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3月,银行结汇16374亿元人民币,售汇1467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699亿元人民币。2022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4193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820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373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3月,银行结汇2580亿美元,售汇2313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68亿美元。2022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6603亿美元,累计售汇601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587亿美元。 2022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700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604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656亿元人民币。2022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0013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96181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395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783亿美元,对外付款568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03亿美元。2022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576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514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622亿美元。 注:受疫情影响,个别地区银行结售汇数据为部分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04-25/hunan/2022/0425/1979.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2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895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1%,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直接投资净流入650亿美元,保持在较高水平。 一是货物贸易进出口延续平稳增长趋势。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450亿美元,为历年同期最高值。其中,货物贸易出口8032亿美元,同比增长16%,主要是全球经济复苏态势下外需稳定,我国经济韧性强,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为外贸增长提供坚实支撑;进口6582亿美元,同比增长15%,主要受大宗商品价格持续高位、内需逐步恢复及出口带动等影响。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继续收窄。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182亿美元,同比下降30%。旅行、知识产权使用费为主要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294亿美元;知识产权使用费逆差77亿美元,同比增长11%,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14%和12%,反映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持续加深。运输顺差28亿美元,主要是运输收入增速整体快于支出,上年同期为逆差90亿美元。 三是直接投资保持较高水平净流入。一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650亿美元,主要是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1070亿美元,创新高,反映在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坚持国内高水平开放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外资在华投资兴业意愿较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420亿美元,显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有序进行。 总体看,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有利于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2022-05-06/hunan/2022/0516/1974.html
-
为提升常德市国际收支统计监测水平,积极推进非金融企业直接申报的建设和发展,加强汇率市场风险管理,2022年5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德市中心支局副局长钟昌彪率外汇管理科一行赴湖南恒安生活用纸有限公司实地走访调研,中国银行常德分行相关人员陪同。 座谈会上,湖南恒安生活用纸有限公司负责人重点介绍了企业生产经营整体概况、国内外宏观形势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当前涉外业务的主要风险以及今年来企业涉汇业务办理的变化情况。调研组一行强调了非金融企业直接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并就企业的汇率避险措施、国际收支直接申报意愿以及需要解决和协调的事项开展了深入研讨。 钟昌彪副局长充分肯定了企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对中国银行在前期支持企业发展中所做的工作表示赞赏,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企业要确保国际收支申报数据真实、准确,中国银行作为企业结算服务行要悉心指导、热心服务,外汇局要做好国际收支统计业务培训、系统设置等工作;二是企业要加强国际收支统计业务学习,安排专人落实直接申报工作,遇到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外汇局和银行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回复和解决;三是企业要主动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市场环境,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外汇局和银行要组织开展汇率避险宣传和服务,积极引导企业签约外汇衍生品进行汇率套保避险。 2022-05-18/hunan/2022/0518/1976.html
-
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4月份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97亿美元,较3月末下降683亿美元,降幅为2.14%。 2022年4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总体延续净流入态势,境内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地缘政治局势、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大幅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显著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世界经济复苏放缓,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较大。但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5-16/hunan/2022/0516/1975.html
-
为进一步提高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推进政策惠企利民,2022年5月13日上午,常德市中心支局联合常德市外经贸行业协会在汉寿县举办便利化业务培训推进会,共有30余家外贸企业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常德市中心支局主讲人简要介绍了外汇便利化政策的落实情况,围绕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完善外汇业务服务、支持新业态发展等方面,就近三年来出台的便利化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充分解答了企业在货物贸易实操业务、存量权益申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本次培训还邀请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湖南分公司、建设银行常德市分行、常德市浩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专家,宣传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推介银行外汇创新产品,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下一步,常德市中心支局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汇、银、企三方常态化沟通平台,促进便利化政策落地落实;指导外汇指定银行积极回应解决涉汇企业提出的问题和诉求,推动常德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05-20/hunan/2022/0520/1977.html
-
为进一步推动邵阳市外贸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2022年5月6日邵阳市中心支局通过腾讯会议平台组织外贸企业开展“稳外贸、支企纾困”外汇政策解读会。陈飞雄副局长、外汇管理科相关人员、邵阳市相关外贸企业参加该会议。 会上,邵阳市中心支局解读了“稳外贸”相关政策、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相关内容以及外贸企业规范经营要点,并与外贸企业进行现场连线,解答了企业最关心的汇率、“第三方收汇”、银行审单等问题。陈飞雄副局长分析了当前国内外宏观形势和企业面临的危机,并对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牢守合规底线,优化产业升级,提高自身抵抗风险能力;二是要“以上率下”,法人带头学习,打造上下联动的良好学习氛围;三是着手新业态,培育新动能,助推发制品行业跨境电商联盟新业态标杆带动其他行业稳步发展。他还指出:企业的困难是暂时的,外贸企业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不畏困难,开创邵阳市外贸发展新局面。 2022-05-09/hunan/2022/0509/1973.html
