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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汇局为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是否还需要提供外债合同和(或)境外放款合同?如果需要提供,签约币种、债权人和签约期限等要素如何确定?不同合作银行如何进行额度控制? 答:外汇局为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和(或)境外放款登记时,主办企业需提供外债合同和(或)境外放款合同。为便于操作,主办企业可与其频繁发生交易往来的境外机构签订框架性协议或意向书,明确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主要条款,币种可选择发生交易常用的币种或交易金额占比较高的币种,金额按照集中的额度填写,签约期限按照双方约定期限填写。银行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通过查询跨国公司主办企业控制信息表查看尚可流入和(或)尚可流出额度。 2024-04-18/henan/2024/0418/1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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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已按36号文备案、实际开展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并选择继续按照7号文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跨国公司,应如何调整外债或境外放款额度? 答:(1)在重新按照7号文进行备案之前,已按36号文备案的跨国公司可在原备案额度内办理跨国公司项下业务。 (2)按36号文备案部分集中外债额度或境外放款额度的主办企业和成员企业,应在重新按照7号文备案时明确不集中或者全部集中相关额度。若选择全部集中相关额度,其以自身名义借用的外债应全部偿清和(或)发放的境外放款应全部收回,否则不得参与外债或境外放款额度集中。 若选择集中外债额度,应根据7号文第十五条规定,按宏观审慎原则确定外债额度。 2024-04-18/henan/2024/0418/1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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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7号文要求,主办企业为财务公司的,应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包括自身资产负债业务)分账管理。具体操作中如何区分? 答: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框架下,财务公司需将其作为主办企业的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分账管理,如财务公司不得集中自身的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不得归集自身资本金等;除按规定对成员企业资金进行集中运营外,财务公司作为实际债务人借入的外债资金不得纳入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范围。 2024-04-18/henan/2024/0418/1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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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分公司能否作为成员企业参与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7号,以下简称7号文),成员企业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于已按《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参加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且后续仍有业务需求等情况的分公司,可由主办企业所在地外汇分局按照规定程序集体审议决定。 2024-04-18/henan/2024/0418/1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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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将其QFII/RQFII 托管账户内资金向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划转时,是否需要区分本金及收益,收益部分是否需要提交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完税或税务备案证明? 答:QFII/RQFII 托管账户内资金向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划转时,需要区分本金及收益。资金划转前根据QFII/RQFII相关规定,收益部分需完税并提供完税承诺函,无需提交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完税或税务备案证明。 2024-04-10/henan/2024/0410/1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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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可否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答: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参照金融机构管理,原则上不得作为主办企业或成员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2024-04-18/henan/2024/0418/1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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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现行法规要求,境外投资者在各投资渠道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需符合“实需交易原则”。当不同渠道下债券账户中债券进行非交易过户时,两个账户下的外汇衍生品头寸是否需相应调整? 答:债券非交易过户后,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下的原有外汇衍生品头寸自然到期后,再按照现行规定进行调整。 2024-04-10/henan/2024/0410/1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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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计算外债集中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集中额度时,如果某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为负,是按照“零”计算还是按照负值计算? 答:在参与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的成员企业中,如果某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为负数,其贡献额度按照“零”计算。 