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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同时在一个复杂多变的世界中,防范跨境资本流动的过度冲击,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是我们的双重使命。 全球跨境资本流动的动态演进 跨境资本流动是经济全球化的伴生物,有助于推动资金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并且带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传播和流动,有助于全球经济增长。同时,跨境资本流动具有逐利性、顺周期和易超调等特点,短期内资本的大规模无序波动可能对经济金融带来冲击。从历史上看,新兴经济体曾多次出现跨境资本“大进大出”,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当资本大量流入时,压缩了新兴经济体货币政策的操作空间,推升了资产价格,一定程度降低了新兴经济体推动经济改革和结构转型的动力。当资金大规模流出时,可能导致货币贬值、金融市场剧烈动荡、金融体系脆弱性增加,进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本世纪以来,全球跨境资本流动主要经历了两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0~2013年,国际资本高强度流入新兴经济体。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前,资本流入主要是因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速度较快,资本回报率较高;国际金融危机后,资本流入则是因为主要发达经济体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国际市场流动性泛滥。第二个阶段是2014年以来,国际资本开始从新兴经济体流出。主要是随着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放缓,发达国家货币政策分化,特别是随着美联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退出并启动加息,跨境资本流动开始转向。目前全球经济增长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主要国家都面临不少风险因素,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跨境资本流动扑朔迷离,跨境资本流动的流量、流速、流向、结构都处于动态的变换之中。 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的一个重要共识,就是国际宏观经济和宏观审慎政策合作的重要性。主要经济体进行政策调整时,应充分考虑其对全球经济的溢出效应,共同维护金融稳定。IMF总裁拉加德2016年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演讲时指出,“全球一体化程度的加深提高了产生溢出效应的可能性——通过贸易、金融或者信心的影响。随着一体化继续推进,有效合作对国际货币体系的运转至关重要。这要求所有国家集体行动。”近年来,国际社会在G20、IMF、FSB等框架下也开始努力推动协调合作。在这种大环境下,脆弱的经济体应积极推动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和进出口结构、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各国政策当局应实施恰当的宏观审慎政策,对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波动与跨市场风险传播进行宏观、逆周期的调节,防范系统性风险。 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的特征及变化 受全球资本流动格局的变化影响,本世纪以来,中国跨境资本流动呈现出两个阶段的特征。第一个阶段是2000~2014年上半年,中国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双顺差,外汇储备规模快速上升,资金大规模流入中国。国际金融危机前,直接投资流入规模较大;国际金融危机后,证券投资、外债等其他投资资金占比开始提升。第二个阶段是2014年下半年以后,中国经常账户呈现顺差,但资本账户出现逆差,且资本账户逆差开始大于经常账户顺差,跨境资本开始流出,外汇储备由升转降。从时间、流向等方面看,中国与全球跨境资本流动格局保持高度一致。 两个值得关注的变化:一是市场主体对外资产快速增长。以前中国对外资产基本由官方外汇储备形成,官方对外资产占比最高时超过70%。近年来,中国对外资产发生了结构性变化,通过外汇储备形成的官方对外资产下降,市场主体持有的对外资产上升,截至2016年底,官方、民间持有的外汇资产各占50%。二是市场主体对外债务减少。前几年美联储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美元利息成本较低,中国企业借入了较多外债;近两年,美联储退出QE并逐步加息,美元利率有所上升,美元汇率有所走强。同时,中国的国内利率有所下降,在低利率环境下,中国企业从国内融资更容易,开始倾向于加快偿还美元外债,降低高杠杆经营和货币错配风险。201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本外币全口径外债从2014年底的1.8万亿美元下降至1.4万亿美元,其中外币外债由9000亿美元降到7500亿美元。2016年二季度以来,中国企业外债去杠杆化进程告一段落,外债规模开始回升。 当前向均衡状态收敛:外汇储备、银行结售汇、跨境收支差额、美元指数等指标显示了外汇市场的变化趋势。2015年12月,美联储第一次启动加息,2015年第四季度美元指数上升了2.4%,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经历了高强度波动。2016年第四季度,美联储加息升温,加上美国大选因素,美元指数上升了7.1%,但和2015年四季度比较,中国外汇市场波动明显减弱。2017年1月份以来,中国外汇市场表现趋稳,2月份、3月份外汇储备增加,跨境收支经历了17个月逆差之后,由逆转正,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入趋向均衡。 未来跨境收支具有良好的稳健基础:一是中国经济正处于中高速增长区间,随着中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未来中国经济增长将更有质量、更有效率;二是中国经常账户顺差保持在合理区间,2016年经常账户差额占GDP的比例为1.8%;三是中国仍将是境外长期资本最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重要投资目的地之一;四是中国外汇储备充裕。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商来华直接投资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近年出现快速增长,2016年增速超过40%。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体现了综合国力的提升、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产能合作以及简政放权稳步推进等,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转型,促进世界和被投资国经济增长,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但对中国外直接投资中有一些非理性和异常的投资行为,如大额非主业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行为等。有的企业在自身高负债情况下,依然大额举债到海外开展收购;还有的市场主体在对外直接投资的包装下,非法转移资产。 中国政府一直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互利合作,遵循“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和政府引导”的对外投资管理原则。外汇管理也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但汲取20世纪八十年代日本对外投资快速增长的经验和教训,中国企业走出去,走得“快”不等于走得“好”,走得“稳”才有可能走得“好”。对外投资并购像一束带刺的玫瑰,美丽芳香,但小心刺破双手;有时候像沙滩上捧起的沙子,看上去抓住了,但是最终从手心滑落。过去几个月,随着宏观审慎政策的调整实施,中国对外投资增长速度有所下降,市场主体逐渐回归理性。 外商来华直接投资 2016年,中国吸引外资规模在全球排名第三位,在新兴经济体排名第一位,外商投资结构逐步升级改善,流入高附加值服务业以及高新技术制造业的外资继续增长。