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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10月,益阳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银行开展诚信兴商“微”宣传活动。利用电子传媒传播速度快、形式新、受众广的宣传优势,益阳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围绕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新政、国际收支申报、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非法网络炒汇、汇率风险中性知识等系列主题共制作9期电子微刊和短视频宣传刊物,并在全辖推广传播。 此次宣传形式新颖、涉及的外汇知识面广、市场主体获取成本低,切实贴合市场主体需求,进一步加强了市场主体对外汇政策的认知,有效引导了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合规用汇。 2021-10-27/hunan/2021/1027/1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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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22日,外汇局株洲市中心支局组织举办外汇便利化政策与实务培训,全市17家外汇指定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和部分重点企业共9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中国银 行湖南省分行专家就风险中性下的汇率风险管理做了理论和实操案例介绍;株洲市中心支局外汇科科长对外汇便利化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株洲市中心支局4名业 务骨干分别就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服务贸易及个人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进行了全面讲解。 各外汇参训代表普遍反映,此次培训高效务实,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不仅加深了对外汇便利化政策的理解,也加强了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的树立。 2021-10-26/hunan/2021/1026/1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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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9.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6.7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7万亿美元)。 2021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74.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92万亿美元)。 2021-11-02/shenzhen/2021/1102/1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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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娄底市中心支局积极策划,认真组织各外汇指定银行在全辖开展了以“诚信经营 合规用汇”为主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一是联合辖内9家外汇指定银行在市中心开展了以“诚信经营,合规用汇”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各参与单位通过搭建宣传帐篷,现场派发外汇政策、外汇典型案例的宣传页,主动向群众介绍外汇政策,普及打击地下钱庄、网络炒汇、跨境赌博等知识,提示社会公众防范风险并进行现场解答。二是分别以汇率风险中性、打击地下钱庄、外汇违规案例通报、个人外汇业务知识、资本项目收入便利化业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等为主题制作了一系列新媒体宣传资料,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进行转发。宣传月期间,娄底市各外汇指定银行充分利用网点、微信、业务网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宣传。各银行营业网点电子屏24小时滚动播放“诚信兴商”宣传标语,在柜台等醒目位置摆放外汇政策宣传单页,视频播放典型外汇违规案例的警示宣传。三是组织各单位走进企业,主动宣传外汇政策,宣传汇率风险中性理念,营造了深厚的宣传氛围。 下一步,娄底市中心支局将继续推进诚信兴商工作常态化,不断宣传外汇相关知识,使“诚信经营 合规用汇”的理念深入人心。 2021-10-27/hunan/2021/1027/1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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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0月28日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正式试点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秉持“外汇为民”初心,彰显金融助企担当,不断强化金融科技赋能,持续丰富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提高跨境金融服务能力,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切实发挥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的重要作用。 ——“链上贷”优服务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秉持“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理念,积极推进“数字外管”建设,强化跨境金融科技赋能,致力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以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应用场景为例,企业减少了打印纸质材料、手工报送的繁重工作,银行核对、核验流程的简化也大大缩短了企业融资申请周期,企业融资成功率大幅提升,中小外贸企业跨境融资难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截至2021年9月末,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辖内银行通过“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应用场景为1046家企业放款金额折合269.34亿美元,业务规模居全国前列。 以辖内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是一家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大规模外贸企业,年进出口量达70亿元。2020年以来,受疫情全球蔓延影响,境外客户账期延长,企业出现流动资金短缺、支付上游货款压力大等问题。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在走访中得知企业面临资金周转难题,及时联系银行机构深入企业,积极收集融资材料,依托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应用场景完成融资申请、链上报关单核验、银行审核及线下融资发放等全流程操作,并指导银行向上级行申请融资价格优惠,最终仅历时两天,就为企业成功发放了出口商票融资贷款,及时为企业解决资金困难,节约了财务成本,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零跑腿”真落实 自2020年7月以来,广东作为首批试点地区,上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场景。该场景直击银行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审核中的痛点和难点,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等金融科技与现有外汇业务流程相结合,通过税务发票信息多方加密共享,为银行展业审查提供更加安全、可信的渠道。银行可凭企业出具的支付命令函直接办理业务,由“事前审查”转变为“事后抽查”,提升了粤港澳大湾区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 以广东南沙自贸区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一季度办理了外债收入结汇共计1200万美元用于支付货款,事后抽查发票近100张。试点前,银行经办人员需花费大量精力逐张查验发票信息、打印查验界面并整理留档。试点后,银行经办人员仅需制作发票核验模板并上传,即可实现秒速批量核验。企业“一次都不用跑”,业务办理全程用时从3小时缩短至15分钟。截至2021年9月末,广东261家企业114亿元人民币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由银行通过区块链服务平台进行了审核。 ——“小平台”大作为 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探索新应用场景,为企业业务办理和银行业务审核提供便利。