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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辽宁省分局坚决落实总行总局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全力服务辽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优化传统贸易外汇管理。加大对“专特精新”等中小企业支持,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9月末,已有148家企业和11家银行纳入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范围;贸易外汇便利化收支额达到112.3亿美元,占贸易外汇收支总额的33.8%。前三季度,新增便利化企业80家,其中,中小企业70家,占比87.5%;“专精特新”企业19家,占比24%。 持续推进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传导。坚持“能用尽用”,持续跟进市场对政策的反馈,及时解答企业投融资疑点、难点问题。支持和鼓励银行将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与数字化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1+1>2”的叠加效应。截至9月末,企业通过便利化方式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业务占比达92%。 继续优化中小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搭建多级联动工作机制,以“清单式管理”模式推进汇率避险服务。积极引入政府财政资金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汇率避险成本。指导银行优化产品定制,拓宽交易渠道,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开展精准服务。前三季度,涉外企业利用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规模达到58.6亿美元。企业外汇套保率25.2%,新增汇率避险“首办户”180家,同比增长95.6%。 科技赋能强化融资增信服务。针对部分中小企业外贸融资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依托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多融资场景应用,有效便利中小微企业融资。截至9月末,银行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共为61家企业办理出口应收账款融资4820.3万美元;为11家企业办理出口信保保单融资2131.7万美元。 下一步,外汇局辽宁省分局将持续推动助企惠民各项外汇政策落实落细,全力优化涉外营商环境,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外汇服务。 2023-11-15/liaoning/2023/1102/2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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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眉山市分局带领工行眉山分行,深入彭山工业园区某企业开展主题教育调研,实地参观企业生产基地并与企业开展座谈。 座谈会上,外汇局强调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三方面的外汇服务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外汇便利化服务“一对一”辅导。加大便利化政策宣传力度,工行要在该企业纳入资本项目收支便利化白名单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及时跟进资本项下便利化业务,并适时开展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辅导,推动企业享有更全面的外汇便利化服务。二是积极推动企业办理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目前,企业在中东、东南亚以及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家的外贸业务增长较快,有办理出口信用保险和保单融资的需求。外汇局应主动加强与出口信保公司的合作,向信保公司推送企业需求,帮助企业了解出口信保政策和相关融资产品,积极争取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业务破零。三是帮助企业解决跨境资金结算难题。针对企业与部分国家(地区)资金结算存在的流程多、回款慢、账期长等困难,工行要积极发挥国际大行境外网点多、产品多的优势,为企业量身定制跨境资金结算、贸易融资、汇率避险等方面的本外币一揽子服务方案,切实满足企业资金结算和融资需求,帮助企业提高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2023-11-15/sichuan/2023/1115/2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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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位,资阳市中心支局对中行资阳分行营业部个人外汇服务进行了现场指导,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发挥经营外汇业务的优势,加大向社会公众的外汇知识普及、外汇政策宣讲、汇率避险提示、产品推介力度,进一步引导客户依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二是切实发挥标杆和引领作用,优化资源配置,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完善外汇业务内控管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建立个人外汇特殊业务处置机制和个人用汇便利化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个人外汇双向便利化水平;三是加大工作创新推进力度,立足资阳全局抓关键,突出重点抓突破,有效落实好各项金融助企纾困政策,力促资阳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1-13/sichuan/2023/0113/2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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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53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658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78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507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68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3924亿元,负债减少847亿元;储备资产减少2738亿元。 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1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201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187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275亿元,二次收入顺差75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10076亿元,负债增加1023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4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2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0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6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4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540亿美元,负债减少118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382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8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54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68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878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1429亿美元,负债增加155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35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6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08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9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407亿SDR,负债减少88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82亿SDR。 按SDR计值,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55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39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25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1070亿SDR,负债增加11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9亿SDR。(完) 2023-11-15/xiamen/2023/1115/2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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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和非居民机构办理结售汇统计原则。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9〕26号),非居民个人和非居民机构办理结汇按人民币资金用途统计,非居民个人和非居民机构办理售汇按人民币资金来源统计,并根据指标解释确定统计项目的具体归属。 