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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4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982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282亿美元,升幅为0.89%。 2021年4月,外汇收支交易平稳有序,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和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上涨,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境外蔓延,全球经济复苏仍不稳定、不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依然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但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开局良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人民币汇率弹性不断增强,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1-05-07/guizhou/2021/0507/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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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3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700亿美元,较2月末下降350亿美元,降幅为1.09%。 2021年3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稳定,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有所下跌,全球股市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展望未来,境外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复苏和国际金融市场仍面临较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但我国国内经济发展动力不断增强,积极因素明显增多,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1-04-07/guizhou/2021/0407/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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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50亿美元,较1月末下降57亿美元,降幅为0.18%。 2021年2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稳定,市场预期更趋理性。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财政政策及通胀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债券资产价格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下降。 展望未来,全球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仍面临较多不确定性,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较大。但我国将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基本稳定。 2021-03-08/guizhou/2021/0308/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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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2020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1-03-26/guizhou/2021/0326/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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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2月,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81.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6月,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63.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198.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14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上海籍梅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梅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4笔,金额合计44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7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境外个人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2笔,金额合计74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54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3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金额合计176.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28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42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0-29/guizhou/2021/1029/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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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8日,铜仁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召开座谈会,各金融机构分管外汇业务行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座谈会主要围绕四方面工作展开。一是对当前辖区外汇业务发展形势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对四季度辖区涉外经济发展前景进行了分析预测。二是通报了2021年外汇检查和国际收支现场核查情况,要求银行落实展业原则加强真实性审核。三是传达全省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要求。四是就拟召开的“政银企”金融服务与融资推介会相关工作进行交流讨论。 最后,对下阶段银行外汇业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加快推动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积极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积极开展外汇政策宣传和反馈工作。二是增强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升外汇数据质量。各银行要强化合规意识,严格落实展业原则,加大内部督导自查力度,狠抓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三是加强外汇业务学习。外汇业务政策更新快,业务办理流程相对复杂,岗位人员要加强外汇政策与业务学习。四是做好外汇条线队伍建设和人员储备。落后地区外汇业务人才缺乏,既要珍惜和爱护人才,更要注意培养人才,特别是轮岗时要做好外汇岗位衔接,严格实行AB角管理。 2021-10-21/guizhou/2021/1021/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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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以下简称《评估内容》,见附件)。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计算公式为: 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合规经营评估指标得分×(100-本期评估最终确定的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分值)%+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得分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评估内容》,公平、公正地对辖区内银行进行评估。 三、各全国中资性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四、《评估内容》自2021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年度开始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的通知》(汇综发〔2020〕35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1年9月26日 2021-10-15/guizhou/2021/1015/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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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外汇管理局2021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黔西南州涉外企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8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黔西南州中心支局联合商务、税务、海关等部门组织召开辖内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座谈会暨培训会,辖内19家主要涉外贸易企业参加本次座谈会议。 会上,黔西南州中心支局负责人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及涉外企业面临的问题,重点阐述了当前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逐渐常态化情形下汇率避险的重要性。随后商务、税务、海关等部门对当前涉及的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政策、出口退税政策以及本地出口报关的具体流程作了介绍和解读。最后外汇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就对相关汇率避险产品进行了介绍并就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2021-09-02/guizhou/2021/0902/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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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提升县域涉外企业汇率风险服务能力,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结合凤冈外汇联络办前期走访企业以及外汇指定银行反馈的问题,2021年8月26日,凤冈外汇联络办联合县经贸局和涉外指定银行工商银行召开政银企外贸工作座谈会,6家出口茶企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参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外汇管理各项便利化措施传导在企业层面的落实情况,外汇业务、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跨境收支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政策需求等进行交流发言。凤冈外汇联络办、县经贸局、县工商银行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反馈问题作了一一解答。随后,外汇联络办就前期走访企业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结合实际案例对什么是汇率风险,如何避免汇率风险作了讲解。 2021-09-06/guizhou/2021/0906/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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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2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汇综发〔2021〕36号文印发)要求,黔西南州中心支局9月初即通过拟定活动方案、召开州县两级专题推进会、制作宣传动画片依托多媒体进行宣传、实地走访重点企业上门宣传等形式,积极调动全辖外汇管理业务人员,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以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外汇政策法规、汇率避险知识、曝光违规典型案例为重点,大力推进宣传月工作,提升辖内市场主体合规用汇意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021-09-03/guizhou/2021/0903/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