作为最新试点的应用场景,“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通过外汇局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向银行提供出口信保保单信息查询服务,解决了银保信息交互难题,便利中小外贸企业利用“贸融易”及出口加工企业利用“加易贷”等进行融资,更好地发挥政府政策引导、信保分险增信、银行融资支持的三方合力,为出口企业提供优质、优惠、便利的融资服务,支持中小外贸企业稳市场、保订单、防风险。 截至目前,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已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上线“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网上核验”“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五个应用场景,广东全部地市都参与了试点,已有34家银行加入到区块链试点行列,申请加入的银行仍在不断增加。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稳健有序做好各应用场景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发挥稳外贸作用。同时,继续探索通过区块链技术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不断增加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提升外汇监管和服务水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2021-11-03/guangdong/2021/1103/2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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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基层银行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水平,贯彻落实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有关政策,2021年10月30日,永州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外汇指定银行有关人员开展外汇业务专题培训,20余名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经办和主管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入场要求出示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永州市中心支局3位外汇业务骨干分别结合自身业务开展了外汇业务培训。本次培训内容丰富、覆盖面广,涵盖了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国际收支统计等基础外汇业务知识,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针对银行日常外汇业务办理中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同时,对近期银行外汇业务暗访督导情况进行通报,有效提升银行外汇业务合规意识。培训现场还设置了答疑环节,为银行解答外汇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永州市中心支局从内控管理、政策传导、金融服务等方面对银行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本次培训夯实了辖内银行外汇业务基础,有效提升了银行从业人员的外汇业务办理水平和展业能力,为推动各项外汇管理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优化辖内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1-11-02/hunan/2021/1102/1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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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10月18日上午,外汇局张家界市中心支局党支部一行来到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开展红色教育活动。 在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党支部全体人员首先瞻仰了贺龙、任弼时等5位革命领导人铜像,了解纪念馆创建历史背景和整体布局。在纪念馆的各个展厅,一幅幅珍贵图片、一段段英雄事迹、一件件斑驳实物映入眼帘。生动刻画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民族兴亡抛头颅洒热血的真实场景,让大家深切地感受到了红军战士在艰苦的环境中英勇顽强的精神,体会到了中国革命的胜利来之不易。 “我们要认真回顾走过的路,不能忘记来时的路,继续走好前行的路”,重视党史学习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通过此次活动,外汇局张家界市中心支局全体党员重走了革命路,重温了革命史,对先烈们的先进事迹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激励着大家创先争优参与革命精神学习,同时进一步鞭策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坚定地信念和饱满的热情在外汇管理与服务中展现新作为。 2021-10-21/hunan/2021/1021/1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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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用汇意识,我中心支局以“诚信经营,合规用汇”为活动主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多措并举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现场宣传活动。10月15日,组织辖内10家外汇指定银行合计50余人在永州市中邦广场摆放宣传展台,正式拉开了2021年“诚信兴商主题宣传日”帷幕。据统计,我中心支局及各外汇指定银行共发放外汇宣传资料600余份,现场提供咨询服务累计400余人次。 二是组织银行线上线下开展宣传活动。建立宣传长效机制,要求市本级两区的银行网点机构在开展“主题日”活动后,在11月份继续在所属的基层网点开展“诚信兴商”的柜台宣传,并利用各网点电子屏幕宣传打击网络炒汇和打击地下钱庄的标语,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的态度。 三是赴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宣传活动。2021年9月至10月,我局唐大立副局长多次带队走访市重点涉汇企业,如凯盛鞋业、湘威运动、科力尔电机、华荣鞋业等多家企业,将诚信经营、合规用汇的相关宣传资料带到实地进行讲解,组织企业工人开展学习,强化诚信意识,提高风险防范,合规合法用汇。 2021-10-26/hunan/2021/1026/1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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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2月,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81.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6月,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63.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198.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14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上海籍梅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梅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4笔,金额合计44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7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境外个人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2笔,金额合计74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54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3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金额合计176.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28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42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1-03/guangdong/2021/1103/2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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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3http://www.gov.cn/xinwen/2021-11/03/content_56485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