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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迅速行动,坚定服务信心,主动作为,以快速、便捷、优质的外汇金融服务帮扶涉外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贡献金融力量。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提升便利化水平。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实际需求,加快推进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实施、持续保障经常项下涉疫业务高效办理、进一步便捷资本项下防疫项目有序开展,重点关注受疫情严重影响的行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涉外企业,为特殊时期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提供充分保障。截至2月末,成功协助涉外主体以线上方式办理了4笔业务。 二是启动快速响应,推动服务效率提升。广泛宣传外汇服务政策,及时了解服务需求,主动靠前为涉外企业开展“线上顾问”服务,支持涉外市场主体通过“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高效便捷办理外汇业务。包括个人结售汇、银行卡境外交易、货物和服务贸易、外债登记等各主要外汇业务,均可通过“数字外管”互联网版业务系统办理,大多数外汇行政许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提交申请,避免现场办理等聚集性行为,让疫情期间外汇业务处置机制更高效,确保复工复产企业外汇业务更便利。 三是实施精准对接,支持涉外企业复工复产。持续落实重点涉外企业联系行帮扶制度,特别是对辖内1家全国疫情防控重点和2家广西重要生活物资重点生产涉外企业及时帮扶,“一企一策”量身定做外汇产品服务,积极引导各外汇银行优先办理与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相关的跨境汇款、贸易融资等业务,通过简化手续、免受服务费等助推引导各外汇银行降低外汇业务办理成本。截至2月末,成功协助涉外主体办理进出口业务540笔。 四是发挥监测预警作用,促进外汇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外汇业务绿色通道服务监测制度,每日调查、了解各外汇银行办理特殊外汇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定专人跟踪解决,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的用汇需求。发挥外汇形势分析预警作用,及时掌握了解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企业在贸易收付汇、结售汇和贸易融资等环节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让外汇管理服务更精准,全力支持涉外企业战胜疫情灾害。 2020-03-02/guangxi/2020/0302/1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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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国家外汇管理局贵港市中心支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总局、区分局的决策部署,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结合辖区实际,认真执行外汇绿色便利化措施,确保外汇服务不掉线。 (一)加强对进出单位人员体温测量与登记,防止病毒大范围传播。贵港市中心支局每周三均安排专门人员在大门值守,对进入单位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要求出入扫码登记,严格控制病毒的传播。 (二)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汇绿色便利化措施宣传,保障企业和个人外汇业务能够正常办理。2月4日,贵港市中心支局根据广西分局下发的外汇绿色便利化措施,同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外汇业务的公告》,并将该公告发到辖区企业群和张贴在单位大门口,指导企业和个人尽可能通过网上办理业务,减少办公场所人员聚集,降低人民群众被病毒感染的风险。 (三)提高疫情期间信息调研的针对性和及时性,做到防控、工作两不误。为进一步发挥调查研究的参谋助手作用,根据工作安排,贵港市中心支局结合新冠疫情背景开展了疫情期间外汇特殊政策正常化的思考、恢复正常经济发展的相关创新政策及建议、疫情期间外汇业务特事特办的“后遗症”分析与研究等5个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四)提高外汇业务非现场办理效率,确保防控疫情和提供外汇服务两不误。2月20日,贵港辖区某企业急需进行名录登记,贵港市中心支局接到咨询电话后,指导该企业可通过邮箱或邮寄提交申请材料。在收到企业邮寄的申请材料后,支局业务人员立即进行处理,当日为其办结,并将材料寄回给企业。 2020-02-26/guangxi/2020/0302/1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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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全面落实广西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部署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中心支局精准实施差异化管理策略,通过开展“实打实”调研、“肩并肩”监测、“点对点”支持和“一对一”指导等措施,持续优化外汇服务,引领辖区金融机构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积极献策献力。 “实打实”开展特殊时期“微调研”。及时摸清辖区企业情况,精准把握服务企业需求,从复工复产情况、受影响程度、存在的困难等方面对涉外企业进行全面调查,积极谋划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策略,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肩并肩”做好特定国别疫情监测。加强对越南等国家的经济运行和疫情影响监测,收集整理境外舆情综述,分析和掌握毗邻国家应对措施及对辖区跨国贸易、跨境劳务、边境旅游等产生的影响,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并提出建议。 “点对点”开辟外汇业务“绿色通道”。2月7日以来,中心支局指导辖区金融机构减免手续费为辖区企业办理多笔进口防疫物资付汇业务和贸易融资进口押汇业务,减轻辖区疫情防控物资紧缺的压力。 “一对一”引导企业银行“特事特办”。指导中国农业银行防城港分行通过代开信用证的方式为防城港某企业办理了2笔进口信用证开证业务;同时指导中国银行防城港分行通过海外行关系助力企业融资成本下降20.8%,并为辖区企业资本金使用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2020-02-28/guangxi/2020/0228/1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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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67亿美元,较年初下降12亿美元,降幅为0.04%。 2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国际金融市场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主要国家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有所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估值因素,是当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主要原因。 未来,全球经济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有所增多,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可能加大。虽然疫情对我国经济运行造成一定冲击,但综合来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疫情影响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随着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积极因素不断积聚,将为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我国外汇市场有基础、有条件保持平稳运行,外汇储备规模有望继续保持总体稳定。 2020-03-09/guangxi/2020/0309/1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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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日前,结合实践中境外投资者和结算代理人普遍关注的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政策问答(中英文)。政策问答主要针对《通知》所涉的16个方面操作,详细解释了外汇风险敞口范围、外汇对冲渠道变更、账户开立、资金划转等操作性问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不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开放。(完) 2020-03-05/guangxi/2020/0305/1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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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3.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37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515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7.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9万亿美元)。(完) 注:受疫情影响,湖北等地区部分银行数据未完成报送,银行对客户市场数据为部分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 2020-03-06/guangxi/2020/0306/1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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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政策问答 2020-03-05/guangxi/2020/0305/1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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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1943亿元,支出24569亿元,逆差262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9556亿元,支出19917亿元,逆差361亿元;服务贸易收入2387亿元,支出4652亿元,逆差226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153亿美元,支出3531亿美元,逆差37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810亿美元,支出2862亿美元,逆差52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343亿美元,支出669亿美元,逆差32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626 -377 21,943 3,153 -24,569 -3,531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61 -52 19,556 2,810 -19,917 -2,862 2.