考虑到中国经济的增长、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以及庞大的市场潜力,中国仍是对长期资本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之一。 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主席在出席2017年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将积极营造宽松有序的投资环境”。外汇管理政策方面,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基本可兑换,资本金意愿结汇,增资、减资、转股、撤资等真实合规的资金汇兑和支付不受限制。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是经常项目,属于可兑换范畴。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可用于境内再投资,也可自由汇出。利润汇出需符合真实性、合规性要求,包括按照中国《公司法》要求,需对以前年度亏损进行弥补,要提供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在中国的完税证明。这四个条件不是新条件,而是一直存在并且具备合理性的要求。 中国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及取向 中国在制定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时,坚持以下两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开放,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坚持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止跨境资本无序流动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带来冲击,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基于上述两项原则,中国的外汇管理政策有下述几个基本内涵: 第一,“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中国外汇管理不会走回头路,不会再走到资本管制的老路上。20世纪末,中国实现了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进入21世纪以来,资本账户可兑换程度逐步提高,直接投资项实现基本可兑换;通过通道开放的方式稳步推进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包括QFII、RQFII、QDII、RQDII、沪港通、深港通等。这些中国已经实现的开放政策不会取消。 第二,审慎有序推动中国资本项目开放。2016年,中国资本项目开放有很多亮点,包括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开放和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优化沪港通政策,启动深港通试点;深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改革,弱化额度限制及锁定期约束等。改革不能仅有目标,更需要达成目标的策略。资本项目开放进程应与经济发展阶段、金融市场状况、金融稳定性相适应。在不同时期,要充分考虑内外部多重因素,找准资本项目开放的重点、节奏、步骤等。 第三,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市场监管体系。构建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的预警和响应机制,进一步丰富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箱。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在现行法律法规和外汇管理政策框架下,开展市场监管和市场执法,严厉打击外汇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中国法律法规和外汇管理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健康、稳定、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 第四,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过去一段时间,人民币汇率在双向波动中保持基本稳定,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窄幅波动,人民币兑美元呈现有升有贬的双向波动。下一步,要继续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汇率政策的规则性、透明性,引导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下的基本稳定。同时,根据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进一步增强汇率弹性,保持汇率在调节国际收支平衡中的功能。 中国外汇储备的经营与管理 近两年来,在国内外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中国的外汇市场和跨境资本流动经历了高强度的冲击和考验。2017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形势趋于稳定,跨境资本流动趋向均衡。2017年3月底,中国外汇储备规模3.01万亿元。与国际主要经济体相比,中国外汇储备规模位居第一,并且远超过第二名,占全球外汇储备的近30%。 一个国家持有多少外汇储备算是合理的水平?国际、国内没有统一标准,需要综合考虑一国的宏观经济条件、经济开放程度、利用外资和国际融资的能力以及经济金融体系的成熟程度等。无论是以传统的指标衡量,还是以IMF经济学家提出的综合指标衡量,中国外汇储备都是充足的。 影响中国外汇储备变动的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的变动。中国外汇储备以美元计价报告,非美元外汇储备折算成美元,汇率会对储备变动产生影响,储备投资的债券、股票等资产价格每个月都在变动,成为影响外汇储备变动的重要因素;二是多元化运用,比如设立丝路基金、中拉产能合作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等,外汇储备出资后,需要从外汇储备数据中扣除;三是人民银行在外汇市场的操作。 中国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坚持安全、流动、保值、增值原则,进行审慎、规范、专业的投资运作,优化并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和投资策略,尊重国际市场规则和惯例,维护和促进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中国无意通过货币贬值提升竞争力,既没有这样的意愿,也没有这样的需要。人行向市场提供外汇流动性,旨在防止汇率超调和“羊群效应”,维护市场稳定。中国努力在提高汇率灵活性和保持汇率稳定之间求得平衡的做法,对国际社会是有利的,有效避免了人民币汇率无序调整的负面溢出效应和主要货币的竞争性贬值。 (原文刊载于《当代金融家》杂志2017年5月刊) 2017-05-24/shenzhen/2017/0524/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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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4月,银行结汇8308亿元人民币(等值1207亿美元),售汇9334亿元人民币(等值135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026亿元人民币(等值14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847亿元人民币,售汇87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88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62亿元人民币,售汇60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4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714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65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50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3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56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1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873亿元人民币。 