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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098亿元,支出15455亿元,顺差64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845亿元,支出12500亿元,顺差234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53亿元,支出2955亿元,逆差170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8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52亿美元,支出2258亿美元,顺差9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69亿美元,支出1826亿美元,顺差343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3亿美元,支出432亿美元,逆差24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8年9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643 94 16,098 2,352 -15,455 -2,258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344 343 14,845 2,169 -12,500 -1,826 2.服务贸易差额 -1,702 -249 贷方 1,253 183 借方 -2,955 -432 2.1加工服务差额 100 15 贷方 103 15 借方 -3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32 5 借方 -15 -2 2.3运输差额 -401 -59 贷方 239 35 借方 -640 -94 2.4旅行差额 -1,317 -192 贷方 230 34 借方 -1,547 -226 2.5建设差额 24 4 贷方 64 9 借方 -40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4 -8 贷方 17 2 借方 -71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16 2 借方 -10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59 -23 贷方 34 5 借方 -193 -2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2 3 贷方 155 23 借方 -133 -19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89 13 贷方 348 51 借方 -259 -3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6 1 借方 -21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9 1 借方 -22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8-11-05/neimenggu/2018/1105/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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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8年10月30日) 2018-11-08/neimenggu/2018/1108/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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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8年10月30日) 2018-11-07/neimenggu/2018/1107/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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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8年10月30日) 2018-11-06/neimenggu/2018/1106/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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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汇兑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天津籍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9月至10月,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金额折合314.5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福建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折合290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湖北籍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金额折合250.6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四川籍巫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12月,巫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折合200.5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6.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折合147.1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折合156.91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贵州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折合38.2万美元。2018年4月至8月,李某再次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金额折合136.4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安徽籍钱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12月,钱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金额折合127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贵州籍文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文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兑换涉赌资金18笔,金额折合511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1.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境外个人CHEONG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7月,CHEONG某利用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非法兑换涉赌资金11笔,金额折合63.7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1.