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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2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3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 2023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09.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76万亿美元)。 2023-12-04/shaanxi/2023/1204/1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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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4-02-05/shaanxi/2024/0205/1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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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3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4-02-05/shaanxi/2024/0205/1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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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3391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568亿元,进口16468亿元,顺差4099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280亿元,进口4076亿元,逆差179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11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8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22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7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216亿美元,进口2892亿美元,顺差32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303 324 贷方 22847 3216 借方 -20544 -2892 1.货物贸易差额 4099 577 贷方 20568 2895 借方 -16468 -2318 2.服务贸易差额 -1796 -253 贷方 2280 321 借方 -4076 -574 2.1加工服务差额 78 11 贷方 89 12 借方 -11 -2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78 11 借方 -49 -7 2.3运输差额 -502 -71 贷方 543 76 借方 -1045 -147 2.4旅行差额 -1493 -210 贷方 109 15 借方 -1602 -226 2.5建设差额 129 18 贷方 184 26 借方 -55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81 -11 贷方 28 4 借方 -109 -15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32 4 借方 -26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61 -37 贷方 80 11 借方 -341 -4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44 20 贷方 409 58 借方 -265 -37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84 26 贷方 705 99 借方 -521 -7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32 -4 贷方 11 2 借方 -43 -6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2 2 借方 -10 -1 注: 1.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2-18/shaanxi/2024/0218/1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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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3年12月) 2024-02-18/shaanxi/2024/0218/1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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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外汇局安康市分局积极主动加大外汇金融服务供给,有力支持县域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年,安康市县域外汇收支总额为1345万美元,占全辖跨境收支金额的17%,同比增长62%,涉外企业活跃家数达到40余家,同比增长16%,涉外经济规模突破历史新高,涉外经济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在县域银行外汇网点布局上出实招,优化县域外汇营商环境。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吸引更多涉外企业投资,消除县域银行外汇服务空白点,让涉外企业无差异享受对外汇金融服务,外汇局安康市分局持续引导辖区外汇经办银行在县域科学布局外汇网点,加大对县域外汇银行网点的现场指导和业务培训。截至2023年末,中国银行安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安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康分行共计在县域设立外汇网点16家,实现了银行外汇业务网点在全市9县1区全覆盖,为涉外主体享受更多跨境金融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在县域涉外企业融资上出实招,提升涉外企业融资获得感。为满足小微涉外企业融资需求,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难题,提升企业办理贸易融资便利性,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外汇局安康市分局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场景力度,指导银行与涉外企业线上“撮合”融资业务,最大化实现银企融资对接。2023年,县域3家涉外企业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与辖区3家银行融资签约3笔,合计金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 在县域涉外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上出实招,降低涉外企业“脚底成本”。县域新设涉外企业在开立贸易外汇收支账户时,需在属地外汇局办理经常项目收支企业核准业务。为降低县域注册经营的涉外企业的“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外汇局安康市分局制作编发了宣传长图及操作手册,加大外汇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理宣传,按照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度为申请企业当日办结许可事项,让更多县域涉外企业享受线上办理经常项目收支企业核准业务的便利性,有效降低企业开立外汇账户的时间成本。2023年,外汇局安康市分局共为县域涉外企业办理经常项目收支企业核准业务23笔,其中65%通过线上办理完成,满意度评价好评率为100%。 在县域涉外企业汇率管理服务上出实招,满足涉外企业汇率避险需求。2023年外汇局安康市分局持续推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工作走实走深,先后对辖区20余家县域涉外企业开展了联系、走访服务,在对汉阴、平利2家涉外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时,讲解汇率避险手段和方法,帮助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提高汇率风险管理水平,指导银行积极为2家企业办理了汇率避险产品,首笔签约金额合计60万美元,实现了辖区汇率避险产品使用零的突破。 2024-02-18/shaanxi/2024/0218/1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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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2023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4-02-18/shaanxi/2024/0218/1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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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源,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水平,近日,外汇局咸阳市分局对辖区新纳入直接申报范围的16家金融机构开展直接申报统计工作外汇政策宣讲,3家村镇银行和13家农商行、农信社主管行长及部门负责人参会,外汇局咸阳市分局外汇管理科全体同志参会。 会上,外汇局咸阳市分局工作人员对直接申报工作外汇政策进行宣讲,详细介绍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工作,展示了填报方法,强调了申报时间和注意事项。会议强调,各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重点关注申报时间,并妥善保管原始数据以备核查;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直接申报相关工作,切实将工作落实到岗、细化到人,同时要督促业务人员尽快学习和掌握直接申报外汇政策。 会后,外汇局咸阳市分局与16家金融机构建立了沟通机制,针对申报问题第一时间积极答疑,确保后期工作顺利开展。 2024-02-05/shaanxi/2024/0205/1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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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汉中市分局结合汉中市委、市政府“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安排,联合汉中市商务局、汉中海关组织开展主题为“企业越合规、外汇服务越便利”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宣传活动。辖区11个区县经贸部门负责人和40多家外贸企业参加宣传活动。 本次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宣传活动解读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跨境电商便利化政策及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宣传了2023年汉中市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工作成效,引导外贸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涉汇业务,为地方涉外经济健康发展作出贡献。同时,有效引导全辖各区县经贸部门不断强化与银行、外汇管理部门的沟通,支持地方外贸企业用好、用足各项外汇金融政策,促进地方涉外经济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外汇局汉中市分局将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进辖区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扩面增效,不断提升外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2024-02-18/shaanxi/2024/0218/1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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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0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0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0万亿美元)。 2023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52.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85万亿美元)。 2024-02-18/shaanxi/2024/0218/1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