-
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3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880亿美元,较2月末下降258亿美元,降幅为0.8%。 2022年3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入总体回升,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地缘政治局势、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总体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加大。但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将支撑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4-08/hunan/2022/0408/1978.html
-
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38亿美元,较1月末下降78亿美元,降幅为0.24%。 2022年2月,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有序,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地缘政治局势、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外部形势复杂严峻,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明显加大。但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2022-03-07/hunan/2022/0307/1981.html
-
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以下合称主权类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以下合称商业类机构)。 二、商业类机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照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成立; (二)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符合监管要求,近三年未因债券投资业务的违法或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债券投资风险; (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商业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应当按规定通过电子化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材料,主权类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材料。 四、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遵循交易、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及金融机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户、交易、托管、结算的相关业务规定。 五、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债券借贷、以风险管理为目的的相关衍生产品、开放式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 六、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账户,也可以直接或通过其境外托管银行,委托符合条件的境内托管银行进行债券托管。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境内托管银行买入的债券应当登记在境内托管银行名下,并依法享有证券权益。 七、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投资业务,应当遵循中国法律法规、中国债券市场以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和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应当根据本公告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做好商业类机构的准入工作,加强对商业类机构和境内托管银行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九、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投资管理需要,将其在合格境外投资者项下的债券和根据本公告所投资的债券以非交易过户等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进行双向划转,并可以将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账户内资金与根据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开立的资金账户内资金在境内进行双向划转。 十、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登记、托管、结算等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及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遵循本公告相关规定,及时做好服务和监测工作。 十一、境外机构投资者进行债券交易,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应当对交易日期、交易方向、债券品种、债券数量、交易价格或利率、账户与结算方式、交割金额和交割时间等要素作出明确的约定,其书面形式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信件等。 十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境内外托管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托管、结算等数据,并按照交易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定期将境外机构投资者相关明细数据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境外机构投资者与对手方通过其他方式达成交易的,交易双方应当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报送交易数据。 十三、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服务的境内外托管银行,应当签订协议,约定债券本息兑付等有关事宜,明确各方责任,将收到的债券本息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外托管银行应当向境内托管银行按时上报境外机构投资者信息和其托管结算数据。托管银行对本行所报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十四、境内托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安排,将所托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财产,与境内托管银行固有财产及受托管理的各类财产严格分开保管,切实履行实质性独立托管职责。 十五、境内托管银行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报送有关账户信息以及跨境人民币资金收支信息等。 十六、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应当汇总相关信息,每月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投资展业及运行风险等情况。 十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中长期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资金收付及汇兑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十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设立的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十九、本公告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 2022-05-27/hunan/2022/0620/2007.html
-
2022年6月28日,张家界市中心支局召开全辖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褚鸿飞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全市7家外汇指定银行、30家试点企业在现场或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会议详细解读了试点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深刻领会了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在张家界市落地的重要意义。该试点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产业发展升级的关键举措。 推进会上,外汇局下发了《张家界市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提出了试点工作推进的具体要求。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分别介绍了张家界市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基本情况和支持试点企业的配套扶持政策。2家外汇指定银行与3家试点企业进行了初步业务对接,1家试点企业表达了自主借用450万美元外债的意向。 褚鸿飞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试点责任。外汇局作为试点政策牵头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通过“外汇政策直通车”、新闻媒体、宣传册等形式扩大试点政策宣传面。外汇指定银行要积极主动做好与上级行的对接沟通,开辟试点企业自主借用外债绿色通道,量身定制试点企业的自主借用外债创新产品,用活用好汇率避险工具,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做好配套服务。利用万名干部联万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以最快的速度进园区、进企业,确保试点政策直达目标试点企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推动试点政策在张家界落实落地。三是积极申请参与试点,用活用好试点政策。试点企业要加强与外汇局、外汇指定银行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纳入试点,获取企业实需的自主借用外债额度。 2022-06-30/hunan/2022/0630/2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