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04-16/safe/2020/0416/15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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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shown in the statistics of the State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SAFE), in March 2020, the amount of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and sales by banks was RMB 1388.8 billion and RMB 1258.4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 settlement of RMB 130.5 billion. In the US dollarterms,the amount of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sales by banks was USD 198.1 billion and USD 179.5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 settlement of USD 18.6 billion. In particular, the amount of foreign exchangesettlement and sales by banks for customers was RMB 1104.3 billion and RMB 1022.7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 settlement of RMB 81.6 billion; the amount of foreign exchangesettlement and sales for banks themselves was RMB 284.5 billion and RMB 235.7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 settlement of RMB 48.8 billion. During the period, newly signed contract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was RMB 225 billion and RMB 108.4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 net newly signedcontract amount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of RMB 116.5 billion. At the end of March, outstanding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by the end of the current period was RMB 633.3 billion and RMB 477.7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 net outstanding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of RMB 155.5 billion; the net Delta exposure ofoutstanding options was RMB -267.4 billion. During January to March 2020, the accumulative amount of foreign exchangesettlement and sales by banks was RMB 3429.8 billion and RMB 3156.8 billion, with an accumulative settlement ofRMB 273 billion. In the US dollar terms, the accumulative amount of foreign exchangesettlement and sales by banks was USD 491.5 billion and USD 452.5 billion, with an accumulative settlement ofUSD 39.1 billion. In particular, the accumulative amount of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by banks for customers was RMB 2787.2 billion and RMB 2644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n accumulativesettlement of RMB 143.2 billion; the accumulative amount of foreign exchangesettlement and sales for banks themselves was RMB 642.6 billion and RMB 512.9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n accumulativesettlement of RMB 129.8 billion. During the period, newly signed contract amount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was RMB 482.8 billion and RMB 193.9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 net newlysigned contract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of RMB 288.8 billion. InMarch 2020, the amount of cross-border receiptsand payments by non-bankingsectors was RMB 2424.8 billion and RMB 2759.4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 deficit of RMB 334.6 billion.DuringJanuary to March 2020, the accumulative amount of cross-border receipts and paymentsby non-banking sectorswas RMB 6389.4 billion and RMB 6605.8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n accumulative deficit of RMB 216.5 billion. In the US dollar terms, in March 2020, the amount of cross-border receiptsand payments by non-bankingsectors was USD 345.8 billion and USD 393.5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 deficit of USD 47.7 billion.DuringJanuary to March 2020, the accumulative amount of cross-border receipts and paymentsby non-banking sectorswas USD 915.9 billion and USD 946.7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n accumulative deficit of USD 30.7 billion. In addition,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Exchange revised the data on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by banks anddata on cross-border receipts and payments by non-banking sectors in January andFebruary 2020 based on the latest data, and released it through the “Data andStatistics” section of the official websit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Foreign Exchange. Addendum: Glossaryand relevant definitions Balance of payments(BOP) refers to all economic transactionsbetween residents and non-residents. Foreign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by banks refers to settlement and sale transaction that bank executes for customersand for the banks themselves, including statistic data onsettlements of forward contracts for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and sales and the exercises of option, and excludingthe transactions in the interbank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The statistic reporting date of Foreign exchangesettlement and sales by banks should be the trade day of theForeign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transaction. By definition, foreignexchange settlement means foreign exchange holders sell foreignexchange to designated foreign exchange bank, and foreignexchange sales means designated bank sells foreign exchange to foreign exchange buyers. The net