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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8日,外汇局河南省分局朱培玉副局长到新郑市支局调研。 朱培玉副局长首先到河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详细询问了该民营企业负责人近期中美贸易摩擦对进出口的影响、企业的应对措施、外汇资金的使用情况,金融机构对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及当前的政策需求。朱培玉副局长还到新郑市农商银行调研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和外汇业务开展情况。朱培玉副局长对新郑农商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表示肯定,同时指出,当前小微企业仍存在融资渠道不宽问题,金融机构需要更好聚焦小微企业,进一步落实当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支持好民营企业和涉外经济的健康发展。 2019-01-04/henan/2019/0104/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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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1014亿美元,对外负债13044亿美元,对外净负债2030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2623亿美元,外币净资产593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8222亿美元,债券资产1345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447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5%、12%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315亿美元,美元资产7579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120亿美元,分别占12%、69%和19%。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5402亿美元,占比49%;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5612亿美元,占比51%。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7058亿美元,债券负债2003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982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4%、15%和31%。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3938亿美元,美元负债5139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967亿美元,分别占比30%、39%和30%。我国银行业对外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46亿美元,占比43%;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498亿美元,占比57%。(完) 2019-01-03/henan/2019/0103/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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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是否都需要提供董事会决议? 答:均需提供。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 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除应按规定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外,还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使用计划)情况,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2. 如何理解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前应先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答:根据《通知》规定,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前应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这在《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中均有明确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规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规定分配;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要求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合伙人利润分配决议)、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等。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是否以往年度存在亏损并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弥补情况。 2019-01-03/tianjin/2019/0103/1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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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以下简称9号文)开展跨境融资活动融入的资金,在资金使用方面应当遵循哪些规定? 答:企业外债资金使用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的相关要求,并应注意外债期限与用途期限的匹配。企业借入人民币外债的,还需要同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银发[2012]165号)等相关规定。 2.9号文中明确适用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法人企业。具体如何把握? 答:对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如果能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审计的独立财务报告,可以根据9号文明确的管理方式,按照企业净资产的一定规模开展跨境融资业务。 2019-01-03/tianjin/2019/0103/1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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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进口企业按销售需求对其进口的货物进行分拣,分拣费用按合同规定由境外出口商另行支付,则该笔分拣费收入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该笔货物分拣费,应申报在“228990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上述未提及的其他商业服务”项下。 2019-01-04/tianjin/2019/0104/1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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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提示: 近期,一些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外汇按金(也称外汇保证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活动,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社会公众财产损失,影响恶劣,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 二、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 三、请社会公众充分认识从事外汇按金活动的危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 四、广大公众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2019-01-07/zhejiang/2019/0107/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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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关于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5号)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抽查工作,随机抽取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浙江、广西、深圳12家分局子站作为被抽查网站,重点检查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2018-03-29/shandong/2018/0329/1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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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会见了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劳伦斯·萨默斯一行。双方就全球经济形势、各国货币政策等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完) 2018-03-29/shandong/2018/0329/1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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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的精神,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号,以下简称《规定》),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57号,以下简称《通知》),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内证券投资相关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境证券投资。 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一是取消QFII资金汇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资金汇出。二是取消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QFII、RQFII可根据投资情况汇出本金。三是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对冲境内投资的汇率风险。 《规定》和《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8-06-13/shandong/2018/0613/1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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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沟通,畅通外汇管理政策传导,了解市场主体金融外汇需求,解决市场主体实际问题,更好地服务涉外实体经济发展,2018年6月13日,长寿中心支局在垫江县召开非驻地外汇管理银企座谈会,垫江县商务局、人民银行垫江县支行、垫江7家银行外汇业务分管行领导和部门负责人、9家重点涉外企业共计20余人参会。会上,各企业、银行及垫江县商务局结合自身具体外汇业务问题,围绕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改革、优化外汇服务作了交流发言,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中心支局就相关政策和业务问题进行解答。会议还传达了外管总局、重庆外汇管理部2018年工作会议会议精神,通报了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分析了垫江县外汇收支形势,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中心支局分管领导提出要求,银行要合规经营,把握本地业务和特点,遵循新的发展理念,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营造公平、透明、便利的营商环境。 2018-06-15/chongqing/2018/0615/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