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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持续加强企业“引进来”工作力度,12月赴“长三角”地区开展项目招商活动。在项目推介座谈会上,围绕定西“十大生态产业”项目,向与会的台商详细介绍了定西市独特的地理气候、区位交通、历史文化、特色资源、政治等方面的优势,以及马铃薯育种和精深加工、中药材加工、草畜产业、李氏文化和马家窑文化等招商项目的基本情况,并从用地、税费、融资、人才、服务等方面,就定西市出台的支持投资企业、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等进行了全方位宣传,为本次招商引资项目达成协议、落地建设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 定西市对“陇西县李氏文化小镇建设项目”“渭源县党参黄芪多糖成分提取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进行推介,并与台资企业“上海凰旅实业有限公司”就陇西县李氏文化小镇建设项目签订了框架协议书,与台资企业“斯米克集团”与渭源县就党参黄芪多糖成分提取项目签订了框架协议书。 2020-01-02/gansu/2020/0102/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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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上午,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甘肃省分局分管副行长李文瑞会见甘肃公航旅集团副总经理吴长虹一行,就公司经营状况及业务需求有关事宜进行了会谈。外汇管理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谈。 吴长虹副总经理对公司的股权架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及政策需求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李文瑞副行长表示,甘肃公航旅集团作为全国500强企业以及我省龙头企业,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成绩值得肯定。省外汇局将大力支持公司外汇业务需求,做好全方位政策指导和外汇服务。对于企业提出的特殊业务需求,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我分局将及时向总局沟通汇报,积极研究解决办法,给予业务合规经营建议和正确引导,确保公司业务顺利实施。 2019-12-27/gansu/2019/1227/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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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梳理2020年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工作重点。 会议强调,必须紧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创造良好的货币环境的金融工作总要求。对于基层外汇局而言,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金融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 2020-01-03/gansu/2020/0103/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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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通告 2019-12-25/gansu/2019/1225/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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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2019年甘肃省办理银行结售汇金融机构 2020-02-19/gansu/2020/0219/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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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甘肃省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坚持“守土有责 守土担责 守土尽责”,迅速行动,主动出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甘肃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外汇支撑。 快速响应,及时传达落实“特事特办”外汇便利化措施 第一时间多渠道向辖区各外汇局中心支局和银行转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部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等三份文件,传达通知有关内容,要求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使各项便利化措施及时传导到位、落实到位。向全省银行机构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做好外汇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建立外汇绿色通道、开展网上办公、强化政策宣传、及时反馈情况等方面,指导辖区各银行及时做好外汇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科技赋能,进一步扩大“互联网+外汇服务”范围 切实加大对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相关功能的宣传推介力度,鼓励引导银行和企业在线申请办理结售汇业务准入、进出口名录登记等外汇行政审批业务,降低了市场主体到外汇局现场办理相关业务的频次。指导银行按照“网上能办理的尽量在线办理”的原则,通过手机银行等渠道,在线为客户办理外汇业务,客户外汇业务办理在线率显著提升。 强化沟通,迅速建立24小时在线咨询机制 迅速建立起在线咨询机制,向社会公布外汇咨询电话,全天24小时通过咨询电话、微信工作群和外汇局互联网甘肃省分局子网站等途径,及时解答银行在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外汇、资本项目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等业务中遇到的疑惑和难题,确保总局出台的各项便利化政策及时宣传解答到位,为市场主体所知所用。 强化反馈,密切跟踪了解外汇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建立外汇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逐日报告制度,督导各银行于每个工作日17:00前反馈本单位外汇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确保一线业务情况为外汇局实时掌握。采取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专题调研疫情对辖区外汇市场影响情况,重点摸排了解疫情对辖区涉外企业进出口、外汇收支等的冲击,做到数据清、情况明,为上级单位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参考。密切配合国家外汇管理局7×24小时全网监测有关外汇支持疫情防控的各类舆情信息,及时处置负面舆情,有效稳定了市场情绪。主动发声,以外汇支持疫情防控便利化措施为重点,坚持多层次广泛宣传外汇政策,打通了外汇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 聚合力量,积极发起倡议助力疫情阻击战 指导甘肃省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制定了《甘肃省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抗疫情、强服务倡议书》,对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外汇便利化措施、建立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对外宣传口径等进行了统一明确,形成了各银行防控疫情服务合力。 精准指导,快速办理各项涉外业务 2月3日,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一对公客户从西班牙采购3万多只N95口罩,捐献给甘肃省红十字会用于甘肃省疫情防控,但该客户未办理货物贸易名录登记,无法办理对外付汇。