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8年09月29日) 2018-10-24/shenzhen/2018/1024/361.html
-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8年09月29日) 2018-11-01/shenzhen/2018/1101/364.html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8年09月29日) 2018-10-30/shenzhen/2018/1030/362.html
-
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截至2018年8月31日) 2018-10-11/shenzhen/2018/1011/357.html
-
身处鹏城,无时无刻不感受到改革奋进的气息。砥砺风雨40年,改革开放的沧桑巨变,也是外汇管理机制不断发展完善的侧影。深圳,作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先锋,在改革开放释放出的强大活力中,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命力。 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犹记得“只有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才能与时代同行”。回首汇改的历程,宛如跌宕起伏的大江大浪,拍打着祖国的南端,我们见证她的成长,续写着春天的故事。 开端:一声春雷,悄然变化 故事的开端,是1979年国家外汇管理总局设立,拉开了改革的序幕。彼时,外汇储备短缺,个人购汇管理严格。20世纪90年代,个人旅游、自费留学的购汇额度逐步提升至等值2000美元。到了1999年的时候,国家进一步取消因私用汇一年供汇一次的限制。 回想起那个时代,表哥毕业进入华为正式参加工作,由于工作关系,时常需要往返印度和东南亚出差,时常因为个人换汇问题焦头烂额。从前姑姑总是要帮他张罗提前换好外币现钞,由于出差安排不定,手头不宽裕的时候换多换少总是拿捏不准。放宽了购汇次数限制后,姑姑大悦,逢人就说现在政策好,是改革的春风到了! 发展:大国入世,追赶时代 变革带动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与时俱进、奋起革新的信念已深入人心。古语有云:“终日乾乾,与时皆行”。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向世界承诺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我国外汇制度迎来双顺差的考验。事实证明,在追赶时代的道路上,中华民族的儿女们不敢有丝毫懈怠! 正如国家外管局局长、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所说,“在开放的环境中适应开放,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历经20余年的探索与沉淀,我国由初期的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制度,逐步形成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高速发展、经济腾飞的要求。 同样是入世这一年,表嫂拿到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下决心辞职前往加拿大攻读法学博士。直到现在每每提起当初决定远赴异国的情形,她仍然会感慨,若不是那一年恰好放开了自费留学购汇的限制,给了她一个大胆的机会,或许也就没有那份执着支持着她不顾父母反对,毅然走出国门去看一看。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公派留学才是长辈眼中的荣耀。 高潮:外部冲击,保驾护航 正所谓,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在与国际游资多轮较量中,外汇管理机制成功应对多轮金融危机风险的冲击,在多变的国际形势中有效维护了外汇市场的稳定发展,经受住了经济周期考验。2006年以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稳居世界首位,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了有力支持。作为“沿海特区中的特区”,高度开放的深圳向世界呈现出年轻力量的蓬勃生机。对外贸易交易总额逐年攀升,国际经济交往日益密切,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升,走出国门的需求空前高涨。 改革的步伐愈发自信,中国向世人展现出开放的气魄与胸怀!2006年,个人购汇不再实行单笔限额政策,首次提出了“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的概念,次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明确规定个人结汇和境内居民购汇执行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限额的规定,极大提高了居民兑换外币的自由度。2007年,表哥到加拿大,与顺利拿到律师资格的表嫂团聚。 未来:引领时代,迈向美好 40年砥砺奋进,中国迈开了气壮山河的新步伐,捧出万紫千红的春天。故事仍在继续,新时代明确新目标,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在前进的道路上,改革围绕着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中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继续深化完善。 粤港澳大湾区这一重大规划的发布,让深圳又一次成为加强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排头兵,深圳将始终坚定不移的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 2011年起,我国进一步放开结售汇业务渠道限制,允许商业银行开办电子银行结售汇业务。老百姓可以足不出户,轻松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完成结售汇,省时省力,居民换汇更加便捷! 姑姑高兴地拉着我教她如何使用手机将表哥寄回的生活费结汇,还不忘乐呵呵地跟邻居探讨国际形势、汇率走势,她说小老百姓的满足就是很简单,生活越来越好,日子越来越便捷。 的确如此,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改革开放,改革发展的进程离不开外汇管理制度的保驾护航。在经济的蓝海中,只有不断完善和发展外汇管理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引领时代步伐,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019-03-26/shenzhen/2019/0326/445.html
-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从实行高度封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市场化、国际化的开放型市场经济体制,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等领域推出的重大外汇管理改革对贸易便利化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切实服务了我国的实体经济。值此外汇改革40周年之际,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对贸易收支便利化改革历程进行了回顾。 贸易便利化改革推进历程 所谓贸易便利化,就是一个国家行政机构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管理的时间更短、成本更低、手续更加简便。简而言之,贸易便利化就是通关便利化。 回顾外汇管理改革过往40年,是中国企业发展的40年,是中国金融发展的40年,更是中国实体经济发展的40年。 1979年,我国开始实行外汇留成制度;1994年,我国取消外汇留成制度,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允许企业凭有效单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1996年,我国宣布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通过改进外汇账户开立和限额管理,逐步扩大企业保留外汇自主权;2006年,允许企业直接到银行开立外汇账户;2007年,取消外汇账户限额管理,允许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主保留外汇。 