2023-11-15/tianjin/2023/1115/2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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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品牌,针对业务分布不平衡带来的政策水平不一、实践经验不同的局限性,创建“贡汇先锋 共汇共享”知识大讲堂品牌,按季明确讲堂主题,通过自荐或随机抽取外汇银行业务骨干作为主讲嘉宾,从政策要求作为切入点,重点对业务办理经验、资料审核、事中事后监测等进行讲解分享,实现外汇政策共知共晓,业务办理经验共分享,解决业务分布不均匀、业务实践不充分的难题。举办首期以留学、跨境旅游为主题的“贡汇先锋 共汇共享”知识大讲堂取得较好预期效果。 抓示范,针对个人外汇业务网点建设参差不齐的情况,深化个人外汇业务示范网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网点的引领作用,市分局组织辖区外汇银行个人外汇业务部分负责人、外汇小专家,以现场观摩深度体验的方式,到市中行示范网点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网点建设现场教学,从软件建设、硬件配置、便民措施、服务举措以及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学习探讨。市分局将以此为契机,推动创建全市首家县域个人外汇业务示范网点。 强监管,组织召开个人外汇业务监测座谈会,邀请外汇银行分享事中事后监测经验做法,按照结售汇与跨境收支并重的监测原则,对事中事后监测提出工作要求,提高对大额、高频交易的监测力度,加强对分拆交易特征分析,有异常线索及时与外汇局沟通。深化银行交叉暗访机制,做实个人业务暗访工作,实现外汇银行市级分行营业部暗访全覆盖,暗访发现问题已及时反馈整改。强化个人外汇业务事后监管,对监测发现的疑似分拆交易组信息资金流动情况开展深入调查,提出分类管理建议。 优服务,指导各外汇银行在已建立的外币现钞应急处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以强带弱帮扶机制,建立大行+小行联系外币现钞服务机制,各行个人外汇业务骨干建立兑换信息沟通服务机制,在本行无法满足兑换的情况下,做好延伸服务,通过联系机制确定自贡地区外汇银行客户需求币种库存情况,协助客户完成供给需求对接,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感。 2023-10-18/sichuan/2023/1018/2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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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德湟控股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北京德湟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154.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至12月,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1笔,金额合计29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四川籍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至2月,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9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2月至3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金额合计123.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9笔,金额合计435.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4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笔,金额合计7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湖南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8笔,金额合计361.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湖北籍熊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9月,熊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56.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10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13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4.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河南籍孟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10月,孟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6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2.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12-10/sichuan/2020/1210/1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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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宜宾市分局坚持理论学习和推动发展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在综合保税区业务发展和监测管理中加强与区管委会协调联动,大力优化区内企业发展环境,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一是凝心铸魂筑牢根本促发展。市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全局同志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金融的系列重要论述,围绕党建与业务双轮驱动,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切实把“金融为民”理念落实到业务工作中。针对综保区企业众多,对外汇政策掌握不清、理解不透的情况,市分局主动送政策上门,利用专题活动、组织外汇银行宣讲等方式,答企业之疑、解企业之惑,助力企业用好用活外汇政策。自综保区封关运行以来,整体发展势头良好。 二是强化监测联合监管提效能。近期,结合常态化监测中发现的综合保税区部分自营进出口企业收付率偏低的问题,宜宾市分局充分利用与综保区管委会建立的联合监管机制,将相关情况详细反馈给管委会,请管委会予以必要的关注和管理。根据宜宾市分局的通报,宜宾综保区管委会迅速行动,约谈了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制定详细的收付汇计划,并将处理结果向宜宾市分局进行了反馈,联合监管机制运转取得较好效果。 下一步,宜宾市分局将按照主题教育的工作要求,继续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下功夫,继续强化与宜宾综保区管委会的监管协同,助力宜宾涉外经济健康发展,促进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 2023-10-19/sichuan/2023/1019/2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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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宾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党支部联合中国银行宜宾分行、宜宾某外贸企业党支部开展专题主题党日活动。一是加强党性修养,筑牢信仰根基。走访调研了外贸企业,了解公司发展历程和经营现状。通过走访,参建同志一致认为,无论是干工作、做决策,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不断加强理论修养、政治修养、作风修养。二是增强思想自觉,强化理论武装。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宜宾市中心支局、中国银行分行、企业三方党员代表结合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分别作心得分享。通过反复学、深入悟,总结分享党的创新理论与工作实际融合的工作成效,以各自工作中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三是开展政策宣讲,突出实践成效。中心支局就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措施、“汇蓉易”小程序使用积极向企业进行了宣传解读,并结合实际重点从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方面为企业出谋划策。 通过联学联建,有力促进中心支局外汇管理党支部“汇动三江”党建品牌建设,为党建与业务融合提供了有效载体。下一步,中心支局外汇管理党支部将持续强化政策应用,深入践行“金融为民、外汇惠民”的工作理念,积极“解企所忧、应企所盼”,全力支持地方涉外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2023-07-20/sichuan/2023/0720/2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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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孜州分局组织外汇人员到康定市人民法院开展了现场旁听庭审,切实用真实案例“现场授课”,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切实达到 “以案释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以案警醒,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一是以案释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外汇人员“零距离”旁听了法院对泸定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社会犯罪的庭审,通过全过程听取法庭开庭、调查、辩论,充分认识到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提升了外汇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 二是以案警醒,筑牢拒腐防变底线。外汇人员“面对面”感受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规带来的惨痛教训。通过“案中人”反面案例,直观感受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对服务对象打开方便之门”,最终“锒铛入狱”“悔恨终身”的沉重教训,帮助外汇人员以案为戒,自我警醒,自我剖析,自我纠正,自我提高,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净化思想,筑牢防线,树牢“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制度意识”,自觉做一个对党忠诚、干净担当、廉洁自律的人,正确行使公权力,坚持做到执政为民。 2023-10-23/sichuan/2023/1023/2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