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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7149.88亿元,同比增长7.4%。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72757.20亿元,同比增长9.4%,增速比上月末低0.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0.9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比上月减少82.18亿元,同比多减324.17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减少534.68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减少996.15亿元,财政性存款减少14.86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1168.14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656.59亿美元,同比下降21.9%,当月外币存款比上月增加50.94亿美元,同比多增64.43亿美元。 2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4440.95亿元,同比增长13.4%。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50472.87亿元,同比增长17.9%,增速比上月末低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1.5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比上月增加266.99亿元,同比少增191.65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41.50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23.33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64.83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219.99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68.86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31.25亿元,票据融资增加48.51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4.14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93.13亿美元,同比下降27.7%,当月外币贷款比上月减少17.60亿美元,同比多减17.97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19-03-21/shenzhen/2019/0321/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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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5日,深圳分局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活动,结合“中国外汇管理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走上街头向社会公众开展外汇知识现场宣传。 深圳分局员工通过向社会公众派发通俗易懂的“外汇金融知识问答”宣传折页,普及外汇金融知识,宣传中国外汇管理事业40年的历史成就,展示外汇管理部门改革开放的形象。同时就合规投资境外证券、警惕网络炒汇等热点问题开展现场咨询答疑,提示社会公众增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防范和抵制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安全的外汇金融消费环境。 2019-03-19/shenzhen/2019/0319/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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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03-14/shenzhen/2019/0314/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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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9年1月30日) 2019-03-05/shenzhen/2019/0305/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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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9年1月30日) 2019-02-28/shenzhen/2019/0228/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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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9月,银行结汇11502亿元人民币(等值1625亿美元),售汇11745亿元人民币(等值165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43亿元人民币(等值3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241亿元人民币,售汇1065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1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261亿元人民币,售汇109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6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053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6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84亿元人民币。截至9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91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90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464亿元人民币。 2019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94839亿元人民币(等值13829亿美元),累计售汇98132亿元人民币(等值14311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3292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8731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992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60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75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20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8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162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441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7203亿元人民币。 2019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1521亿元人民币(等值3040亿美元),对外付款21682亿元人民币(等值306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61亿元人民币(等值23亿美元)。 2019年1-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0328亿元人民币(等值26315亿美元),对外付款180231亿元人民币(等值2628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97亿元人民币。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10-25/shenzhen/2019/1025/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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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0536.66亿元,同比增长11.3%。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75874.60亿元,同比增长11.7%,增速比上月末低0.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2.1个百分点。前三季度人民币存款增加7171.67亿元,同比多增3874.34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1883.22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4083.59亿元,财政性存款减少48.80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减少177.11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659.15亿美元,同比增长2.6%,当月外币存款比上月增加40.74亿美元,同比多增74.42亿美元。前三季度外币存款增加97.73亿美元,同比多增247.92亿美元。 9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8268.85亿元,同比增长11.9%。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54587.96亿元,同比增长15.7%,增速比上月末高0.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2.0个百分点。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6090.54亿元,同比少增7.44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1575.6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321.37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254.25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4481.8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895.9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572.14亿元,票据融资增加911.39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6.06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20.42亿美元,同比下降27.3%,当月外币贷款比上月减少15.13亿美元,同比少减12.25亿美元。前三季度外币贷款减少100.05亿美元,同比少减8.01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19-10-22/shenzhen/2019/1022/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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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决策部署,近年来人民银行、外汇局稳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序开放。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直接入市、债券通等多种渠道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体现高水平开放要求,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同一境外主体QFII/RQFII和直接入市渠道下的债券进行非交易过户,资金账户之间可以直接划转,同时同一境外主体通过上述渠道入市只需备案一次。近期,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已取消了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以及QFII/RQFII额度限制。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同渠道投资银行间市场的政策原则上基本趋同。 上述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投资的便利性,有助于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下一步,人民银行、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不断研究推出新的优化管理措施,实现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完) 2019-10-18/shenzhen/2019/1018/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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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9月末,深圳市分局联合有关部门共计对98家非法网络炒汇平台予以清理整治,大力宣讲法规政策,引导清退关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办有关案件。深圳市分局提醒公众: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请社会公众充分认识从事外汇按金活动的危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 2019-10-17/shenzhen/2019/1017/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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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深圳中支向广州分行和海口中支推介央行贸金平台建设。推介活动采用现场座谈会的形式,包括平台简介、宣传视频播放、平台建设运营情况、平台展示和座谈交流等五个环节。广州分行、海口中支认为,央行贸金平台建设符合中央深改委决议中提到的加强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要求,可规范并做大做强国家贸易;人民银行建设央行贸金平台,可将行业标准树起来,将监管责任担起来,提高监管效能和金融治理能力。同时建议,从以往金融芯片卡开发及其他技术开发实践得到的教训是,要加强统筹管理,否则将出现严重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下一步,深圳中支将和总行数研所加大平台宣传力度,形成标准化的推介流程。 2019-10-24/shenzhen/2019/1024/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