2012年开始,我国正式开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两项改革给予绝大多数合规经营企业充分便利,企业办理业务平均时间大幅缩短,往返外汇局、银行间的“脚底成本”大幅减少,人力投入减少三分之一,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 据我行某货物贸易客户介绍,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前,企业到银行办理一笔进出口贸易外汇业务,要向银行提供贸易合同、发票、物流单据、报关单据等一系列材料,银行接到材料后要进行全面审核,再办理核销、贸易信贷登记等一系列手续,流程又长又繁琐,费时费力。“企业经常需要反复向银行补充资料,偶尔还要碰到海关、外汇系统网络故障,做一笔货物贸易项下外汇业务牵扯了企业很大精力。” 2012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取消进出口逐笔核销制度、出口收汇联网核查和贸易信贷事前登记,用“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取代过去年均4500万笔的进出口收付汇逐笔核销,行政许可项目从改革前的4大项19小项减至2大项4小项,精简幅度达到80%。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企业单笔平均收、付汇时间分别缩短70%和85%,投入的人力资源减少了三分之一,每年可为企业节省大量的人工、交通费用支出。 2013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将业务审核权限全部放给银行,同时大幅简化单证审核。服务贸易购付汇管理实现零审批,所有服务贸易购付汇均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无需审核单证。由于改革后绝大部分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企业可不提交审核单证,银行业务办理时间由原先20分钟以上缩短为5分钟;按2013年改革当年的全部企业业务量推算,银行业务办理时间可缩短100万个小时,大量节约了银行人员的人工成本。 积极促进对外贸易新发展 为了适应当前互联网新型支付方式的迅速兴起和普及以及新型贸易方式的蓬勃发展,招商银行在服务贸易客户方面一直在努力,一直积极配合外汇局充分促进跨境贸易市场的快速发展。 近来,外汇局在努力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电子化管理步伐。允许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满足银行和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电子化的需求;适应通关无纸化改革,协调海关向银行开放进口报关电子信息,便利银行运用大数据进行贸易付汇真实性审核;大力推进电子银行渠道建设,方便个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终端等非柜台渠道办理结售汇业务。 结合招商银行客户实际情况,针对“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我行已经在逐步推进外汇局有关贸易便利化的各项举措。例如,在电子银行渠道建设方面,我行的电子银行渠道的结售汇已占个人结售汇总额的80%左右,大大节约了个人往返银行的成本及排队等待时间。 日前,为更进一步简化A类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付业务流程,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市和浙江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纳入试点的银行、企业能享受到的便利化政策主要包括:优化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货物贸易外汇收入无需经过待核查账户;取消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简化对外付汇进口报关信息核验。我行作为试点银行之一,正在积极推进按照试点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货物贸易收付业务服务。 贸易便利化未来更可期 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高低对于对外贸易的发展至关重要。经过改革,当前我们在单证使用、电子化、通关时间等方面已经逐步改进,相信未来贸易便利化各项新制度出台又将进一步提升中国在全球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的整体排名,促进中国实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让我们共同期待! 2019-03-27/shenzhen/2019/0327/446.html
-
市各银行: 为进一步发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在我国金融改革创新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投融资便利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的批复》(汇复〔2018〕3号),我局制定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 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18年3月6日 附件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在我国金融改革创新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投融资便利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的批复》(汇复〔2018〕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限定在前海合作区内。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资本项目收入”,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企业外债资金和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调回资金。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试点企业”,指注册在前海合作区内,且近三年无重大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如有)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并需满足以下两条件之一: (一)上年度或近12个月实际纳税额大于或等于10万元人民币。 (二)港资企业。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以下简称试点业务),是指试点企业资本项目收入在支付使用时,凭《资本项目外汇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即可直接在银行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交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资料。 第六条 试点企业可选择深圳市内银行办理试点业务。 第七条 试点企业试点业务资金的使用范围应在经营范围内,遵循真实、自用原则,并参照现行资本项目结汇及支付管理政策执行。 第八条 外汇局对试点企业试点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试点企业享受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的额度为:试点企业资本项目收入发生额×宏观审慎系数。宏观审慎系数暂定为1,外汇局可根据外汇收支形势适时对宏观审慎系数进行调节。 宏观审慎系数小于1时,试点企业资本项目收入中不享受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的部分,按照现行资本项目结汇及支付管理政策执行。 第九条 试点企业办理试点业务时,需如实向经办银行填报资金用途,并对“近三年无重大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书面承诺。 