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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0/content_69129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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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0/content_69127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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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0/content_69129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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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对原《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指导意见(试行)》(川汇发〔2020〕43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形成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信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1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经常项目处14楼1410办公室。 2.电子邮件:currentsc@163.com 3.电话:028-85261404,传真:028-85214581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3日。 附件:四川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2023年10月13日 2023-10-13/sichuan/2023/1013/2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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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试验区资本项目外汇便利化政策解读 简介 为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此前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印发《关于修订〈进一步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修订增加六项资本项目便利化创新政策,从简政放权、提高投融资便利化、完善宏观审慎管理三个方面,推进天津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2023-10-30/tianjin/2023/1030/2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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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结售汇及衍生品履约报表(S01-08)统计范围。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9〕26号),本报表统计银行代客及自身即期结售汇数据和衍生品履约时产生的结售汇数据,包括银行授权的外币代兑机构所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兑换业务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 2023-11-01/tianjin/2023/1101/2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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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试验区FT账户相关政策解读 简介 目前,天津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北方自贸区中唯一上线自由贸易(FT)账户体系的地区,政策含金量十足,在助力贸易便利化和企业走出去,实现境内外金融要素高效配置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23-10-30/tianjin/2023/1030/2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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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试验区待核查账户政策解读 简介 早在201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首次明确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应当先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2023-10-30/tianjin/2023/1030/2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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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切实发挥跨境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境外贷款业务是指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境内银行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本外币贷款,或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下同)本外币贷款的行为。 本通知所称境外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非金融企业。 二、境内银行应按照审慎经营原则,综合考虑资产负债情况和币种结构等各方面因素,统筹境内、境外业务发展,在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内按规定自主开展境外贷款业务,鼓励对有实际需求的境外企业优先采用人民币贷款。 三、境内银行境外贷款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下同)不得超过上限,即:境外贷款余额≤境外贷款余额上限。 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境内银行一级资本净额(外国银行境内分行按营运资金计)×境外贷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境外贷款余额=本外币境外贷款余额+外币境外贷款余额×汇率风险折算因子 境外贷款余额及上限的计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外币境外贷款余额以提款日的汇率水平折算。境内银行基于真实跨境贸易结算办理的贸易融资不纳入境外贷款余额管理。一级资本净额或营运资金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采用银行法人口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对境外贷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汇率风险折算因子进行动态调整(参数设置见附件1)。 境内银行应做好境外贷款业务规划和管理,确保任一时点贷款余额不超过上限。若因银行一级资本净额(营运资金)、境外贷款杠杆率或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导致境外贷款余额超过上限,银行应暂停办理新的境外贷款业务,直至境外贷款余额调整至上限之内。 四、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的,应充分了解国际化经营规则和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备案后实施。提交的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流程管理、专业人员配备、风险控制制度等;与境外银行合作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的,还应建立信贷责任、管理和风险分担机制。 五、境内银行可按现行制度规定为境外企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境外贷款业务,也可以通过境外企业在境外银行开立的账户办理。 六、贷款利率应符合商业原则,在合理范围内确定。 七、境内银行发放的境外贷款,原则上应用于境外企业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和偿还内保外贷项下境外债务,不得用于虚构贸易背景交易或其他形式的投机套利性交易,不得通过向境内融出资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如境外贷款用于境外投资,应符合国内相关主管部门有关境外投资的规定。境内银行应加强对境外贷款业务债务人主体资格、资金用途、预计的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的真实合规性审核,对是否符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尽职调查,严格审查境外企业资信,并监督境外企业按照其申明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 八、境外贷款业务涉及跨境担保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区分境内、境外债权人(受益人)分别报送跨境担保相关信息,境内银行因担保履约产生的对外债权应纳入其境外贷款余额管理。 九、境内银行境外贷款还款币种原则上应与贷款币种保持一致。如境外企业确无人民币收入偿还境内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境内代理行或境外人民币清算行与参加行可为境外企业偿还境内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所产生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内银行可为境外企业偿还本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所产生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提供外汇风险对冲和外汇结汇服务。 十、境内银行应按照有关数据报送要求将境外本外币贷款、跨境收支、账户等信息分别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并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末本银行境外贷款余额变动等统计信息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所有境外贷款业务材料留存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境外贷款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十一、境内银行在办理境外贷款业务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的原则,切实做好境外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义务。 十二、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境外贷款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境外贷款等统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境内银行已发放境外贷款余额纳入本通知规定的境外贷款余额管理。境内银行向境外主权类机构发放贷款业务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纳入境外贷款余额管理。境内银行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单元向境外企业发放的贷款,按自由贸易账户相关规定办理(使用境内银行总行下拨人民币资金发放的境外企业贷款须纳入境外贷款余额管理)。境内银行通过离岸账户发放的境外贷款,按离岸银行业务相关规定办理,不纳入境外贷款余额管理。 十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27家银行(名单见附件2)境外贷款业务实行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27家银行以外的银行境外贷款业务进行管理。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的银行应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数据、上年度境外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和本年度计划。 十四、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政策性银行为合格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贷款业务和货币互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8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5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参数设置 附件2 27 家银行名单 2022-02-17/sichuan/2022/0217/1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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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分局“优质便利双百行”活动要求,增强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5月18日,东营市中心支局先后到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开展走访调研。调研组听取了企业关于生产经营情况、俄乌冲突潜在影响、企业国内外融资状况、原油采购渠道、产业布局、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汇报,与企业负责人就企业原油进口模式、油价及汇率波动避险举措、银行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情况及企业政策诉求等多个方面展开了深入交流。此次调研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以精准服务为目标,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切实提高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水平。 下一步,东营市中心支局将继续推动“优质便利双百行”等活动走深走实。一是深入了解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状况,在贸易外汇收支试点中实现优质企业应纳尽纳,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二是通过开展“一对一”走访调研,就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提供专业指导和解决方案。特别是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方面加强政策宣传,督导银行按照“一企一策”为企业量身定制避险方案,提供管家式服务。三是持续推动政银企合作与交流,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外汇政策,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2023-05-24/shandong/2023/0524/2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