posi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foreign exchange sales could be position squared throughtransactions on the inter-bank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and it is one ofthe major contributors to the country’sforeign exchange reserve fluctuation, though it is not equal to netchange in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during the same period Unlikethe principle of balance-of-payments statistics, which cover the transactionsbetween residents and non-residents,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bybanks only cover transactions of RMB and foreign currencies between banks and customers or on banks for themselves. Thenewly signed contract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refers to the binding forward contract between designated foreignexchange bank and client that predetermines foreign exchange currency, amount,exchange rate and tenor which to be executed upon maturity. Thenewly signed forward contract enables corporate to lock inadvance the exchange rate for the purchase or sale of a currency on a futuredate to manage relevant foreign exchange risk arising fromRMB volatility. In general, bank will hedge its foreign exchange risk exposures arise from the newly signed forward contract in the Interbank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For example,when bank has net foreign exchange long position, bankwill short the equivalent amount of foreign exchange in the Interbank foreignexchange market in advance, or vice versa. Therefore, the newly signedcontract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is also one of contributors to China’s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 fluctuation. Theunwind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refers to, where client is unable to perform the original forwardcontract due to change in its real demand, client to fully or partially closeits forward position by executing another deal with opposite direction to theoriginal contract. Therolling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refers to client to adjust the settlement date of original contract dueto change in its real demand. Theoutstanding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by the endof the current period refers to the total amount of forwardcontracts accumulated from all non-matured forward contracts with client. Thenewly signed contractamount and the outstanding amount should satisfy the equationthat: theoutstanding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by the endof the current period = theoutstanding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at the endof the previous period + the newly signed contract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for the period - settlements of forwardcontracts for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for the period - the unwind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for the period. The net Deltaexposure of outstanding options refers to the implied foreignexchange spot risk exposure from outstanding option contracts that bank executedwith client. Bank shall hedge such risk in the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for risk management during deal life cycle. The cross-borderreceipts and payments bynon-banking sectors refers to the receipts andpayments between domestic non-banking sectors (including institutional and individual residents)and non-residentsthrough domestic banks, excluding receipts and payments in cash. In particular,the statisticsincludescross-border receipts and payments between non-banking sectors andnon-residents through domestic banks (including RMB and foreign currency), and domesticreceipts and payments between non-banking sectors and non-residents throughdomestic banks (temporarily excluding domestic receipts and payments in RMBbetween individual residents and non-resident individuals). Data are collected whencustomers conduct receipts and payments with non-resident counterparties atdomestic banks. Specifically, the receipts refer to the capitalof non-bankingsectors received fromnon-residents via domestic banks; the payments refer to the capitalof non-bankingsectors paid to non-residents via domestic banks. The cross-border receiptsand payments by non-banking sectors is based on cash basis, different from the accrual basis required by the Balance of Payments Statistics. The statistics merely reflects the cash flows between non-bankingsectors and non-residents and does not include bartertransactions or transactions with non-residents conducted by the banks themselves. Therefore, the scope of the statistics is narrowerthan that of the Balance of Payments Statistics. 