第十条 试点企业需留存近两年对外支付单据等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以备银行和外汇局事后监督核查。 第十一条 外汇局将不定期对试点企业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企业涉嫌违规行为,将取消试点业务资格,并依法查处。 第十二条 银行在办理试点业务时,应遵循行业自律准则,进行尽职审查和事后监督,审核试点企业资质和资金用途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发现企业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将不定期对银行办理试点业务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尽职审查不深入、事后监督不到位、应报情况未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暂停或取消银行试点业务资格。 第十三条 银行需按季度汇总试点业务办理情况,并于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由各分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上报《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业务季度报表》(格式见附表)。 第十四条 其他未明确事项,参照现行资本项目结汇及支付管理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业务季度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季度: 20___年__季度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名称 资本项目收入种类 收入币种 支付日期 支付币种 支付金额 (折万美元) 对手方名称 资金用途 合计 / / / / / / / 注:资本项目收入种类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企业外债资金和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调回资金。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18-03-08/shenzhen/2018/0308/452.html
-
市各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外汇总局工作部署,2019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主体 (一)FDI(指外商直接投资,下同)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接受外国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伙企业、合作项目等),接受外国投资的银行暂时无需参加。 (二)ODI(指境外直接投资,下同)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二、报送方式 (一)FDI存量权益登记。近期,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和外汇局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9〕105号)。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http://www.lhnb.gov.cn)报送2018年度存量权益数据,商务部每日定时将企业数据推送至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联合年报系统接受全国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在线填报数据信息,实行分类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及登陆方式如下: 第一类:通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其中包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系统设计: 1、已参加2018年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进出口企业代码直接登录联合年报系统。 2、2018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018年12月31日24时前已通过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联合年报系统已提前为企业注册用户,企业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进出口企业代码申请找回密码,再登录联合年报系统。 3、2018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018年12月31日24时前应在商务主管部门申报但未申报设立备案的,请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注册新用户,再登录联合年报系统。 第二类:直接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审批/备案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主要包括: 1、 工商管理部门相关:合伙企业 2、银监会相关:商业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资银行 3、保监会相关:保险公司 4、证监会相关: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 系统设计: 1、已参加2018年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直接登录联合年报系统。 2、2018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请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注册新用户,再登录联合年报系统。 (二)ODI存量权益登记。各境外直接投资主体仍按原操作模式,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或通过百度搜索“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报2018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登记的数据应按照第一层级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外SPV)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填写。 三、报送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四、外汇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未按规定报送的,外汇管理部门将在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涉及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外汇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19年3月28日 2019-03-29/shenzhen/2019/0329/448.html
-
