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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否在结算代理行以外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套保? 答:掉期交易的近端或远端操作是整体交易的一部分,不是一笔单独的即期或远期交易。境外机构投资者从境外汇入外汇资金后,根据自身债券投资和外汇对冲需求,可以按照《通知》规定的渠道(不限于结算代理行),开展近端实际换入人民币的外汇掉期或货币掉期交易。换入的人民币资金应用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且债券投资项下外汇风险敞口与掉期交易敞口基本匹配。 2020-06-05/ningbo/2020/0605/1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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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投资项下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对于交易模式以及币种、期限、价格等交易要素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的,可以使用境内外汇市场的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及产品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币种、期限、价格等交易要素按照商业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或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的,遵照银行间外汇市场规定执行。 2020-06-05/ningbo/2020/0605/1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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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通知》第五条规定,当债券投资发生变化而导致外汇风险敞口变化时,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或月后五个工作日内对相应持有的外汇衍生品敞口进行调整。五个工作日内如何计算? 答:五个工作日内是指自债券投资实际发生变化之日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起(不含),至调整外汇衍生品敞口所涉外汇交易的成交日(Trade Date),总计不超过(含)五个工作日。 2020-06-05/ningbo/2020/0605/1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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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中产生的期权费以及损益如何处理?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投资项下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可能涉及期权费,或因展期、反向平仓、差额结算等产生人民币或外币损益,相关资金收付纳入其人民币和外汇专用账户的收支范围,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办理本外币兑换。 2020-06-05/ningbo/2020/0605/1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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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机构投资者如果是以从境外汇入的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否可以在境内市场管理外汇风险?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无论是从境外汇入外汇或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投资项下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都可以在境内市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外汇风险。 2020-05-29/ningbo/2020/0529/1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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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金融机构在与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中是否需要实施实需审核? 答:根据《通知》规定,首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向境内金融机构或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交遵守套期保值原则的书面承诺,境内金融机构可以不实施具体的实需审核。 2020-05-29/ningbo/2020/0529/1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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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境内机构跨境融资新政,上调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外汇局余姚市支局抓住时机,向辖内主要外汇指定银行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 2020-05-29/ningbo/2020/0529/1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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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象山县支局联合县招商局、海关、中信保、宁波银行召开政策宣讲会,向辖内50余家进出口企业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 2020-05-29/ningbo/2020/0529/1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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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余姚市支局走访了余姚市塑料城管委会,了解目前塑料进口形势和相关进口企业的政策需求。 2020-05-29/ningbo/2020/0529/1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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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下午,外汇局宁波市分局与宁波市商务局联合主办“深化外汇普惠金融 稳企业保就业助涉外”系列活动之服务中小微外贸企业专题活动。全市120余家外经贸企业代表、各市级外汇指定银行及支局共200余人参加活动。本次活动重点聚焦最新外汇管理政策解读,致力于为广大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理性汇率避险、用活“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助力。 下阶段,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汇集全市外汇金融系统之力,服务市场主体,加大对涉外企业尤其是有出口实绩的制造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外汇管理政策及汇率避险宣传、个人外汇知识普及等系列活动,助推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 2020-09-30/ningbo/2020/0930/1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