2020/0123/1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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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否开展境内再投资? 答: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开展境内再投资,原则上其经营范围中须含有“投资”字样,如果其经营范围中不含“投资”字样,再投资行为应具有商业合理性。 2020-01-22/jiangxi/2020/0122/1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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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资本近结汇后直接支付发生退款的,退回的人民币如何处理? 答:退回的人民币可转至其在原结汇银行开立的结汇待支付账户留存,有支付需求时,银行按相关规定办理。 2020-01-21/jiangxi/2020/0121/1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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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同名结汇待支付账户间的资金可否相互划转?划转需要申报吗? 答:可以相互划转,划转时,划出行应填报《境内收付款凭证》,及时申报相关划转信息。 2020-01-20/jiangxi/2020/0122/1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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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就疫情防控期间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外汇分支机构要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指导辖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二、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三、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四、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五、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六、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 另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汇发〔2019〕29号)实施时间由2020年2月1日调整至3月2日,银行应于2020年2月28日20:00前按原有账户类型代码报送有关数据。2020年2月28日20:00至3月1日20:00期间,按照汇发〔2019〕29号文件要求完成有关准备工作。2020年3月2日起开始按照更新后的账户性质代码报送有关数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辖内银行;各商业银行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416,68402365。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1月27日 2020-01-28/guangdong/2020/0128/1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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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为确保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正常处理,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放开时间顺延至2020年2月2日;延长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票据市场休市时间,2020年2月3日起恢复交易和清算结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将发布具体事宜通知。考虑到2月3日开市后到期资金规模较大,人民银行将运用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及时投放充足的流动性,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完) 2020-01-28/safe/2020/0128/15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