市各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外汇总局工作部署,2019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主体 (一)FDI(指外商直接投资,下同)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接受外国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伙企业、合作项目等),接受外国投资的银行暂时无需参加。 (二)ODI(指境外直接投资,下同)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二、报送方式 (一)FDI存量权益登记。近期,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和外汇局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9〕105号)。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http://www.lhnb.gov.cn)报送2018年度存量权益数据,商务部每日定时将企业数据推送至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联合年报系统接受全国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在线填报数据信息,实行分类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及登陆方式如下: 第一类:通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其中包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系统设计: 1、已参加2018年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进出口企业代码直接登录联合年报系统。 2、2018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018年12月31日24时前已通过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联合年报系统已提前为企业注册用户,企业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进出口企业代码申请找回密码,再登录联合年报系统。 3、2018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018年12月31日24时前应在商务主管部门申报但未申报设立备案的,请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注册新用户,再登录联合年报系统。 第二类:直接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审批/备案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主要包括: 1、 工商管理部门相关:合伙企业 2、银监会相关:商业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资银行 3、保监会相关:保险公司 4、证监会相关: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 系统设计: 1、已参加2018年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直接登录联合年报系统。 2、2018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请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注册新用户,再登录联合年报系统。 (二)ODI存量权益登记。各境外直接投资主体仍按原操作模式,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或通过百度搜索“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报2018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登记的数据应按照第一层级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外SPV)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填写。 三、报送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四、外汇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未按规定报送的,外汇管理部门将在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涉及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外汇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19年3月28日 2019-03-29/shenzhen/2019/0329/447.html
-
深化粤港澳合作,助力大湾区建设,深圳跨境金融领域创新再添新篇章。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同意,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推动、协调、组织下,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中银香港推出“中银香港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业务”。3月20日,深港首笔代理见证开户业务在中国银行深圳人民南支行成功办理。 “中银香港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业务”是由中银香港在港机构提供代理见证服务,由内地中国银行提供个人账户的开户与审核,为香港居民开立内地账户的金融服务。香港客户只需携带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前往中银香港任一网点办理见证手续,无须亲身前往内地中国银行网点,即可开立内地中国银行个人Ⅱ、Ⅲ类账户。账户激活后便可在香港轻松管理内地中国银行账户,绑定电子支付app,尽享大湾区消费支付便利。 据悉,近年来,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导下,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积极推动深港跨境金融合作,不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成多币种资金清算渠道和支票联合结算机制,深港两地美元、港币、人民币资金可实时清算,支票也可流通使用,并开办香港电子支票托收和跨境电子支票缴税业务,彻底打通两地资金流动的血脉,加快深港之间资金结算速度,大大缩短资金在途时间,为促进深港两地社会经济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创新跨境移动支付服务,满足大湾区消费者现实金融服务需求。2018年10月起,微信香港钱包在大湾区先行运行,商户覆盖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消费时会自动将需要支付的人民币金额,换算为对应的港币金额进行支付,有效解决香港居民内地消费使用移动支付的难题,使得两地居民共享移动支付的安全和便捷。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邢毓静表示,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业务是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深港两地经济往来密切,每年香港居民到访广东高达7000多万人次,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对香港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业务有很大的实际需求。香港居民在内地通过电子支付方式进行住宿、交通和购物等消费需求强烈,但因香港本地账户无法直接绑定内地的支付工具,还需先到内地银行网点开立账户后才可绑定使用。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业务实现了政策创新,使得香港客户无需亲临内地银行,足不出港就可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满足了大湾区居民便捷移动支付服务需求,助力大湾区优质生活圈建设。 邢毓静表示,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业务着眼于粤澳港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不仅实现了支付场景多元化全方位覆盖,更为湾区金融基础设施改革创新起到了示范作用,为未来三地跨境金融、财富金融、消费金融等进一步联通奠定了基础。 2019-04-01/shenzhen/2019/0401/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