2020-04-17/en/2020/0417/1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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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3月,银行结汇13888亿元人民币,售汇1258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305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981亿美元,售汇179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8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1043亿元人民币,售汇1022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81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2845亿元人民币,售汇235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48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25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084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165亿元人民币。截至3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633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77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55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674亿元人民币。 2020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3429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156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730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4915亿美元,累计售汇452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39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787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44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43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64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12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29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482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93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2888亿元人民币。 2020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248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759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逆差3346亿元人民币。2020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3894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66058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216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458亿美元,对外付款393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477亿美元。2020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15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9467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307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0年1月、2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04-17/safe/2020/0417/16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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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决策部署,落实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岳阳市中心支局联合人民银行岳阳市中支货币信贷科、金融机构主动对接辖内民营外贸企业,了解掌握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以及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为企业量身定制外汇服务和信贷服务,切实帮助外贸企业化解融资问题,全力为外贸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一是多方联动聚合力。岳阳市中心支局主动联合人民银行岳阳市中支货币信贷科、金融机构,共同对接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政策,探讨分析辖内外贸形势,并就助力辖内外贸经济发展共同研究联合工作事宜,以高效、有力的服务措施“组合拳”助力企业复产复工,提高金融支持精准度。三方决定共同深入企业、下沉一线,访企问需、调研摸排,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进度,全面掌握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发展情况、外汇收支结算状况、受疫情影响程度和融资需求等情况,制定外汇金融服务方案,精准提供外汇服务和信贷服务。 二是走进企业解难题。3月20日,岳阳市中心支局李利华副局长率外汇管理科、货币信贷科主要负责人及农业银行岳阳分行主要负责人赴G工艺品公司、Y粮油工业公司开展现场调研。通过走访G工艺品公司,了解该企业是一家民营小微企业,主要向西班牙、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出口工艺品、塑料扇等产品,年出口额大约200万美元,受海外疫情影响,该企业面临订单减少、资金无法回笼等问题,生产经营出现困难。通过走访Y粮油工业公司,了解该企业主要向美国、巴西进口大豆,由于美国疫情严重,致使国际运输费上涨,运输成本高。通过梳理企业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定制外汇金融服务方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三是督导银行强服务。指导银行负责为调研企业量身定制信贷融资、支付结算、现金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最终A行分别与G工艺品公司、Y粮油工业公司达成了信贷投放意向,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难题。A行与市融资担保公司合作,运用贸易融资创新产品为G工艺品公司提供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该产品与政府出台的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便利优惠融资办法无缝对接,无需企业提供资产抵押,同时享受政府担保费补贴(50%)与融资利息补贴,以低成本融资支持企业生产出口。A行将Y粮油工业公司纳入重点防疫支持企业名单,将原来5000万授信增量,同时约定给予最优惠贷款利率,提供最低融资成本,最大力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04-15/hunan/2020/0415/1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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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时把握当前国内、国外疫情对辖内涉外企业的影响,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确实提升外汇金融服务贸易小微企业水平,推动实体经济稳健发展,湘西州中心支局围绕“访需求、送政策、促服务”工作宗旨,在辖区开展“涉外企业大走访”活动,得到企业一致好评。 