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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分局《湖南省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湘潭市中心支局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落实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点工作督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亲自挂帅,外汇科正副科长,中支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法律事务专干为成员。分管副局长负责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外汇科正副科长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监督申请人评议制度的落实,法律专干负责法律政策指导和相关工作的配合,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落实“一个窗口”受理和服务规范制度。指定外汇科办公场所作为窗口统一受理外汇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制作《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和《外汇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承诺》悬挂于办公场所,主动接受申请人监督。同时,在服务柜台摆放“征求意见箱”和《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主动接受申请人的评议。二是建立了申请人评议制度,与中支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每年不少于两次,通报评议制度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如:利用已建立的涉汇企业QQ群、微信群等载体,加强政策宣传,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利用专题培训积极宣讲政策,比如,在今年8月上旬市商务局举办的全市涉外企业培训中,对涉外企业进行了政策宣讲等。二是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比如,在各种外部沟通交流载体上,公布各业务条线经办人员姓名和电话,便于涉汇企业及时了解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等。 2015-12-30/hunan/2015/1230/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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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年初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外汇管理改革新政,常德市中心支局积极探索由规则监管向原则监管转变的监管方式,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常德市银行业外汇业务展业三原则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操作指引》共计五章二十七条,重点明确了“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与核查方法;“了解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内容与审核方法;对客户交易和账户变化的“尽职审查”过程和方法。 2015年 ,该局组织举办了全市银行业外汇管理改革新政策培训班,为 辖内104个外汇营业网点的180多名业务主管和操作员系统解读了展业三原则,让全体参训人员 详细了解新形势下外汇展业具体流程和要点等,为有效引导和规范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外汇展业行为提供了原则性操作指南。 附件1: 常德市中心支局创新出台《操作指引》引导银行规范外汇展业行为 2015-12-31/hunan/2015/1231/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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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湖南省银行结汇11.1亿美元,环比下降15%,银行售汇11.9亿美元,环比大幅增长75.5%。由于结汇和售汇一减一增,本月出现今年以来第二次结售汇逆差,逆差规模7864万美元,资本与金融项目售汇快速增长是造成结售汇逆差的主要原因。 1-7月,全省银行结售汇总额137.5亿美元,同比增长7%。其中结汇74.9亿美元,同比下降1.3%,售汇62.6亿美元,同比增长19%。1-7月累计顺差12.3亿美元,同比下降47.3%,降幅较1-6月扩大10.5个百分点。 2015-08-17/hunan/2015/0817/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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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湖南省银行代客跨境收入15.8亿美元,环比下降3.8%,跨境支出17.1亿美元,环比增长85.6%。 1-11月,湖南省银行代客跨境收支总额334.1亿美元,同比增长6.9%。其中收入183.3亿美元,同比增长3.8%,支出150.8亿美元,同比增长11.1%。1-11月累计收支差额32.5亿美元,同比下降20.6%,降幅较1-10月扩大8.5个百分点。 2016-01-08/hunan/2016/0108/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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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湖南省银行结汇10.1亿美元,环比增长10.2%,银行售汇13.5亿美元,环比增长23.7%。结售汇逆差3.3亿美元。 1-12月,全省银行结售汇总额237.5亿美元,同比增长2.1%。其中结汇119.7亿美元,同比下降8.1%,售汇117.8亿美元,同比增长15.1%。1-12月累计顺差1.9亿美元,同比下降93.0%,降幅较1-11月扩大13.5个百分点。 2016-01-19/hunan/2016/0119/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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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湖南省银行结汇9.2亿美元,环比增长15.3%,银行售汇10.9亿美元,环比大幅增长44.9%。 1-11月,全省银行结售汇总额213.9亿美元,同比增长2.6%。