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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佳木斯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银行及外汇支局召开“外汇管理新政宣传落实推进会”,会议线上进行,全辖金融机构及支局共有54人参会。会议对“金融23条”“龙江外汇10条”等政策进行再次学习传导,并对《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措施的通知》《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操作指引政策问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向金融机构进行宣传讲解,各金融机构共同线上学习。 2022-06-08/heilongjiang/2022/0608/1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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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外汇检查队伍纪律和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外汇检查办案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七台河市中心支局于2022年5月30日组织开展外汇检查工作纪律专题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人员由外汇检查岗位扩大至全局人员,全面提升外汇核查和检查执法规范性,树立外汇局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2022-06-07/heilongjiang/2022/0607/1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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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汽车行业分析机构Autostat发布消息表示,中国品牌汽车在俄罗斯市场的占有率继续攀高。今年5月,中国品牌轿车在俄销量为4627辆,占俄罗斯汽车市场销售总量的16.9%。2021年5月,中国品牌汽车的市场占有率仅为6.9%。目前,中国品牌汽车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日本汽车(占比12.3%),仅次于俄罗斯国产汽车(25.2%)和韩国品牌汽车(24.7%)。(文章来源:中俄资讯网) 2022-06-09/heilongjiang/2022/0609/1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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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4http://www.gov.cn/xinwen/2022-06/13/content_56954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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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5月27日,鹤岗市中心支局对辖区四家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核查和检查工作,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原因,通过开展政策辅导、现场答疑、专项约谈等方式,加强金融机构对外汇政策解读,理清业务办理程序,不断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022-06-06/heilongjiang/2022/0606/1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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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生意人报》报道,俄罗斯工贸部修改了针对电动汽车快速充电设施的技术要求,现在这种充电站必须满足中国标准GB/T,而欧洲的CCS标准和日本CHAdeMO标准被列为可选项。因此未来数年俄罗斯70%的电动汽车将采用中国充电站。专家表示,俄罗斯产的电动汽车也将使用中国充电站。(文章来源:中俄资讯网) 2022-06-10/heilongjiang/2022/0610/1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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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支持辽宁地区(不含大连,下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2021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修订了试点指导意见,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版)》(辽汇发〔2021〕25号),以下简称“2021年版指导意见”)。试点以来,市场主体评价肯定、反响积极、参与意愿强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了切实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贸易便利试点业务的相关要求,辽宁省分局对2021年版指导意见再次进行修订,形成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22年版指导意见”,见附件)。 2022年版指导意见包括总则、业务备案、便利化措施、业务管理等内容,共计24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扩大试点,创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激发辽宁地区市场主体活力,推进东北全面振兴,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2年5月30日前反馈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请在信封上注明“便利化试点征求意见”字样。如有提出意见的,请随函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8号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经常项目管理处 (邮编:110013) 电子邮箱:lnjcxm@163.com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2022-04-29/liaoning/2022/0429/1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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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外汇局青岛市分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要求,在稳企纾困、创新赋能等方面靠前发力、精准施策,全面助力实体经济稳定和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 稳企纾困,及时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组织全市外汇局和银行开展“优汇服务助千家”活动,聚焦涉外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定向为涉汇主体提供外汇服务。活动开展以来,青岛市外汇局系统和银行机构已开展各类政策宣讲活动235场次,服务涉外企业1366家,拓展汇率避险首办户154家,提供融资41.4亿美元。 科技赋能,大力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试点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是外汇总局依托区块链技术在跨境金融服务领域的创新应用,通过搭建各类应用场景,可有效提升银行真实性核验能力和企业结算便利。目前,青岛市已获批平台出口应收账款融资等六个场景的试点工作,致力于服务欧亚班列“齐鲁号”融资的应用场景也已一期测试完毕即将上线试点。截至5月底,各银行已通过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应用场景办理运费支付业务1.3亿美元;通过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和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场景发放贷款23亿美元。 创新试点,全面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 积极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试点业务范围,提升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度。截至5月底,青岛市已累计办理试点业务3857笔、金额18.3亿美元。积极引导银行创新,指导农商银行推出“关税e贷”、浙商银行推出“出口数据贷、出口信用贷”、建设银行推出“货兑宝”区块链电子仓单融资、中信银行推出“信保池融资业务”等业务和产品,较好满足了企业多元化跨境融需求。 多方搭台,强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 分别会同自贸区青岛片区、上合示范区两管委制定印发关于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意见,在资金奖励、担保增信两类支持措施上实现突破。自贸区青岛片区对汇率避险企业按签约金额每1美元最高补贴1.2分人民币给予奖励,上合示范区设立了3000万元担保基金,并专门推出了“上合·汇保通”汇率避险产品,有效缓解了企业叙做衍生产品的资金压力。 此外,通过向银行印发汇率避险工作要点、发布中小微企业和首办户企业支持名单等措施统筹指导银行汇率避险业务开展。如指导青岛农商行设计“汇率保”产品,实现企业免授信、免保证金办理避险业务,已为12家企业减免保证金607.61万元。前5个月,青岛市企业办理汇率避险147.12亿美元,同比增长217.37 %;5月末套保率30.09%,较去年末提升16.73个百分点。 下一步,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稳企纾困政策,稳步开展外汇管理创新与试点,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强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为切实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贡献金融力量。 2022-06-14/qingdao/2022/0614/2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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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决策部署,辽宁省商务厅与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发布2022年稳外贸联合工作要点暨应对疫情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从稳外贸、新业态、搭场景、防风险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本年银政合作框架,涵盖了17项具体工作要点,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发挥金融“四个助力”作用,即扩大贸易金融服务有效供给,助力外贸基本盘稳中有进;创新新业态新模式金融服务,助力培育贸易发展新动能;提升全方位场景化服务水平,助力产业链贸易链循环畅通;优化专业服务协助应对风险,助力增强贸易韧性与安全。根据工作方案,2022年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将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不少于200亿美元结算、150亿元融资支持;辽宁省商务厅将支持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扎实开展“百场万企”活动,积极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特别强调采取务实工作举措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政府会同金融机构按照各地具体要求,善用“金融活水”缓解企业燃眉之急,不断优化线上金融服务,开辟绿色应急通道,全力保障金融服务质量,为市场主体平稳运营纾困解难、保驾护航。工作方案着力持续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普惠金融投放力度,坚持增强金融普惠性要求,确保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投放增速不低于整体信贷投放增速,高质量提升融资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 截至今年4月末,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为地区2200余家进出口企业累计办理国际贸易结算量近50亿美元,叙做跨境人民币结算量70余亿元。 辽宁省商务厅与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将多措并举,在稳外贸宏观政策发力的同时,充分发挥中国银行全球化、综合化优势,推动辽宁对外贸易创新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首发于辽报金融) 2022-06-09/liaoning/2022/0609/1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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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13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至10月,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83.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黑龙江籍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31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湖北籍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6笔,金额合计40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云南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3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35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天津籍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3笔,金额合计77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48.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山东籍曹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8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天津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0笔,金额合计270.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2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92.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山东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5笔,金额合计1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6-13/dalian/2022/0613/1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