2017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34164亿元人民币(等值4961亿美元),累计售汇38005亿元人民币(等值5519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3841亿元人民币(等值55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250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564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313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65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36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707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3023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91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112亿元人民币。 2017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711亿元人民币(等值2137亿美元),对外付款15766亿元人民币(等值229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055亿元人民币(等值153亿美元)。 2017年1-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1367亿元人民币(等值8912亿美元),对外付款64157亿元人民币(等值931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790亿元人民币(等值40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5-24/shenzhen/2017/0524/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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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3月,银行结汇9998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亿美元),售汇10798亿元人民币(等值156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800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545亿元人民币,售汇100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8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53亿元人民币,售汇77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1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93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93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30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1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87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936亿元人民币。 2017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25855亿元人民币(等值3755亿美元),累计售汇28670亿元人民币(等值416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815亿元人民币(等值40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465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91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25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19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5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6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30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54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37亿元人民币。 2017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225亿元人民币(等值2499亿美元),对外付款18425亿元人民币(等值267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199亿元人民币(等值174亿美元)。 2017年1-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6656亿元人民币(等值6775亿美元),对外付款48392亿元人民币(等值702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736亿元人民币(等值25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4-26/shenzhen/2017/0426/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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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明显好转,请问4月份情况如何? 答:4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延续回稳向好势头。主要表现:一是境内外汇供求更趋平衡。2017年4月份,银行结汇同比增长5%,售汇下降2%,结售汇逆差149亿美元,同比下降37%;远期结汇签约同比增长81%,远期售汇签约下降24%,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51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逆差13亿美元。综合上述银行即远期结售汇以及期权等外汇供求因素,4月份境内外汇供求继续处于基本平衡状态,并且总体好于3月份。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较3月份下降。4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153亿美元,环比下降12%。其中,人民币收付款逆差100亿美元,下降11%;外汇收付款逆差54亿美元,下降13%。另外,从7日公布的4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看,已连续3个月上升,4月末比3月末增长204亿美元。 境内主体涉外收支行为总体平稳。第一,市场主体结汇率略有提升、购汇率保持基本稳定。4月份,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3%,较一季度上升1个百分点;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8%,与一季度基本持平。