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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案情简介 RD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D公司)2012年7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等批发兼零售,以及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2013年3月,RD公司与境外D公司(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签订铁矿石销售合同,合同金额3061.44万美元。2013年3-5月间,RD公司收到转口贸易预付货款3061.44万美元,其将部分货款办理3个月定期存款,并以存单和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全额质押办理期限为90天的进口代付融资协议。协议到期后,RD公司办理转口贸易付汇2127.05万美元。RD公司办理付汇时共向银行出具了4份提单。检查人员发现,在该转口贸易中,RD公司采取即期收、远期付的结算方式,套利意图明显;进一步检查发现,4份提单虽为真实提单,但均为失效提单,即提单失效时间早于企业签订贸易融资合同时间和办理付汇时间。且RD公司并不真正拥有4份提单的货权,两份转口贸易合同也是虚假合同。RD公司采用虚假合同和无货权且已失效的提单向银行办理了虚假转口贸易付汇,属于“真单假贸易案件”。 二、 定性和处罚 RD公司在没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情况下向境外公司付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附件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三条“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与货物进出口一致”的规定,属于逃汇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当地外汇管理机构依法对RD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16-02-02/hebei/2016/0202/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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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案情简介 XSJ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SJ公司)是2010年10月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9700万美元。经营范围:在唐山市某区域改造项目A-01和A-02两个地块内从事普通住宅机器配套商业设施的开发、建设及物业管理。2013年7月23日,XSJ公司在ZG银行北新道支行办理了4700万美元资本金结汇,用于归还北京CY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Y公司)的人民币委托贷款。该人民币委托贷款为CY公司委托ZG银行唐山分行向XSJ公司发放的贷款,委托贷款合同约定贷款用途为用于“唐山XSJ中心”项目开发建设,合同金额3.5亿元人民币,期限36个月。但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归还XSJ公司向其他三家公司的借款,非用于其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范围。XSJ公司办理资本金结汇时提供的50份发票内容与人民币委托贷款真实用途不一致,构成了非法结汇行为。 二、 定性和处罚 SXJ公司利用与委托贷款真实用途不一致票据骗取资本金结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45号)第一条第三款:“(三)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外汇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发放委托贷款、偿还企业间借贷(含第三方垫款)以及偿还转贷予第三方的银行借款”和《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第四条第三款“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的规定,属于非法结汇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当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对XSJ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2016-02-02/hebei/2016/0202/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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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案情简介 YBGK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BGK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7日,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属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等业务。2013年5月7日至9日期间,YBGK公司收到外方投资者TPL国际有限公司投入资本金306.31万美元。2013年7月16日,YBGK公司向PF银行石家庄分行申请办理全额资本金结汇,结汇所得人民币1875.46万元,结汇用途为用于支付其与河北HHWY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HWY公司)7月11日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中标的设备的售后回租货款。但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YBGK公司无法提供合同中所列设备的购货发票。进一步检查发现,YBGK公司与HHWY公司已于7月15日签订了《终止合同》,即YBGK公司7月16日向PF银行申请结汇时所提供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实际已于7月15日终止。而YBGK公司在明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仍利用已终止的合同进行资本金结汇,属于恶意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 二、 定性和处罚 YBGK公司利用无效合同进行资本金结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三)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涌入证明文件。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的规定,构成非法结汇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当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对YBGK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2016-02-25/hebei/2016/0225/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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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户口簿、临时身份证)、外国护照、外国人持中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外交官证。自2016年1月1日起,银行为持有军人身份证或武装警察身份证的个人办理结售汇等业务时,还应审核其军人保障卡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证明材料,并在个人系统中录入居民身份证号码。此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个人须同时凭境外永久居留证才能办理结售汇等业务。 2016-03-18/hebei/2016/0318/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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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条件的跨国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 (一)具备真实业务需求; (二)具有完善的外汇资金管理架构、内控制度; (三)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电子系统; (四)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超过1亿美元(参加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境内成员企业合并计算); (五)近三年无重大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无重大外汇违规行为)。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内企业,货物贸易分类结果应为A类; (六)外汇局规定的其他审慎监管条件。 2016-02-02/hebei/2016/0202/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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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应为近三年执行外汇管理规定年度考核B(含)类及以上的银行。主办企业原则上选择不超过3家境内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作为办理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依据本规定对相关账户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 开户银行办理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后考核等次为B(不含)以下的(考核等次为C的除外),可以继续办理原有相应业务。 2016-02-02/hebei/2016/0202/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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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二)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三)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四)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五)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 2016-03-18/hebei/2016/0318/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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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等外汇局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2016-03-18/hebei/2016/0318/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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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官子女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可使用其本人外国护照办理。 2016-03-18/hebei/2016/0318/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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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T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注册资本22230万元,主要从事大型机械及运输设备制造及服务,产品主要行销香港、新加坡、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2013年2月1日T公司被外汇管理局列为B类监管企业。2013年2-9月期间该公司共有8笔计10568548.6美元的预收货款未进行义务性报告,共有10笔计2772509.71美元的预付货款未进行义务性报告。 二、定性和处罚 T公司未履行贸易信贷报告义务的行为违反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四)B、C类企业在分类有效监管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的规定,属于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的规定,当地外汇管理机关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2016-12-06/hebei/2016/1206/7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