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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落实金融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党组成员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引领性,为做好“十五五”时期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是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纲领性文献,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历史主动,必将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党组成员一致认为,“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实践充分证明,“两个确立”对于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金融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面临的形势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六个坚持”原则,时刻谨记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始终牢牢把握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助力金融强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外汇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金融外汇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外汇管理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深入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和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完善“越诚信越便利”的外汇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外汇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重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外汇管理政策评估和跟踪问效,让群众和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三是助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外汇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统筹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项目高质量开放。加强外汇政策供给,支持贸易创新发展,促进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竞争有序的外汇市场,提高外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支持重点区域开放发展。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四是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强化外汇领域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会议强调,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要继续精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四季度工作,坚决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和预期管理,有效防范外部冲击风险。巩固严监管氛围,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加快推出多项外汇支持性政策,助力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为顺利开启“十五五”提供有力支持。 2025-10-24/guizhou/2025/1024/1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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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新修订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简称“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并于2025年10月正式实施。为加强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宣传,确保广大申报主体充分熟悉和理解新制度的内容,自2025年9月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将不定期发布新版直接申报制度“一问一答”系列,对新版直接申报制度修订情况进行介绍,并针对申报主体在数据申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疑问逐一解答,确保申报主体准确报送新数据,推动新版直接申报制度顺利落地实施。 问题11:为什么会出现数字外管平台文件报送管理模块是空白的情况? 答:这种情况一般是浏览器不适配导致的。文件报送管理模块不适配IE或者低版本360、firefox等浏览器,可更换浏览器后重新登录。 问题12:申报主体如何进行修改或删除数据? 答:系统数据修改、删除的逻辑为“逐表替换、空表除外、删表全D”,意思是说,申报主体每次重新导出文件上传系统,系统会逐表读取新上传的表格,并用新表的内容覆盖旧表的内容。但是系统不读取空表,所以如果申报主体想要删除一张表的全部内容,不能清空旧表的全部内容直接上传一个空表,这样就会导致删除失败。正确做法是在想要删除的这张表上,将操作类型改为D-删除,并且填写删除原因,然后重新上传该表,这样就可以删除该表的全部数据。 具体操作如下: 若申报主体想修改数据或增加数据,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可在要修改的报表里修改或增加数据后,再重新上报全套报表,即连同其他没有修改的报表也一起重新上传。 方法二:可只上传需修改的报表,其他不用修改的报表sheet页留空或直接将其他报表sheet页删除。 具体步骤为“将原来上报的fcz文件导入离线填报小工具→在离线填报小工中修改、校验、导出→线上上传”。需注意的是,若某表原有10行数据、仅需修改1行,则应重新上传10行而非仅上传有误的那1行数据。 (2)若申报主体想删除数据,分为两种情况: ①第一种情况是申报主体想要删除某张报表的全部数据,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申报主体需把该表所有数据的操作类型改为D-删除,并填写删除原因,然后重新在离线填报小工具中校验导出,再上传系统。 方法二:申报主体可只留一行数据,将该行数据的操作类型改为D-删除,并填写删除原因,其他行的数据全部删除。然后重新在离线填报小工具中校验导出,再上传系统。 ②第二种情况是申报主体想要删除某张报表的部分数据,可在表中删除这些数据(保留其他数据)后重新在离线填报小工具中校验导出并上传系统。 具体步骤为“将原来上报的fcz文件导入离线填报小工具→在离线填报小工中删除、校验、导出→线上上传”。需要注意的是,若将某张报表的全部数据删除,需核对Z02表中相应报表“是否有相关业务”并做相应修改。 2025-10-28/fujian/2025/1028/2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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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上午,山西省分局与省国资委联合举办全省国有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宣讲会。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曹增和出席宣讲会并做政策解读。省国资委财务监管处陈宏伟处长作了讲话并提出工作要求。 本次宣讲会以“现场+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在省分行设主会场,各市分行设分会场。会议邀请了117家国有企业代表、21家具有衍生品资质的银行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各市外汇局、市国资委相关负责同志和人员参加会议。 曹增和副行长以“树立风险中性意识 提升汇率避险能力”为题,从正确看待汇率波动、树立风险中性意识、建立科学管理制度、灵活使用外汇套保工具和《国有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概述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政策宣讲,为国有企业用好汇率避险工具、在开放发展中“稳舵前行”提供了精准指导。 会议邀请交通银行总行外汇专家周宇进老师,围绕人民币汇率走势及影响因素、汇率避险服务等进行了专业分析和解读,为企业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参考。 今年以来,省分局按照总局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清单管理,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2025年前三季度,全省外汇套保率为20.8%,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下一步,省分局将以此次宣讲会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深化政银企合作,不断提升服务国有企业汇率避险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全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2025-10-24/shanxi/2025/1024/1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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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9月,银行结汇18809亿元人民币,售汇15183亿元人民币。2025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3274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2826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9月,银行结汇2647亿美元,售汇2136亿美元。2025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8533亿美元,累计售汇17901亿美元。 2025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8409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8629亿元人民币。