第二,企业跨境融资继续增加。4月末,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外币进口跨境融资余额较3月末增加20亿美元,已连续14个月增长。第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回归理性。2017年以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更加平稳,流向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投资占比有所上升。第四,居民个人购汇进一步回落。4月份,居民个人购汇规模同比和环比均有所下降,目前处于近一年半的最低水平。 总体看,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经济增长的稳定性不断增强,未来发展潜力依然较大;同时,金融市场扩大开放的效果继续显现,进一步巩固了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平稳、均衡发展的基础。 2017-05-24/shenzhen/2017/0524/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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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末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近期外债形势和外债管理改革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2016年末我国外债规模总体情况。 答:总体来看,2016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呈稳步回升态势,风险总体可控。截至2016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4207亿美元,较2015年末增加377亿美元,增幅为2.7%,外债总规模连续三个季度稳步增长。据初步计算,2016年末我国负债率(外债余额/GDP)为13%,债务率(外债余额/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为65%,偿债率(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为6%,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比为29%,以上各项外债风险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问:如何看待当前外债规模变化? 答:我国对外债务去杠杆化进程基本完成,积累风险逐步释放。2016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14207亿美元,较2014年末的历史高点下降3593亿美元。 具体来看,2014年末到2016年第一季度,是我国企业对外债务去杠杆化的阶段。我国企业加快偿还有关债务,2015年全年下降3970亿美元,2016年第一季度下降515亿美元。这有利于降低我国外债积累的风险,减少企业高杠杆经营和货币错配风险。2016年第二季度以来,随着前期外债去杠杆化告一段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等便利企业跨境融资的政策落地,我国企业利用外债开始回升。2016年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分别回升248亿、427亿和217亿美元。 问:对2017年我国外债规模形势有何判断? 答: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产能调整、产业升级等政策措施推动下,我国经济仍会保持中高速增长。适度规模的借债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手段,我国企业将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变化,自主决定借用外债的时期、规模和币种结构,我国的外债整体将呈稳步回升态势。 2017-04-12/shenzhen/2017/0412/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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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带队赴深圳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机构关于外汇市场形势、外汇管理政策的看法、意见和建议。 潘功胜指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经济增长稳中向好,保持中高速增长。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市场预期稳定,外汇储备变动和人民币汇率趋向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潘功胜强调,要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对外开放。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依法支持、保障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国际支付与转移,不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稳妥有序地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积极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外汇管理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潘功胜表示,外汇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维护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 深圳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市场活跃,市场主体对政策和市场信号反应敏锐。潘功胜局长希望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和外汇市场各相关参与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外汇管理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 2017-06-23/shenzhen/2017/0623/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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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京共同签署《关于实施信息共享开展联合监管的合作机制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同日,海关总署与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签署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和《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作为《框架协议》的具体落实机制。 根据《框架协议》,三方一致同意加快推进跨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更好地防范和打击走私、骗取出口退税、逃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国家海关、税收、外汇政策的有效执行。 三方约定通过签署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内容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具体的合作领域和职责分工。通过加大信息共享力度,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综合执法,提高管理效能。