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内控风险防范,规范和完善外汇业务重要凭证管理,北京外汇管理部采用同级监督的方式,对外汇各处室开展了外汇业务重要凭证管理的专项内控监督检查。总体上看,各处室能够按照总局、营业管理部及相关内控文件要求,较好的履行外汇业务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的各项职责,但也存在个别外汇业务重要凭证管理不够规范、使用作废率较高等问题。各处室根据检查情况,逐项查找问题成因,有针对性地制订了整改措施。此次专项审计,使外汇各处室认识到外汇业务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了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意识,对促进外汇业务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范化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015-11-11/beijing/2015/1111/62.html
-
根据总局文件(汇国便函 〔2015〕 137 号)通知,国际收支处按规定对银行清收并向总局上交了已停止使用的空白《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同时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证明文件》发放给银行。此次清收共清理凭证36250份,向总局上交空白凭证1045份。目前北京辖区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主体较以往呈现两个变化:一是具备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资格的银行由最多时的12家减少为4家,该业务向少数甚至个别银行集中的趋势明显;二是调运主体不再局限于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成为外币现钞跨境调运市场上的新军。 2015-11-11/beijing/2015/1111/66.html
-
为确保辖内银行顺利接入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按照总局工作要求,北京外汇管理部于11月5日组织安排对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进行了系统验收。在听取验收银行介绍系统上线的准备工作、业务分工、内控制度等情况后,按照总局下发的系统接口验收案例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了验收。根据管理要求,该行能够顺利完成案例操作,成功搭建系统运行环境模拟平台。下一步,我们将对银行提交的业务管理办法、系统操作手册和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批准该行系统生产环境的开通。 2015-11-11/beijing/2015/1111/65.html
-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地区跨国公司业务风险防范,促进依法合规高效履职,北京外汇管理部于2015年10-11月,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开展风险导向审计。此次审计,是北京外汇管理部第一次尝试运用风险导向法开展的审计,通过分析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运行中存在的内外风险,评价具体风险管理措施的充分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对促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规范和防范风险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015-12-28/beijing/2015/1228/70.html
-
11月3日至6日,国际收支处举办两期“北京地区国际收支业务培训班”,辖内外汇指定银行的近600名国际收支统计人员参加了培训。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和北京外汇管理部国际收支处的相关人员针对国际收支申报流程及新政策、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及案例、国际收支申报规范及核查、结售汇统计指标及案例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2015-11-11/beijing/2015/1111/68.html
-
为进一步加强辖内企业对贸易信贷相关概念和工作要求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北京地区贸易信贷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北京外汇管理部于2015年10月27日举办了北京地区贸易信贷培训会议。会上主要就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数据填报说明及相关文件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参会企业均表示受益良多。 2015-11-11/beijing/2015/1111/63.html
-
为进一步了解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加强业务真实性审核的情况,北京外汇管理部于9月25日召集部分银行开展座谈调研。参会银行介绍了目前落实“展业三原则”的制度、措施和遇到的问题,并对现行政策和管理方式提出了建议。下一步,将收集整理相关情况,向总局提出政策建议。 2015-10-15/beijing/2015/1015/61.html
-
北京市政府按照外贸稳增长专题会要求,成立了保出口增长联合工作组,北京外汇管理部作为工作组成员,积极派员参加 12月 3日 的工作组会议,会同海关、税务等部门研究地区外贸稳增长工作方案,并听取相关企业的意见反馈。 2015-12-28/beijing/2015/1228/71.html
-
2016年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83.40亿元人民币,流出65.14亿元人民币,净流入18.26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462.11亿元人民币,流入82.94亿元人民币,净流出379.18亿元人民币(见表1)。 按美元计值,2016年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12.77亿美元,流出9.97亿美元,净流入2.80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70.75亿美元,流入12.70亿美元,净流出58.05亿美元(见表2)。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6年二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8.26 流入 83.40 流出 65.14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379.18 流入 82.94 流出 462.11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6年二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2.80 流入 12.77 流出 9.97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58.05 流入 12.70 流出 70.75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 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2016-08-11/beijing/2016/0811/81.html
-
中关村外债宏观审慎试点政策实施两年成效显著。2015年3月,国家外汇管 理局批准在中关村核心区率先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改革试点,实行外债借用 比例自律管理,允许中外资企业可在净资产的2倍范围内借用外债,并在外债资 金使用便利化等方面进行了突破。该政策实施两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以“小试验”推动“大变革”,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积累了宝贵 的改革样本经验。试点政策突破中资企业不能借入外债的政策限制,首次允许 企业借用外债并结汇使用,从外债使用角度提升了资本和金融交易项目中跨境 融资的可兑换程度,突破境外融资瓶颈。基于中关村等地外债改革成功经验, 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6年5月将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 二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高新技术企业利用境外低 成本资金在相关领域进行投资和开拓市场提供了便利。截至2017年2月底,中关 村中心支局共为76家企业办理153笔外债试点业务,新增外债签约额合计45.09 亿美元,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约8.24亿元。 三是推进国际交流,提升市场主体国际化水平。参与试点企业可与境外金 融机构建立直接联系,有助于提升国际形象,拓展海外市场;试点银行通过与 海外分行联动,学习了境外金融机构授信、风控等先进经验,更好满足客户融 资需求。 2017-05-10/beijing/2017/051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