2025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2062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1202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812亿美元,对外付款6843亿美元。2025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870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750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10-22/guizhou/2025/1022/1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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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9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9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能否介绍一下9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情况? 答:9月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主要呈现两个特点。 一是跨境资金流动保持活跃、均衡态势。9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入和支出合计为1.37万亿美元,环比增长7%。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跨境收支均保持增长态势,显示我国涉外经济稳健发展。受十一假期对跨境收付的季节性影响,9月跨境资金小幅净流出31亿美元,10月以来已转为净流入。分项目看,我国外贸稳步增长,9月货物贸易项下资金净流入保持高位;服务贸易、投资收益等项下跨境资金流动较为平稳。 二是外汇市场供求较为平衡。9月银行代客结汇和售汇环比均明显增长,企业等主体根据自身需求灵活开展外汇买卖。9月结售汇顺差为510亿美元,其中上中旬净结汇较多,下旬结售汇差额趋向均衡。10月以来银行代客结汇和售汇大体相当,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涉外收支总规模为11.6万亿美元,创历史同期新高。跨境资金净流入1197亿美元,银行结售汇顺差632亿美元,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总的来看,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市场预期平稳,供求基本平衡,外汇市场保持着较强的韧性和活力。 2025-10-23/guizhou/2025/1023/1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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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恒丰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济南分行,各外资银行济南分行,齐鲁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济南分行,青岛银行济南分行,济南农村商业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决定在辖内开展绿色外债试点业务,并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见附件)。 各地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至辖内银行,密切跟踪监测辖内绿色外债试点业务开展情况,依法对相关企业和银行加强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24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反馈。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8/shandong/2025/1028/2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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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10/content_70459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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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切实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深化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市场经营主体办理跨境贸易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范围 支持有实需、经营主体合规状况良好且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地区,履行相关报备手续后,按规定实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二、拓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轧差净额结算业务种类 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审慎合规银行,可在风险可控的情形下为优质企业办理以下情形的轧差净额结算,并按涉外收支管理信息申报有关规定进行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 (一)境内外关联企业之间一般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二)货款与货物贸易运输相关费用、仓储费、维修费、赔偿等经常项下费用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三)销售货款与相关销售返利之间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四)运费、保费、清关费、速遣费、滞期费等运输相关费用之间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五)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 审慎合规银行为跨国公司资金池主办企业和成员企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适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以下简称贸易便利化政策)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措施(以下简称高水平开放试点): (一)银行经备案可开展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 (二)跨国公司资金池主办企业已办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和轧差结算收支业务登记。主办企业原则上是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主办企业是财务公司或自身无贸易涉外收支的,可不为前述所称优质企业)。 (三)跨国公司资金池成员企业原则上是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 跨国公司办理上述业务时,应遵守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有关规定,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贸易便利试点”或“高水平便利试点”。跨国公司办理经常项目轧差净额结算时,原则上每个自然月轧差净额结算不少于1次。 四、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 允许审慎合规银行根据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提供的薪酬相关材料,为企业认定的涉外员工核定免审单金额,涉外员工个人在核定金额范围内可在银行办理购付汇或收结汇,免于提交单证。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应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贸易便利试点薪酬”或“高水平便利试点薪酬”。 银行应为企业配套制定专属方案,明确适用的涉外员工范围及其薪酬发放安排,做好购付汇或收结汇金额动态管理,建立相关事中事后管理机制。 五、鼓励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 支持审慎合规银行,将诚实守信、合规经营情况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的且经其推荐的诚信客户,纳入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 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相关的贸易涉外收支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或“外贸综合服务”。 六、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汇资金结算 银行可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交易电子信息,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其委托客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收结汇,及货物出口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相关费用对外支付;也可将上述仓储、物流、税收等相关费用与出口货款进行轧差结算,同时按涉外收支管理信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相关主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银行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按规定向外汇局办理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委托客户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综合服务。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控制体系健全,具备“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等技术条件。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向委托客户明示实际成交汇率,不得利用汇率价差非法牟利。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依据客户委托代理、代办收付汇业务,均适用上述规定。 