协同推进三方在各地分支机构开展协查反馈、联合监管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共同实施相应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 海关、税务、外汇三部门加强彼此间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措施,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部门之间协同共治的基础和抓手,对更好地防范和打击走私、骗取出口退税、逃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海关、税务和外汇管理部门将持续共同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各自执法领域的监管,形成管理合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完) 2017-04-26/shenzhen/2017/0426/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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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2月底上升40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3月31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091亿美元,较2月末小幅上升40亿美元,增幅为0.1%,为连续第二个月出现回升。 3月份,国际金融市场变动总体比较平稳,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继续呈现有进有出、双向波动、趋于平衡的健康发展格局。本月非美元货币对美元汇率总体小幅升值,资产价格变动不大,外汇储备所投资的货币和资产之间发挥了此消彼长的分散化效应,外汇储备规模基本稳定。 2017年一季度,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下降14亿美元,较前两季度降幅显著缩小,体现出随着我国经济运行趋稳,跨境资本流出压力总体有所缓解,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动正在逐步趋于稳定。 当前,我国经济基本面良好、潜力大、韧性强。往前看,我国经济仍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经常账户顺差将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跨境资本流动继续向着均衡状态收敛,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外汇储备规模可能进一步趋于稳定。 2017-04-12/shenzhen/2017/0412/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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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2016年6月印发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内容见附件1、2),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新增“居民持有境外上市红筹企业股权”、“债券通”、 “QDLP”、“QDIE”等业务类型。该调整涉及B01表、B06表、H02表。 二、在部分报表中增加指标以满足新增数据需求。一是在Z01表增加“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LEI编码”)指标。二是在A01-1表中补充采集SPV或壳机构的名称、代码以及所属部门信息。三是在D02表中增加“债务人名称”、“签约金额”、“资金用途”、“原始放款天数”、“到期日”五项指标。 三、修改E01表表式,扩充货物及服务贸易项下交易项目,参照《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细化“交易代码”。 四、进一步细分投资者(被投资者)所属部门和行业。在A01、A02表“境外(被)投资机构所属行业”中增加“不动产”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选项。将各表投资者(被投资者)所属部门类别由五类拓展为九类。 五、调整部分指标名称。一是修改A表中关于“全体股东”的表述。二是统一B表、H表中与投资工具类型相关指标的名称。三是将部分报表中“发行主体与本机构的关系”修改为“发行主体与本机构/被代理人/委托人的关系”。四是调整I表中申报主体不易理解的个别指标。 六、变更各表“填报机构”相关表述。将 “填报机构”、“机构(单位)”、“填报单位”调整为“申报主体”,将“机构代码”调整为“申报主体代码”。 七、其他调整。一是调整D04、D08、H02表表名,使其与报表统计内容一致。二是调整附录中现钞提取对应MCC码的归类。三是不再列示《境外上市非金融企业参考名录》,采用随时更新并将对应企业纳入申报的方式进行。四是其他必要的文字调整。 修订后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的首次申报应报送2019年4月报告期数据,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6〕15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文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以及其他指定报送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在制度执行中遇到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21,010-68402234,010-68402357;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2018-11-07/shenzhen/2018/1112/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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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与2018年二季度相比,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2018年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呈现“一顺一逆”。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继续回升。2018年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160亿美元,较二季度增长200%。分项目看,货物和服务贸易顺差186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00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822亿美元。初次收入由二季度逆差207亿美元转为顺差11亿美元,主要是三季度我国对外各类投资收益增加较快。二次收入呈现逆差37亿美元,略有下降。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呈现逆差。2018年三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88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13亿美元,具体看,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30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243亿美元。另外,据不完全统计,三季度证券投资呈现近500亿美元净流入,存贷款等其他投资呈现100亿左右净流出。 三是储备资产略降。2018年三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减少30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减少31亿美元。 总体来看,2018年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平衡。在我国经济运行延续稳中有进态势、转型升级深化发展以及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的背景下,未来我国经常账户差额将保持在合理区间,跨境资金也仍将保持双向流动、总体平衡的局面。 2018-11-06/shenzhen/2018/1106/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