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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7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文),决定自2016年5月3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跨境融资业务。企业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均实行余额管理。放宽中资企业外债资金结汇限制,支持有实际需求的企业借入的外债资金意愿结汇使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和外债资金意愿结汇使用,便利企业选择结汇时点,便利外贸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及外贸业务需要安排融资需求,提高跨境融资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16年12月末,全省(不含厦门)共有32家企业根据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入外债41笔,金额5.28亿美元。其中,自贸区内共6家企业借入外债11笔,金额1.29亿美元;自贸区外共26家企业借入外债30笔,金额3.99亿美元。此次扩大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具有本外币管理一体化、逆周期调节、总量与结构调控并重等特点,规则统一、公开、透明、市场化,有利于拓宽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融资渠道,在审慎经营理念基础上提高跨境融资的自主性和境外资金利用效率,改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状况。 2017-01-16/fujian/2017/0116/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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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自贸区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业务外汇试点政策,着力推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平潭好事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好事达”),为福建自贸区平潭片区内企业,成立于2015年1月,由好事达(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独资设立,主要经营家具、日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等批发兼零售。2016年10月,平潭好事达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备案获得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资格。参加集中运营的成员企业7家,其中境内企业4家、境外企业3家,可集中调配的外债额度为4350万美元,对外放款额度1300万美元,平潭好事达为主办企业。日前,平潭好事达办理了境外放款登记业务,借款人为境外成员企业普励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境外放款登记额度为500万美元。企业拟于近日汇出境外放款资金10万美元,资金来源于好事达(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出口外汇资金收入。该笔业务既标志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首笔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成功办理,同时也标志着平潭片区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业务外汇试点政策正式落地。 2017-01-03/fujian/2017/0103/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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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共计为566家涉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并为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网上业务”功能,业务量同比减少18.68%。福建省分局严格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规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等业务,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业务办理高效、快捷,未出现逾期办理的情况。 2016-09-02/fujian/2016/0902/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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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共计为563家涉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并为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网上业务”功能,业务量同比减少5.22%。福建省分局严格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规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等业务,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业务办理高效、快捷,未出现逾期办理的情况。 2016-12-13/fujian/2016/1213/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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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共计为488家涉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并为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网上业务”功能,业务量同比减少22.04%。福建省分局严格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规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等业务,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业务办理高效、快捷,未出现逾期办理的情况。 2016-10-28/fujian/2016/1028/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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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福建省分局2016年1-8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370件,其中收支类24件、经常项目类325件、资本项目类21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343件,受理单办结27件。 2016-09-05/fujian/2016/0905/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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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全辖共计为6137家涉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并为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网上业务”功能。2017年,福建省分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规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等业务,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高效、快捷办理业务。 2017-01-10/fujian/2017/0110/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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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全辖共计为343家涉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并为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网上业务”功能。福建省分局严格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规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等业务,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高效、快捷办理业务。 2017-02-07/fujian/2017/0207/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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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全辖共计为722家涉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并为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网上业务”功能。福建省分局严格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规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等业务,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高效、快捷办理业务。 2017-03-31/fujian/2017/0331/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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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福建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在福建省辖区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辖内国际收支统计、管理、预警和分析工作;负责辖内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负责辖内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依法检查辖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政策性的建议和依据;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内设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一处、外汇管理二处、外汇检查处等4个职能处室,下辖宁德、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等7个市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田、德化、上杭、宁化、武夷山等7个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内设处室主要职责如下: 1、国际收支处: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的日常工作,承办分局局务会以及重要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文秘、信息、宣传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国际收支统计、管理、监测和分析工作,承担国际收支申报、结售汇统计制度的实施和相关报表编制工作;承担银行及结售汇业务资格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外币代兑机构和特许兑换公司市场资格管理,特许兑换公司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分析。 2、外汇管理一处:负责福建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及汇兑真实性监督管理;负责实施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的监测、分析与核查工作;负责保险类金融机构相关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及外汇收支和汇兑管理;负责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监督管理;负责境内外币现钞管理及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 3、外汇管理二处:承担福建省资本项目交易、外汇收支和汇兑、资金使用和境内外外汇账户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直接投资登记、汇兑管理及相关统计监测;承担短期外债、或有负债、对外债权等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外债的登记管理与统计监测;承担除保险类机构以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关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及外汇收支和汇兑管理;依法对跨境有价证券投资或衍生产品交易所涉外汇收支进行登记和汇兑管理。 4、外汇检查处:依法对辖区内涉及外汇收支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执行外汇管理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种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协助有关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外汇的违法案件;开展非现场分析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外汇政策法规执行效果开展检查调研;开展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017-07-31/fujian/2017/0731/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