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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联系方式 部门 科室 电话 房间号 国际收支处 综合科 87327340 1115 国际收支科 87327241 87327260 1101 监测分析科 87128236 1101 银行外汇收支管理科 87327184 1117 技术支持科 87327159 87327150 1112 新闻信息科 87327309 1113 外汇管理一处 综合科 87327182 1216 货物贸易管理科 87327329 87327127 1215 九楼业务大厅 货物贸易监测科 87327137 87327292 1212 服务贸易管理科 87327103 87327360 0905 个人及账户管理科 87327156 1215 外汇管理二处 综合业务科 87327115 1106 业务管理科 87327335 87327225 0910 核查科 87327189 0903 监测科 87327282 1107 自贸区管理科 87329925 1106 外汇检查处 综合科 87329987 1205 现场检查科 87327203 1206 内控法规科 87327236 1218 非现场检查科 87322849 1213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69号 区号:027 电子邮箱:hubeisafe@163.com 案件举报电话:87329987 政务监督电话:87327340 湖北省分局辖内市(州)分局联系方式 黄石市分局 十堰市分局 荆州市分局 宜昌市分局 鄂州市分局 荆门市分局 襄阳市分局 孝感市分局 黄冈市分局 咸宁市分局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局 随州市分局 2024-05-20/hubei/2017/0915/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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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2年,为发挥好跨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支持和规范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建立了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本币优先的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 近年来,银行境外贷款业务稳妥有序开展,境外贷款规模稳步增长,人民币贷款占比不断提升,对支持“走出去”企业境外经营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部分银行围绕贷款余额上限、用途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和诉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充分研究论证并征求银行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发布《通知》,调整优化相关规定。 问:《通知》对现行境外贷款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答:《通知》做了两方面调整。一是提高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境内银行一级资本净额(外国银行境内分行按营运资金计)×境外贷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如计算所得上限小于20亿元,则核定为20亿元。同时,结合各银行一级资本净额及存量业务规模,对国家开发银行(1.5)、进出口银行(3)和其它银行(0.5)设置了差异化的杠杆率,为银行业务开展预留了较为充足的空间。近年来,随着境外贷款业务发展,部分银行境外贷款余额逐渐接近上限。《通知》结合各银行业务规模及境内外资银行资本规模相对较小等实际情况,将境内外资银行的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将进出口银行的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并将20亿元核定上限上调至100亿元,更好支持外资银行、进出口银行发挥业务优势,满足境外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二是优化间接方式贷款管理要求。《通知》第二条明确,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通知》出台后,境内银行应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原则,开展相关业务,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与境外银行通过合同约定等形式,明确资金使用条件,有效防范风险。 2026-04-16/guizhou/2026/0416/1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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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25〕27号)要求,深圳市分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梳理了辖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深圳市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一)综合 1、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外管〔2019〕19号) (二)资本项目 2、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改造非居民补偿款购汇汇出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外管〔2006〕237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外汇管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发展的通知(粤汇发〔2020〕15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的通知(深外管〔2023〕16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前海港企贷”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深外管〔2023〕20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深外管〔2024〕5号) 7、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港澳居民购买深圳市房产结算支付便利化业务指引》的通知(深人银发〔2024〕7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扩大“科汇通”试点的通知(深外管〔2025〕1号) 9、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外管〔2025〕3号) 10、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绿色外债试点业务的通知(深外管〔2025〕30号) 11、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在前海自贸试验区开展资本项目结汇及NRA账户退汇两项便利化政策的通知(深外管〔2026〕9号) (三)国际收支 12、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指引》的通知(深外管〔2022〕41号)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023年12月31日以来 ) (一)经常项目 1、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2022年版)》的通知(深外管〔2022〕21号)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6年4月14日 2026-04-20/shenzhen/2026/0420/2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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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业务管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2026年4月20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局阿拉山口营业管理部行政许可专用章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正式启用。印章全称及样式如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1)、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 行政许可专用章形状为圆形,直径4.0厘米,中央刊五角星,外圆刊“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刊“行政许可专用章编号”,文字自左而右横排,编号在“行政许可专用章”正下方。派出机构使用的行政许可专用章编号为两位数,十位上的数字用于区分使用该印章的派出机构,个位上的数字分别用1、2、3代表收支、经常、资本三个业务条线。