七、放宽服务贸易代垫业务管理 银行审核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后,可为境内机构办理以下贸易相关服务费用代垫业务: (一)具有贸易往来的境内外机构间代垫货物运输、仓储、维修、报关、检验、税收、保险等费用。 (二)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为客户代垫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 上述代垫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应报备所在地外汇局。银行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贸易相关服务费用代垫”。 八、便利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展承包工程项目的境内企业,经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服务贸易外汇存放境外登记后,可在境外开立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用于跨国、跨地区集中管理和调配境外承包工程资金。其中,承包工程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收入范围为从境外业主或境内划入有关工程款,从境外各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入资金,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围为向境内调回工程款、有关境外工程款支出,向境外各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转资金,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支出。 企业应按要求制定资金集中管理内部规范,并在每季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的主要收支信息和账户余额,以及相关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九、完善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机制 银行应建立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境内机构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境内机构特殊外汇业务处置”。 银行办理本通知规定外汇业务时,应严格落实展业责任,开展交易真实性审核,通过事中事后筛查拦截异常交易,并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对银行办理本通知规定的外汇业务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开展监测核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同时废止。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 2025-10-29/shandong/2025/1029/2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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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4437亿元人民币(等值24368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4009亿元人民币(等值10339亿美元),占42%;短期外债余额为100428亿元人民币(等值14029亿美元),占58%。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4%。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30166亿元人民币(等值4214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6521亿元人民币(等值911亿美元),占4%;银行外债余额为75126亿元人民币(等值10495亿美元),占43%;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2624亿元人民币(等值8748亿美元),占36%。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3123亿元人民币(等值3230亿美元),占1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7353亿元人民币(等值3821亿美元),占16%;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992亿元人民币(等值4749亿美元),占19%;债务证券余额为60875亿元人民币(等值8504亿美元),占3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561亿元人民币(等值497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7049亿元人民币(等值2382亿美元),占10%;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8484亿元人民币(等值1185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90801亿元人民币(等值12685亿美元),占52%;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83636亿元人民币(等值11683亿美元),占48%。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9%,欧元债务占8%,日元债务占4%,港币债务占5%,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4%。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5年6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5年6月末 2025年6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30166 4214 短期 1135 15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35 15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9031 4055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5252 3527 贷款 3779 52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6521 911 短期 2398 335 货币与存款 1302 182 债务证券 1096 153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4123 576 SDR分配 3561 4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62 79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5126 10495 短期 60649 8473 货币与存款 32677 4565 债务证券 15023 2099 贷款 12384 173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65 79 长期 14477 2022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0914 1525 贷款 3492 48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2 10 其他部门 45575 6367 短期 32432 4531 货币与存款 14 2 债务证券 172 24 贷款 1070 15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6874 3754 其他债务负债 4302 601 长期 13143 183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284 1018 贷款 2397 33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79 67 其他债务负债 2983 417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7049 238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9212 1287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462 204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375 891 外债总额头寸 174437 2436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5-10-31/jilin/2025/1031/2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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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为按规定购买港澳地区保险产品的内地居民提供跨境资金汇兑服务,近日,配合2025年11月1日“粤车南下”(指符合条件经核准的广东籍私家车,可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前往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或直接进入香港市区)的实施,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指导广东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以下简称广东自律机制)修订发布了《广东省银行同业跨境车险保费业务展业自律指引2.0》(以下简称《自律指引2.0》),为“粤车南下”等场景下涉及的跨境车险保费结算提供清晰指引。 《自律指引2.0》在原指引基础上,新增了“粤车南下”涉及的跨境车险资金结算场景和业务指引,并对原“港车北上”“澳车北上”等跨境车险结算内容进行了优化。修订后的指引对北向模式(即境外投保人针对港澳入出内地汽车投保内地机动车辆保险)、南向模式(即内地投保人针对内地入出港澳汽车投保港澳机动车保险)涉及的跨境投保、退保、理赔资金收支业务主要场景,以及银行需审核或可简化的单证、可能存在的业务风险等进行逐一梳理,帮助银行提升跨境车险保费业务办理的能力和效率,为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跨境保险资金结算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指导广东自律机制做好《自律指引2.0》的宣传解读和落地执行,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出行的“双向通道”,为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金融助力。 2025-10-31/guangdong/2025/1030/3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