外汇局甘肃省分局坚持特事特办原则,立即指导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启动外汇政策绿色通道,银行迅速组织业务骨干协调解决购付汇业务流程,并主动协助客户准备付汇资料,在客户出具《企业名录登记承诺函》后,以最快的速度为客户顺利办理对外付汇业务,并减免所有手续费,保障了物资的顺利采购,尽早到货用于疫情防控,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赏。 2月3日,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接到辖区某企业电话,该企业与日本供应商取得联系,拟进口一批医用防护口罩,捐赠给医护人员,因货源非常紧张,需要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向日本供应商汇款以作定金。外汇局甘肃省分局得知情况,主动指导该银行开启绿色通道,因该企业暂时未办理货物贸易名录登记,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此笔跨境汇款进行便利化处理,于下午四点将110万日元汇出,最大程度便捷了企业进口防疫物资。2月4日,客户将剩余的927万日元货款通过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顺利汇出,保证了合同的顺利执行。目前该客户采购的医用防护口罩已顺利发货,将为全省防疫工作提供物资援助。 2月5日,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得知某企业拟为甘肃省医疗单位进口一批医用防护口罩,在航空运输上遇到困难后,主动介绍省内某知名物流企业与其对接运输事项。2月11日,企业通过其香港公司与阿联酋、沙特阿拉伯供应商达成进口协议,下午三点五十,企业提交网银汇款申请,并表示因进口货源非常紧张,需要当天通过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向其香港公司支付预付款,以便香港公司尽早向最终供应商付款提货。但由于近期疫情管控,企业无法进入办公大楼签订合同、盖公章,仅能提供相关业务发票。在向外汇局甘肃省分局汇报后,甘肃省分局指导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对此笔跨境汇款进行便利化处理,先为企业办理汇款业务,相关进口合同等资料后补,同时全额减免汇款手续费。下午四点,100万美元跨境采购款顺利汇出,为企业赢得了进口防疫物资的先机,获得了企业的高度认可。 下一步,外汇局甘肃省分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外汇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外汇服务顺畅,更好满足企业和个人正常外汇服务需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外汇支持。 2020-02-13/gansu/2020/0213/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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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促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以下简称兑换特许业务)合规、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见附件)。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加强对辖内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的监管,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有效履行属地金融监管职责,防范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首次批准辖内非金融机构开展兑换特许业务前,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二、本通知发布前已获得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向所在地外汇分局申请换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兑换许可证》)。其中,境内非金融机构总部在申领《兑换许可证》时,还应提交《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承诺书》,以及本机构兑换业务系统通过自动接口模式连接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业务系统的说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所在地外汇分局应撤回其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并注销《兑换许可证》。 三、各外汇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准确传导政策要求,做好《办法》实施的各项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4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及外币批发业务的批复》(汇复〔2015〕16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兑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15〕3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2020-02-19/gansu/2020/0219/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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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2019年甘肃省办理外汇衍生产品金融机构 2020-02-19/gansu/2020/0219/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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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庆阳市多家外贸企业慷慨解囊,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工作。2月7日,庆阳市宁县恒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庆城县嘉辉食品有限公司、西峰康辰农特产有限公司等3家外贸企业开展爱心捐赠活动,与奋战在一线的工作人员同心携手、共抗疫情。 宁县恒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得知宁县各医院和防疫一线人员缺少医用防护用品后,当即把库存的消毒水、防护服和口罩全部捐往抗疫一线,为宁县人民医院、宁县中医医院、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等单位累计捐赠消毒液4.2吨、防护服26套、普通医用口罩1000只,捐赠金额共计4.85万元。庆城县嘉辉食品有限公司为庆城县红十字会捐款500元,为熊家庙乡捐赠康师傅方便面12箱、冰糖雪梨12箱、早餐饼干12箱。西峰康辰农特产有限公司为西峰区肖金镇政府及肖金镇的三个行政村捐款1000元。 一批批捐赠款物彰显着我市外贸企业的社会担当,传递着大爱之心,企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达着抗击疫情的信念和决心。庆阳市中心支局将持续服务好辖内外贸企业,共克时艰,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02-11/gansu/2020/0211/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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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规范结售汇统计行为,满足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修订)《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等法律法规,修订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见附件1),现予印发。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2所列文件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以及开办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 联系人:齐天骄 联系方式:010-68402403 特此通知。 附件:1.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 2.废止外汇管理法规 2019-09-27/gansu/2020/0219/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