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形状为椭圆形,长5.0厘米,宽3.5厘米,不刊五角星,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文字自左而右横排,派出机构使用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用(1)(2)(3)等编号依次进行区分,(1)(2)(3)等编号分别置于“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正下方。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2026年4月17日 2026-04-17/xinjiang/2026/0421/1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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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暖春行动”质效,4月17日,外汇局儋州市分局联合海南生态软件园举办“外汇便利化新政解读 跨境结算一站式解决方案”专题交流会。 交流会聚焦园区企业实际需求,重点围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及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等,开展政策解读和案例解析,帮助企业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解,助力企业用足用好政策。交流会还设置了互动环节,就企业及外籍人才所关心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 下一步,外汇局儋州市分局将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开展更多“小而精、专而实”的政策宣导与对接活动,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有效落地实施。 2026-04-20/hainan/2026/0420/2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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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至4月,外汇局贵州省分局先后对8家市州分局开展现场督导调研。督导组深入各市州分局及部分县域派出机构,重点就贯彻落实上级外汇管理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党建和外汇业务融合,统筹防风险和促改革等工作进行督导。调研中,督导组还实地走访了部分涉外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对外汇管理政策的意见建议,并对企业开展外汇政策宣讲,引导企业强化诚信合规意识和汇率风险中性意识。 2026-04-13/guizhou/2026/0413/1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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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421亿美元,较2月末下降857亿美元,降幅为2.5%。 2026年3月,受全球宏观环境、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6-04-09/guizhou/2026/0409/1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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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外汇局黔东南州分局联合工商银行凯里分行组成“党建+外汇”流动服务队,走进西江千户苗寨开展“合规用汇、安全用汇、便利用汇”主题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个人外汇业务指南》《跨境支付风险提示》等宣传资料200余份,并为商户、游客等解答跨境收支、汇率避险等方面问题,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2026-04-15/guizhou/2026/0415/1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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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决定在四川省(含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我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邮将意见发送至:currents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外汇管理处(邮政编码:61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31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2026年4月20日 2026-04-20/sichuan/2026/0420/3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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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承载着毕节赫章独特风味的首批“黔玉超”可乐猪腊肉,跨越山海,顺利抵达香港市场。这不仅标志着赫章县农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实现了出口零的突破,更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毕节市分局指导县域“汇初心”外汇服务站深化金融服务、精准赋能地方特色产业“走出去”的生动实践,为毕节乡村振兴与外贸发展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深植毕节沃土,孕育“非遗”珍品。赫章县农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不仅是“贵州老字号”企业,更是贵州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拥有赫章核桃和可乐猪地理标志使用权。其拳头产品“黔玉超”可乐猪腊肉,采用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制作,原料选用珍稀的可乐猪和乌金猪,以其嚼劲十足、肥糯不腻、回味绵长的特点闻名。此外,公司产品多次荣获国家级、省级荣誉,肉制品与糖果制品被纳入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外汇服务上门,破解“出海”难题。尽管拥有优质的产品和深厚的底蕴,但首次尝试开拓国际市场、涉及跨境收付结算,对这家县域农企来说仍是巨大挑战。2025年6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毕节市分局联合中国工商银行毕节分行及县域“汇初心”外汇服务站宣传员主动上门走访企业,与企业法人及团队面对面交流,重点宣导解读了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和汇率避险等外汇政策,针对企业关心的货物贸易系列“堵点”“难点”,进行了“一对一”的详尽辅导和答疑解惑,为企业顺畅开展跨境业务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银政协同发力,定制专属方案。针对其内销与出口并重的特点,在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模式和出口规划后,中国工商银行毕节赫章支行为企业量身定制了“农特产品跨境金融包”,提供涵盖海关备案、账户开立、跨境结算、汇率避险和贸易融资等环节的全链条、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企业可通过手机便捷地在线申请贷款、锁定汇率、办理结汇,大大提升效率。 高效落地见效,首单成功启航。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毕节市分局持续的政策指导与合规护航下,中国工商银行赫章支行快速、顺利地为企业完成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并开立了外汇账户,同步减免企业外汇账户管理费等共计约1200元。政策红利与金融服务迅速转化为实际成果,1月22日,企业成功通过工行收到首笔来自香港的腊肉出口预收款,资金高效入账。2月1日,首批满载地道“毕节味道”的可乐猪腊肉便正式启运香港。 模式可期,助力更多“毕节味道”飘香世界。赫章县农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成功“破冰”出海,是毕节市“外汇局政策引领+银行精准服务+企业专注发展”协同模式的成功典范。国家外汇管理局毕节市分局强化政策供给与合规辅导,有效打通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最后一公里”。“汇初心”外汇服务站积极践行“汇乡行”助力行动,提供全流程、陪伴式的跨境金融解决方案。银政协作,成功破解了县域特色农企拓展国际市场面临的外汇政策与金融服务的初期难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毕节市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聚焦毕节丰富的农特产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一步优化外汇服务供给,提升跨境金融便利化水平,赋能更多像赫章农特产公司一样的本土企业扬帆远航,让核桃、腊肉、粗粮粉等承载着毕节文化与匠心的特色产品香飘全球,共同书写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的精彩篇章。 2026-04-20/guizhou/2026/0420/1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