其中结汇109.6亿美元,同比下降6.4%,售汇104.3亿美元,同比增长14.2%。1-11月累计顺差5.3亿美元,同比下降79.5%,降幅较1-10月扩大6.4个百分点。 2016-01-08/hunan/2016/0108/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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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5年 9月 1日 、 9月 2日 连续发文银办发[2015]273号和银办发[2015]203号文,宣布将从 10月 15日起 对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暂定为20%,冻结期为一年,利率暂定为零,将按月对银行进行考核。并对此前273号文中需缴纳20%外汇风险准备金的“代客远期售汇业务”进行解释,其范围包括未来某一时间形成客户购汇行为的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代客远期售汇新政的实施影响如何,我中心支局对此开展了快速调查。综合对银行、企业、个人的调查问卷情况,此次新增风险准备金直接导致企业、个人近段时间的远期售汇交易量降低,企业个人之所以选择远期、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就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将来或可预期发生的汇率风险,在风险准备金政策实施前,许多企业和个人从事多渠道的跨境套利行为,即境内市场购汇、境外市场结汇,能够如此顺利的实施交易的主要原因在于境内市场购汇操作的便利性,新政实施后,银行对客户境外购汇的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更为严格,不仅表现在客户提出申请时的审核,还要求银行对客户购汇的后续用途进行监控,客户购汇后的实际后续操作必须与提出交易申请时出具的合同、发票等一致,符合展业三原则的要求,新政规定的出台,更为严格控制了一些无贸易真实背景的客户的代客远期售汇业务行为。从银行来讲, 10月 15日 之后,风险准备金规定的实施会直接导致银行的远期售汇报价提高,并进一步审慎办理远期售汇业务,从而减少远期市场外汇需求,压低远期汇率升水。 2015-11-11/hunan/2015/1111/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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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把握外汇管理“五个转变”的指导思想,引导涉外银行及企业更好的理解外汇管理政策,确保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效果,督促依法合规开展外汇业务,郴州市中心支局组织编写了《外汇业务工作手册》。 工作手册由外汇管理法规、外汇管理实施细则和外汇管理常见违规案例三部分内容构成,其中实施细则包括《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四大内容,违规案例包括案情简介、案情要点、处罚依据三大内容。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了国家外汇政策改革精神,如:《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使得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原则更加明确,申报范围和主体、申报方法和时间、申报流程等更加清晰。《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得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具体管理更加清楚,既规定了即期结售汇业务,也规定了衍生产品业务,同时还规定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事项。《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分别从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郴州市中心支局编制的《外汇业务工作手册》既联系了国家近三年来的外汇管理改革相关文件,又结合当下外汇热点引入了一些最常见的违规案例,便于日常工作中学习与操作,是指导涉外银行及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的重要参考资料。 2016-03-08/hunan/2016/0308/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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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怀化市中心支局相继在洪江和沅陵两县设立了涉外企业服务工作站,经过了近一年时间的发展,县域涉外企业服务站无论是在人员还是外汇知识储备上都得到不断的充实和壮大。为切实更好地发挥服务工作站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职能,我局对服务站的全年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从外汇基本政策的掌握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外汇管理政策的宣传和推广三个方面进行,对执行不到位的服务站将给于扣分或作撤消处理,并且取消参与上级人民银行年度评优资格,从现场的考核情况来看,各服务站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为此,针对服务站所做的工作我局表示认可和感谢。一是希望服务站要不断加强学习和提高外汇管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要继续坚持“立足地方,服务企业,发展经济”的服务理念;三是要继续发挥“高效服务,办事快捷”的优势,最大限度地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四是我中心支局将继续加强对服务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共同把服务工作站维护好。 2015-11-09/hunan/2015/1109/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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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娄底市中心支局对交通银行两家支行开展了准入前辅导谈话。交通银行国际业务负责人汇报了拟开办网点银行办公硬件设施、业务拓展、外汇业务人员、国际业务系统等情况,外汇管理科人员宣讲了外汇管理政策,并结合业务操作流程、系统操作等进行了讲解,并对其开办业务后内控制度、业务合规、数据质量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本次开业指导为新开办支行规范外汇业务流程,更好地履行“展业三原则”奠定了基础。 2015-11-20/hunan/2015/1120/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