2024-04-18/henan/2024/0418/1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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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焦作市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相关论述,进一步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责任意识推进焦作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穿透的支部”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焦作市分局坚持党的基层组织生活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破立结合”的原则,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加强党建与外汇管理深度融合工作的意见》,以外汇管理中的政策传导、政策宣讲、集中办公、集体调研、专项检查、服务企业、难题攻坚等为抓手,建立“外汇局+相关部门+银行+客户”党建综合体,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不断细化精化外汇管理系统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做好优化文旅场所外币兑换服务工作,制定《焦作市提升境外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水平工作方案》,先后分别与市商务局、文旅局、银联、银行、景区、高校、酒店等联合成立党建综合体,形成“穿透的支部”,共同开展“党建+业务”联建活动。互通信息数据,对外国来华人员常见支付场景和发展趋势进行摸底调查,确定丹尼斯等3个涉及境外来华人员的重点商圈(商场)、云台山等5个旅游景点、迎宾馆等5家酒店、药房、影院等142家商户纳入优化支付环境重点任务,将云台山景区打造成为“云台山支付服务示范区”。 “行走的讲堂”做好大外汇知识宣讲。焦作市分局深植“业务开展到哪里,宣讲培训就开展到哪里”的工作理念,坚持“以讲铸魂、以讲增智、以讲正风、以讲促干”的原则,以“行走的讲堂”活动为工作品牌,强化突出工作特色,提升精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政策传导、政策辅导、政策落实的质效。以党建搭台、宣讲唱戏的方式,强化汇银企的沟通交流,确保相关举措落实落细。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倡导共产党员争当“行走的讲堂党员标兵”。坚持开展好九个专题讲堂,建立集约化工作方式,深入一线调研、业务培训、业务核查、检查等机会,外汇局与银行、企业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充分交流沟通,进行全方位的讲堂传授。特别是在机构改革后,焦作市分局组织专门力量,先后在辖区3个县进行巡回宣讲。截至2024年5月底,焦作市拓展首办户32家,衍生品签约3.23亿美元,套保覆盖率35.83%,是去年同期的1.95倍,名列全省前茅。 “便利的服务”支持涉外经济高质发展。焦作市分局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充分结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人民满意机关”“万人助万企”等有效融入其中,努力打造“外汇精准服务先锋”党建工作品牌,展现“一支部、一品牌、一特色”活动亮点,全面提升外汇精准服务水平和便利化服务能力。稳步开展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改革衔接工作,建立辖内银行沟通联系机制,向银行提供业务咨询答疑渠道。开展“外汇为民”和“四必访”等活动,扩大便利化政策覆盖面,对接地方经信、科技部门,获取辖区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筛选优质中小企业名单下发试点银行,督导银行加大试点推广力度,扩大对“专精特新”、“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优质中小企业的覆盖面。督导银行建立“便利化+”工作机制,积极实践“便利化+科技赋能”,为试点企业江河纸业成功落地全辖首笔“海运费自动汇出汇款”线上业务。做好焦作隆丰皮草企业有限公司贸易主体不一致业务的监管服务,进行现场政策培训和业务辅导,收到了该公司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截至5月末,焦作市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25家,办理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3555笔,金额5.36亿美元,笔数及金额同比分别增长91.9%和94.9%,便利化收支规模稳居全省前列。 2024-07-05/henan/2024/0705/1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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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积极响应企业诉求,推动银行减费让利,温情服务真是暖人心!”,这是辖区一黄金冶炼企业负责人对外汇局三门峡市分局服务的高度认可。面对企业财务人员反馈境内同名账户外汇划转单笔费用较高,希望能够减免相关费用诉求,三门峡市分局高度重视,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积极督促经办机构迅速启动手续费减免内部流程。目前三门峡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4家银行均已免除了该企业经常项下外汇境内跨行划转手续费。 今年以来,三门峡市分局紧紧围绕“服务”这一主题,通过完善主办银行制度、落实便利化政策、强化督导调研等举措,持续提升涉外市场主体服务质效,助力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 完善制度,一对一开展指导服务 创新推出主办银行制度,持续完善主办银行职责,涵盖开户、跨境结算、政策宣讲、汇率风险管理、便利化政策落实、融资等全部金融服务。同时,重新梳理外汇主办银行服务企业名单,为银行指定了重点服务对象,引导银行对其开户企业实行名单制、卡片式、一对一管理。上半年,累计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64笔,金额合计1089万美元。辖区外汇银行对全市涉外企业累计发放贷款63亿元,惠及企业50余家,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落实政策,点对点强化服务供给 围绕上级出台的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坚持一企一策,采取入企宣讲等措施,推进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上半年,共组织辖区银行开展政策宣讲105次(含日常走访企业宣讲)。积极推进名录登记改革工作,现场指导辖区银行完成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3笔。持续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引导辖内银行重点关注诚信合规的“专精特新”“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优质中小外贸企业,不断更新优质企业后备库。上半年,已有8家企业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辖区银行累计为试点企业办理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161笔,金额13.69亿美元。 督导调研,面对面体验支付服务 为督促银行更好履行主办银行职责,落实外汇便利化各项措施,三门峡市分局先后两次对辖内5家银行的7个网点进行暗访,全面体验了银行网上购结汇、柜台现钞存取、跨境收付汇等业务,督促银行不断提升个人外汇业务办理便利度。从4月下旬开始,历时近1个月的时间,对辖区银行开展了资本项目“一线查访”活动,进一步推动了资本项目各项管理政策的有效落实。持续提升外籍来华人员支付便利性,重点对辖区4家四星级酒店、3个旅游度假区周边外币兑换服务设施情况进行摸排,指导银行在星级酒店新设外币代兑点1个,旅游度假区增设可兑换外币现钞的银行网点1家,辖区可兑换外币现钞银行网点数量达48家,实现了辖区重点文旅场所外币兑换服务全覆盖。 2024-07-10/henan/2024/0710/1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