服务贸易差额 -2,266 -326 贷方 2,387 343 借方 -4,652 -669 2.1加工服务差额 158 23 贷方 163 23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42 6 贷方 68 10 借方 -26 -4 2.3运输差额 -530 -76 贷方 467 67 借方 -997 -143 2.4旅行差额 -2,089 -300 贷方 237 34 借方 -2,326 -334 2.5建设差额 12 2 贷方 101 14 借方 -89 -13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33 5 借方 -95 -14 2.7金融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38 5 借方 -23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9 -24 贷方 90 13 借方 -259 -3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347 50 借方 -335 -48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88 56 贷方 819 118 借方 -430 -6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3 -3 贷方 8 1 借方 -31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17 2 借方 -36 -5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 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 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 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 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 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 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03-30/guangxi/2020/0330/1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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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优化外汇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3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牵头,联合市商务局和金融办,率先在广西地市层面推出优化外汇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的十四条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同支持复工复产相结合,强化沟通协调,把握企业需求,找准工作切入点,提升外汇金融履职水平。 二、落实疫情防控外汇政策,开辟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绿色通道”,高效便捷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二)特事特办,便利防疫物资进口付汇及防疫资金入账结汇。对于地方政府部门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简化便利、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进口付汇效率。对境内外因支援疫情而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暂停实施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确保外汇捐赠资金快速到账并发挥作用。 (三)便捷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可取消,可指导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四)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个人其他特殊外汇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并快速回应相关业务需求,鼓励个人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各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做好真实性审核,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报备。 (五)落实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措施。各银行机构基于“展业三原则”,针对疫情防控相关的进出口收支、捐赠资金汇入和资本项目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可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事后抽查。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特殊跨境人民币业务,各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跨境办报备。 三、深入推进贸易投融资和结算便利化,统筹运用本外币贸易融资政策,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六)拓展贸易融资创新业务。鼓励银行机构根据涉外企业需求,在加强风险管控的基础上,发展外贸应收帐款融资、出口退税融资、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福费廷、出口信用证等业务。同时,在有效把控供应链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基础上,围绕核心企业开展面向上下游的境内外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全产业链复工复产。 (七)统筹落实专项扶持政策。要对照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重点生产保障企业名单,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政策,争取相关涉外企业享受央行专项再贷款再贴现、财政贴息等政策优惠。 (八)完善外贸金融综合服务措施。鼓励银行机构根据涉外经济发展趋势,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展业能力,合理利用境内外市场资源,综合提供支付结算、融资融信、财务规划、风险管理、出口信用担保、外汇衍生品等外贸金融产品和服务。 (九)推进跨境投资贸易便利化政策落地实施。加强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跨境外汇资金轧差净额结算等政策的宣传推广,扩大经常项目跨境轧差结算、全口径宏观审慎跨境融资、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等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力争相关业务发展取得新突破。 四、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梧州外汇金融环境 (十)构建外汇金融供需对接新平台。一是聚焦复工复产和涉外经济发展战略,建立外资外债重点企业、涉及防疫物资跨境采购企业、中小微企业等重点企业名单,一对一开展政策业务辅导,“一企一策”满足企业外汇金融业务需求。二是配合广西“复工贷”工作部署,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涉外企业“大走访”、外汇政策“大宣讲”、外汇金融业务“大洽谈”活动。三是充分发挥外汇服务志愿小分队的作用,并将其工作范围由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扩展至梧州全辖。 (十一)推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鼓励银行机构在加强内部管理及风险管控的前提下,通过线上方式提升外汇服务效率,建立特殊时期业务流程,保障实体企业正常运转。 五、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管控 (十二)加强外汇业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完善疫情应对工作机制和外汇业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业务系统和人员备份安排,保障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 (十三)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要始终将贸易背景审核作为外贸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的基础,将贸易回款作为贸易融资业务的第一还款来源。鼓励银行机构加强对外贸金融数据积累分析,并发挥“单一窗口”平台作用,为风险管控和资源配置提供支撑。 六、开展政策业务实施效果监测评估和反馈 (十四)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把各外汇指定银行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纳入对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评估范畴。建立完善支持防疫及复工复产外汇政策实施成效的定期监测反馈制度。 2020-03-25/guangxi/2020/0326/1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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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2月,银行结汇10200亿元人民币,售汇920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991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459亿美元,售汇1317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4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546亿元人民币,售汇749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5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2654亿元人民币,售汇171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94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586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485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101亿元人民币。截至2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549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21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27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599亿元人民币。 2020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2026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883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433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2914亿美元,累计售汇2708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20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668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606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62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358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77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80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57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85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1723亿元人民币。 2020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21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18541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671亿元人民币。2020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9231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7929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30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748亿美元,对外付款265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96亿美元。2020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642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454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87亿美元。 注:1.受疫情影响,湖北等地区银行结售汇数据为部分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 2.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0年1月涉外收付款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03-23/guangxi/2020/0323/16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