该项活动是持续推进“百名行长联千企”工作的具体实施,即按照“每周一走访、召开一次座谈会、形成一张调查清单、开展一次情况对接、搭建一条沟通直通桥”等形式,由分管外汇工作的刘晓波副行长带队,外汇、跨境人民币业务以及外汇指定银行相关人员组成“走访小组”,对全辖30家典型涉外企业及外商投资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融资、贸易业务政策需求以及对外汇和银行方面的意见建议,深入调查涉外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疏通外汇管理和服务政策传导渠道,打通贸易便利化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升涉外企业对外汇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提振信心,促进涉外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至目前,已完成辖区2家外贸企业的走访,并在一次座谈会中了解到花垣县某养殖有限公司因新冠疫情影响造成其企业货物出口资金回笼延迟,其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对其当前生产经营恢复产生较大影响的问题,湘西州中心支局及时跟进,立行立办地强化银企对接力度,着力为该企业打通金融支持的“最后一公里”。经过银企适时对接,截至当前,花垣县某银行已与该公司达成“信贷投放流动资金400万元支持复工复产”的意向性合作协议、花垣县农行运用农行的电商平台,帮助该企业线上销售鲟鱼副产品。 2020-04-15/hunan/2020/0415/1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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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介绍2020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并答记者问。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女士,请她为大家介绍2020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请王春英女士作介绍。 2020-04-17 15:00:42 王春英: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2020年一季度我国外汇收支情况,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20年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与蔓延是影响国内外经济金融运行的主要不确定因素。近期,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剧,国际金融市场大幅震荡;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复工复产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在双向波动中保持基本稳定,汇率预期相对平稳,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20年一季度,按美元计价,银行结汇4915亿美元,售汇452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391亿美元;按人民币计价,银行结汇3.43万亿元,售汇3.16万亿元,结售汇顺差2730亿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按美元计价,银行代客涉外收入9159亿美元,对外付款946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307亿美元;按人民币计价,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39万亿元,对外付款6.61万亿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165亿元。 2020年一季度,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一季度,银行结售汇顺差391亿美元,如果综合考虑远期、期权等其他供求因素,外汇市场供求呈现基本平衡。同期,银行代客涉外外汇收付款顺差17亿美元。 第二,3月份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呈现逆差,但银行结售汇维持顺差,4月以来银行代客涉外收支和结售汇均呈现基本平衡。3月份,疫情全球蔓延导致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国际上主要股票指数大幅下跌,市场避险情绪上升,外部流动性趋紧。受此影响,3月份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呈现逆差,主要是证券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净流出增多。同时,境内外汇市场保持基本稳定,银行结售汇维持顺差,外汇市场供求总体平衡。从每日监测的初步数据看,4月以来银行代客涉外收支基本平衡,银行结售汇延续小幅顺差。 第三,售汇率有所下降,企业外汇融资总体平稳。一季度,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3%,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同时,企业外汇融资保持平稳,3月末,我国银行的境内外汇贷款余额较2019年末上升277亿美元;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外币跨境融资余额较2019年末下降80亿美元,与同期进口规模变动相匹配。 第四,结汇率稳步增长,市场主体持汇意愿保持稳定。一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6%,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3月末,企业、个人等主体境内外汇存款余额较2019年末下降67亿美元,保持基本平稳的态势。 第五,银行远期结售汇维持顺差。一季度,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顺差414亿美元。其中,3月份顺差166亿美元。 第六,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外汇储备余额30606亿美元,较年初下降1.5%,主要受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2020年第一季度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欢迎大家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提问。 2020-04-17 15:14:21 袭艳春: 谢谢王春英女士的介绍。下面我们开始提问,提问前还是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2020-04-17 15:14:42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的情况下,您如何评价今年以来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怎么看待未来发展趋势?谢谢。 2020-04-17 15:27:51 王春英: 今年全球面临一个新的情况,就是新冠肺炎疫情。受此影响,近一段时间不论是全球经贸活动还是国际金融市场,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冲击。在这种极其特殊的情况下,中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了总体稳定,我觉得是难能可贵的。这充分说明中国外汇市场成熟度在上升,市场主体更加理性,更充分说明市场主体对于中国的疫情防控和中国经济基本面的信心。 今年以来,中国的外汇市场运行实现了“三个保持”:一是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二是人民币汇率在全球主要货币中保持相对稳健,三是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活动和结售汇行为保持基本理性和有序。在上述基础上,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具体来看:第一个保持,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从刚才通报的数据来看,结售汇呈现相对比较大的顺差,为391亿美元,是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的基础。从细项数据看,银行对客户的跨境外汇收支累计实现顺差17亿美元,银行客户结售汇累计顺差205亿美元。总之,不论从总体来看,还是从客户的角度来看,一季度外汇市场供求保持了基本平衡。第二个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全球货币中表现相对稳健。一季度,美元指数上涨2.8%,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汇率小幅下降1.8%。从其他货币来看,同期新兴市场货币指数下降12.9%,英镑对美元下降6.3%,欧元对美元下降1.6%,综合看来,一季度,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编制的人民币汇率指数上涨2.9%。