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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1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502亿美元,较11月末上升278亿美元,升幅为0.86%。 2021年12月,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跨境资金流动活跃有序。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进展、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增加,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当前全球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国际金融市场仍面临较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但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1-07/guizhou/2022/0107/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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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根据总局关于开展法治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分局辖内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工作说明如下: 我分局根据总局下发的2019年《36家分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对照相关通知的具体要求,对2019年12月31日以来分局全辖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清理了因形势变化等原因与上位法不符、内容已调整被取代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现行开放政策及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要求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最终形成了分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计7件,具体目录见附件。 特此说明。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辖内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外汇综合处 2022年1月5日 2022-01-10/jiangsu/2022/0110/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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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宁波市分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关注市场主体在节能减排、绿色低碳方面的需求。近日,宁波市分局开展系列工作,我市碳排放跨境交易实现新突破。 宁波市分局和奉化支局上下联动,积极采取措施助推业务落地,一是对接企业,排摸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碳排放跨境交易流程,详细询问该业务办理进度、精准掌握企业金融服务需求。二是指导银行,打通堵点。宁波市分局帮助银行克服办理新业务的畏难情绪,在查阅大量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明确政策依据和操作流程。最终指导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将61.7万千瓦时光伏发电量形成的碳资产,跨境转让给碳排放量配额不足的境外公司,预计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25.6吨。 2022-01-03/ningbo/2021/1207/1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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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外汇服务,更好地支持涉外实体经济发展,近日,外汇局慈溪市支局赴辖内某家电企业开展外汇政策咨询服务。 慈溪市支局详细了解了企业涉外业务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外资产和负债状况等,并向企业详细解读了当前重点外汇管理政策及各项外汇便利化措施,加深了企业对相关政策的理解。此外,支局对企业做了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的专题培训,希望企业在当前人民币汇率弹性扩大、韧性增强的新阶段,要有效运用外汇产品规避汇率风险,更好地专注于主营业务。 2022-01-05/ningbo/2021/1215/1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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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帮助宁波市涉外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开展汇率避险“首办户”拓展行动,北仑支局积极响应,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和指导,引导辖内金融机构优化汇率避险服务供给。 近日,中国银行镇海分行成功为宁波某电器有限公司办理浙江省首笔“远期保”业务。在该业务模式下,企业依托政策性融资担保,无需提供质押担保,办理了3个月的远期结汇业务。该笔业务实现了政策性融资担保工具项下汇率避险业务的创新突破,为小微企业节省了汇率避险财务成本。 2021-12-03/ningbo/2021/1122/1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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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外汇局奉化支局举办个人外汇业务专题培训,辖内21家银行相关外汇业务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使辖区银行进一步加深了对个人外汇便利化政策的了解,对提升个人办理外汇业务的便利性和规范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1-12-08/ningbo/2021/1122/1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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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象山县支局联合辖内金融机构走进社区开展外汇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支局业务人员向社区群众、附近商家等发放宣传折页,以简明易懂的方式普及个人外汇政策,同时对现场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2021-12-24/ningbo/2021/1126/1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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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01-05/jilin/2022/0105/1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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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巩固辖内个人用汇便利化基础,内江市中心支局推动自律机制创新举办外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测试,全辖10家银行72个机构网点143名从业人员参测,合格率达7成以上。 内江市中心支局坚持“三个导向”为指南,以测促学、以学督改、以改求变强化暗访成果运用,辅以事后讲评引导银行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外汇相关政策,以及通报各参测银行的综合成绩,促使银行重视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推动银行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切实提升服务质效。 2022-01-10/sichuan/2022/0110/1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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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243亿元,支出16381亿元,顺差386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394亿元,支出14390亿元,顺差400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849亿元,支出1991亿元,逆差14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153亿美元,支出2552亿美元,顺差60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865亿美元,支出2242亿美元,顺差624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88亿美元,支出310亿美元,逆差2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862 602 贷方 20243 3153 借方 -16381 -2552 1.货物贸易差额 4004 624 贷方 18394 2865 借方 -14390 -2242 2.服务贸易差额 -142 -22 贷方 1849 288 借方 -1991 -310 2.1加工服务差额 71 11 贷方 75 12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45 7 借方 -19 -3 2.3运输差额 15 2 贷方 784 122 借方 -768 -120 2.4旅行差额 -401 -62 贷方 55 9 借方 -456 -71 2.5建设差额 25 4 贷方 82 13 借方 -58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6 -6 贷方 10 2 借方 -47 -7 2.7金融服务差额 0 0 贷方 21 3 借方 -20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99 -15 贷方 64 10 借方 -163 -2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10 贷方 262 41 借方 -197 -3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09 33 贷方 436 68 借方 -228 -3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6 -1 贷方 7 1 借方 -12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7 1 借方 -19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11-29/xiamen/2021/1129/1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