所以,从这一系列数据应该可以看到,人民币汇率在主要货币中保持了相对稳健。 2020-04-17 15:29:12 王春英: 第三个保持,市场主体行为理性有序。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看:一是从境外对国内投资看,境外投资者对中国投资保持了相对高的热情。据商务部统计,今年一季度我国实际使用外资312亿美元,其中高技术服务业增长15.5%。根据外汇局统计,一季度,境外投资者净增持我国境内债券同比增长48%,规模为167亿美元。二是从境内对外投资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也比较稳定有序。根据商务部统计,1-2月份,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155亿美元,保持基本稳定。另外据外汇局统计,一季度,个人净购汇同比下降25%,显示个人购汇意愿也是理性、有序的。综合作用下,外汇储备保持了基本稳定。 国内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仍将是外汇市场运行保持基本稳定的有力支撑。首先我国疫情防控形势向好,会继续发挥稳预期和稳信心的作用。疫情的发展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冲击,是近期世界经济和金融市场上的最主要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当前中国的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复工复产也取得重要进展,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不仅有助于提升国内市场信心,也有助于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第二,中国经济长期向好、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将继续吸引境外中长期资本投资国内市场。第三,外汇市场成熟度不断提高,汇率弹性不断增强,汇率走势双向波动,汇率在调节宏观经济以及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发挥得越来越好。所以,中国外汇市场的成熟度可以很好的吸收、应对短期冲击影响,未来我国外汇市场有能力保持稳定运行。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需要不断加强监测分析,做好各种不同情形下应对方案。我们常说防患于未然,实际上也是市场平稳运行的一个非常有力的保障。这是我对你问题的回应,谢谢。 2020-04-17 15:29:43 经济日报记者: 外汇局一直强调经常账户的重要性,当前疫情在全球蔓延对国际收支中的经常账户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未来是否会出现经常账户持续逆差的现象?谢谢。 2020-04-17 16:08:44 王春英: 当前疫情蔓延的确对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形成了一定的影响,我们对这个问题也在跟踪分析,就现阶段,疫情对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的影响有这样几个初步的判断。 首先,中国的经常账户走势受到了疫情的阶段性影响,但是一季度仍然会保持在基本平衡的区间内。根据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出口下降13%,进口下降3%,但是我们也看到出口在3月份降幅已经下降了。所以一季度货物贸易顺差是在收窄的。从服务贸易角度来看,根据外汇局的统计,1、2月份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收窄了25%,主要是旅行项下的支出大幅度回落。初步统计,3月份旅行支出也是维持在低位,就是说,服务贸易的逆差也是在收窄的。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的构成主要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这两大项目,因为收益和经常转移等规模都比较小,所以我们要分析经常账户的走势,重点就看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一季度货物贸易顺差收窄和服务贸易逆差收窄是同步进行的,因此经常账户大概率还是会保持基本稳定,维持在合理区间。 第二点基本判断,就是疫情不会成为影响中国经常账户走势的中长期因素。疫情的发展和变化是有自身规律的,随着科学家或者生物学家、医药学家对新冠病毒的认识、药物的研发,以及防控经验的积累和防控方法的丰富,疫情会得到有效控制,世界的经贸活动会逐步恢复,缓解外需困境。再从国内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都在积极推进,根据工信部统计,截至4月中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开工率已经超过99%,人员的平均复岗率达到94%。我们企业复工复产水平快速提升,一方面保障国内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另一方面也会对外贸提供供给保障。所以,我们觉得疫情不会成为影响经常账户走势的中长期因素。 第三个基本判断,我每次都要讲,关于经常账户差额问题,决定其走势的根本因素实际上还是国内经济结构等深层次和长期性的因素,这个因素是不会轻易发生改变的。首先,中国制造业规模是非常大的,产业门类也是非常齐全的,承压能力和自我恢复能力都是比较强的。这些年,我们也一直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链水平不断提升,制造业竞争力有所提高。其次,近年来国内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投资更加注重效率,储蓄率虽然近几年有所下降,但从全球来看,还是处在比较高的水平。理论上,决定经常账户差额走势的是储蓄和投资缺口,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也是可以保持基本平衡的。 目前阶段,经常账户已经运行在基本平衡的水平,受一些短期的或者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出现小幅的逆差或者小幅的顺差,都不改变经常账户基本平衡的格局。比如2018年经常账户顺差回落到255亿美元,其中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呈现逆差,第三季度开始恢复成顺差,2019年的顺差上升到1413亿美元,这些都没有改变我国经常账户保持在基本平衡的总体格局。谢谢。 2020-04-17 16:08:56 美国彭博社记者: 3月份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呈现2016年1月份以来的最大逆差,请问主要原因是什么?另外一季度国际收支基本情况如何? 2020-04-17 16:36:07 王春英: 您关注的是3月份跨境收支情况,我有一组数据给大家分享一下。3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186亿美元,跨境收支逆差477亿美元,跨境收支呈现逆差主要是人民币出现净流出。我们进行了对比分析,证券投资项下资金流出是主因。3月份股票项下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出,债券项下资金延续净流入。此外尽管3月股票市场资金呈现净流出,但从阶段变化看,3月24日以后,陆股通“北上”渠道资金重新回到净流入的状态,港股通“南下”净流出也逐步平稳。股票市场没有形成持续、单方向的资金流出。实际上,在外部冲击下,股票市场跨境资金有所波动是市场正常反应,相对规模变动也处于合理范围内。 对于您关注的一季度国际收支经常账户结构问题,相关数据还未到发布时间,有一些数据源还没有最终获得,刚才通报的数据是根据一些大的项目做的估算。总体来看,货物贸易还是会呈现一定顺差的,只不过顺差规模有所收窄;服务贸易虽说长期保持逆差,但逆差规模也在收窄。最终情况还需数据编制完成后再做判断,大概率情况是经常账户差额继续运行在合理均衡区间。即使出现逆差,幅度也不会大。2018年一季度经常账户就曾出现403亿美元逆差,二季度为9亿美元逆差。相比整个国际收支规模,9亿美元或者400多亿美元逆差,并不会导致方向性改变,不会引发跨境资金大规模流出。从经常账户差额占GDP比值来看,近年来基本都在2%以内,目前稳定在1%左右,更趋平衡。谢谢。 2020-04-17 16:36:45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涉外企业受到了较大冲击,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尤其是中小企业方面,外汇局出台了哪些相关的政策?目前来看,效果怎样?谢谢。 2020-04-17 16:50:45 王春英: 感谢你的问题,这也是企业关心的。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疫情防控和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开通外汇业务“绿色通道”,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比如,防疫物资相关的进口付汇以及出口收汇业务流程进一步简化,疫情防控相关的融资业务进一步便利化。同时,对确有需要的企业,可以取消借用外债限额,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保障个人和企业正常用汇需求,鼓励通过线上办理外汇业务。支持和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减免湖北地区有关机构外汇交易和清算的手续费用。从效果来看,1月27日到3月31日,全国线上办理外债占比达到93%,2019年这一比例为61%。 第二,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2019年10月,外汇局推出了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2020年3月份,上调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扩大企业借用外债的空间,方便企业能够有更大的余地来利用境外资金;4月14日,又推出了8项便利化措施,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流程。综合来看,这些便利化措施有三个着力点。一是着力加大稳外贸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便利跨境电商外汇结算,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等。二是着力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包括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扩展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等。三是着力提升外汇业务服务水平。主要包括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等。从实际效果看,这些措施可以大幅节省企业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比如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节约相关企业时间成本50%以上。 第三,积极运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等技术手段,便利中小企业开展贸易融资。截至4月7日,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累计完成应收账款融资放款金额227亿美元,服务企业家数近3000家,中小企业占比75%以上。 下一步,我们还会进一步梳理可以出台的便利化措施,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以及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活动。同时,开放坚持主动、渐进和可控的原则,意味着有关政策不会走“回头路”。另外我们也会积极防范风险,这个原则也是我们一贯坚持的。 2020-04-17 16:51:01 CNBC记者: 第一个问题,请问外资流入中国有什么趋势和展望?第二个问题,外国投资者考虑对中国增加投资,往往会担心资金拿不出来,请问外汇局对此是否有具体的保障?谢谢。 2020-04-17 17:10:37 王春英: 我理解你的问题,一个是关于近期境外投资者对中国投资情况的变化和前景,另一个是担心投资进来能否出去的问题。 在疫情的影响下,境外的投资在中国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一是中长期境外资金还是持续流入的,主要体现在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和以配置中长期人民币资产为目的的债券投资。一方面,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总体稳定且结构优化。根据商务部的统计,今年一季度非金融部门实际使用外资312亿美元,虽然同比有所下降,但是高技术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还是快速增长的,说明境外投资者看到了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的机遇。另一方面,以配置中长期人民币资产为目的的债券投资是增加的,一季度,境外投资者净增持我国债券167亿美元,增幅达到了48%。二是在外部冲击下,股票市场的境外资本在合理范围内出现短期小幅波动。一季度,全球的股票市场普遍下跌,市场避险情绪上升,所以在美元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下,有一部分境外投资者减少对股票市场的投资,是属于正常现象。一季度境外投资者净减持境内股票大约是100亿美元,3月份相对减持的多一些。中国的股市市值规模在全球排第二位,有7、8万亿美元,这100亿在7、8万亿美元里占比是非常低的,对市场影响也是非常小的。同时,从股票市场的资金流动情况来看,它并没有持续减持,总体是呈现双向波动的。沪深港通北上资金3月中旬净流出,3月下旬转为净流入,所以我们觉得相关的投资变动是在合理范围内的。 2020-04-17 17:11:01 王春英: 你也问到投资前景如何?我们觉得未来中国的市场以及人民币资产对境外资金仍然会有比较强的吸引力。因为中国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国内市场还是有非常大的潜力。而且,国内疫情防控取得了积极进展,在促进世界经济发展中也会发挥很大的作用。从直接投资角度来看,过去四年中全球的FDI在连续下降,在这个背景下,中国利用外资规模不降反升,是逆势上扬的,我们始终是全球第二大引资国。这体现了外国投资者在华投资兴业有长期浓厚兴趣。再从债券投资角度看,中国的债券收益是非常可观的,对于中长期配置人民币资产的投资者是有吸引力的。再从股票市场情况来看,中国的股票市场实际估值比较低,价值投资的前景还是非常好的。比如,与全球股票市场表现相比,中国股票市场波动还是相对小的,一季度道琼斯工业指数下跌23%,上证综指波动幅度在10%以内。所以,中国的市场不论从直接投资的角度、债券投资的角度还是股票投资的角度,对境外投资者还是有很强的吸引力的。我们始终欢迎外国投资者来中国投资,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红利。 2020-04-17 17:16:34 王春英: 你刚才关心资金的安全问题,我也简单地说一下我的想法。中国其实从1996年开始就已经实现了经常账户的可兑换,这意味着经常项目项下的收支只要是真实的、合规的,可凭真实有效的交易单证在银行办理。资本账户方面,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七大类40项标准,其实中国的开放程度已经很高了,而且,我们还在不断推进投资便利化的改革。我刚才说到了我们改革始终都是主动、渐进、可控,意味着我们不会走“回头路”。所以,过去我们常和大家讲,打开的窗户是不会关上的,所以投资者对这一点可以放心。 2020-04-17 17:26:14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前一段时间美元流动性紧张,目前仍未完全解决,而我国外债余额已经超过2万亿美元,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会再次出现外债去杠杆?谢谢。 2020-04-17 17:26:21 王春英: 目前来看,我国外债出现较大幅度去杠杆的风险相对较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讲:首先,近年来中国的外债增长是相对平稳的。我们可以用一组数据来说明问题,去年末外债余额达到了20573亿美元,比2014年末历史高峰增加了2774亿美元。虽然绝对额增加,但是从相对指标来看,比如和近年来的经济增长相比,外债的相对增幅并不高。2019年末,外债余额和当年的GDP之比是14.3%,2014年底这个比例是17%,所以目前是下降了2个多百分点。还有,近年来外债增长,我国的对外资产也在增长,所以我们比较了一下外债和对外资产的规模,2019年末这个比例是26.7%,比2018年末下降了0.1个百分点,比2014年末下降了1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外债在经历了2015年和2016年初的去杠杆以后,增长是十分平稳的,和经济发展也是十分吻合的,与对外开放程度也是相匹配的。同时,在这个期间,人民币汇率保持了基本稳定、双向波动,我国外债没有出现顺周期的过度加杠杆,所以出现大幅去杠杆的可能性就很低。 第二,当前我国外债结构进一步优化。例如,2018年末,本币外债占比33%,2019年末本币外债占比上升到了35%,本币外债占比提高了2个百分点。还有就是中长期外债占比也在上升,中长期外债相对比较稳定,中长期外债占比是从35%增长到41%。同时,得益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放,境外投资者购买境内债券增加,在外债中的占比从2014年末的8%提高到了2019年末的26%。投资中国债券的投资者主要都是境外央行,这类机构和主权基金主要是出于中长期配置人民币资产的需要来投资中国债券。所以,他们的特点是不以短期盈利为目的,投资具有内在的稳定性。另外,我国外债的负债率、债务率和偿债率都在国际安全线以内,而且远低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整体水平。 此外,从市场环境看,2015年和2016年上一轮外债去杠杆时期,存在美联储加息这个大背景,美元利率、汇率上涨。但现在的环境是美联储货币政策更加宽松,美元不管是短端还是长端的利率都是在下行的,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重现较大规模外债去杠杆的可能性较低。 从今年一季度的初步数据看,我国登记外债稳中有升,境外投资者总体增持境内债券,未出现明显去杠杆,谢谢。 2020-04-17 17:26:45 袭艳春: 再次感谢王春英女士,也谢谢大家,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2020-04-17 17:30:11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20-04-17/xiamen/2020/0417/1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