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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商标所有权转让业务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以下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境内某企业为内资企业,该企业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境外公司,并获得15万英镑商标所有权转让收入,银行应如何统计此笔外汇结汇? 分析与结论: 该企业出售的是商标,商标为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其转让属于资本转让范畴,因此该笔结汇应当统计在横栏“210资本账户”,纵栏“03中资机构”。 【注意】按照结售汇统计制度要求,对于应计入“资本账户”和“专利使用和特许费”项目的区分,计入资本账户项目下包括资本转移和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和放弃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非生产、非金融资产指本身无法被生产出来,但可用于生产货物或服务的有形资产(如土地和地下资产等)以及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版权、商标、制作方法、经营权和经销权等)。其中“资本账户”项目下的无形资产相关的外汇结售汇和“专利使用和特许费”项目的差别为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区分:如果涉及专利权和特许权的使用费用结售汇计入“专利使用和特许费”项目;如果涉及专利和特许权的所有权转移,则计入“资本账户”项目下。 2016-07-01/tianjin/2016/07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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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个人货物贸易结售汇和企业邮寄样品收入结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个人货物贸易结售汇 境内某居民张某,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和其他执业、备案手续,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张某在海关和外汇局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后,在境内银行开立了个人贸易结算账户,张某从事小额对外货物贸易业务,通过个人贸易结算账户结算进出口货款,则这些款项的结售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类收入和支出属于张某个人贸易收入和支出,相应的结售汇交易应计入横栏“110,310货物贸易”,纵栏“05居民个人”。 案例2:企业邮寄样品收入结汇 境内某企业邮寄了一批产品样品给国外客户,国外客户将样品款汇给该企业,则该笔样品款的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对于邮寄样品的收入,无论邮寄样品之前是否向海关领取了报关单,交易性质均视为贸易,计入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6-06-08/tianjin/2016/06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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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外企业收购境内版权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一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某境内居民在互联网上发布了自己对于经济形势的预测和分析,英国某新闻集团认为其中部分的理论极具创新价值,希望购买版权,该居民获得版权转让费10万美元,并在此后与该新闻集团签订了翻译合同,以此获得翻译、编辑费6000美元。若该居民收到全部款项后至银行办理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居民的外汇收入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10万美元的版权出售收入,另一部分为6000美元的翻译和编辑收入。对于10万美元的版权收入,属于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应当统计在横栏“210资本账户”,纵栏“05居民个人”项下。对于6000美元翻译和编辑收入,由于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则应当统计在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05居民个人”项下。 2016-07-06/tianjin/2016/07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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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外方红利和外汇理财产品的损益结售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外方红利 (1)某中资外汇指定银行2007年吸收战略投资者,2008年初经外汇局核准后,该银行将2007年度外方分得利润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购汇汇出,该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支付外方红利,计入横栏“332投资收益”,纵栏“01银行自身”。 (2)某中外合资企业每年均需向境外投资方分配利润,该企业向银行申请购汇支付外方年度所得,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支付外方利润,计入横栏“332投资收益”,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2:外汇理财产品的损益 某境内居民向银行购买与外汇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到期后获得外汇收益,该居民将外汇收益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居民的外汇资金来源属于投资外汇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计入横栏“132投资收益”,纵栏“05 居民个人”。 2016-08-03/tianjin/2016/08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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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外汇利润结汇和企业外汇存款利息结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 银行外汇利润结汇 某银行经外汇局核准后将上年度外汇利润通过外汇市场结汇,该笔业务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银行外汇资金来源属于银行自身外汇利润,应当统计在横栏“132投资收益”,纵栏“01银行自身”。 案例2: 企业外汇存款利息结汇 A公司是一家中资企业,其将外汇存款利息向银行结汇,银行对该笔结汇应该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公司外汇资金来源属于外汇存款利息收入,应当统计在横栏“132投资收益”,纵栏“03中资机构”。 2016-05-20/tianjin/2016/05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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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远期或掉期交易违约产生的损益结售汇和银行扣收客户外币储蓄利息税结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 远期或掉期交易违约产生的损益结售汇 由于远期或掉期结售汇交易违约所产生的损益结售汇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违约交易产生的损益结售汇应当统计在横栏“132投资收益”,纵栏根据客户性质确定。 案例2:银行扣收客户外币储蓄利息税结汇 银行按规定代扣客户外币储蓄利息后,结汇代付利息税时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外币利息税结汇应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交易主体根据客户性质确定。 2016-05-24/tianjin/2016/05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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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境内某中资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设立代表处,该公司持相关证明材料向银行申请购汇用于该代表处的办公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支付代表处办公经费性质的商业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2.问:境内A企业为境外某公司的境内办事处提供室内装修和厂房内部装修,境外公司直接将装修款付给该企业,该企业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为境外公司的境内办事处提供室内装修和厂房内部装修,该装修费应为境内办事处经费,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A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7-08-09/tianjin/2017/0809/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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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8月底上升170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9月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1085亿美元,较8月末上升170亿美元,升幅为0.5%,为连续第八个月出现回升。9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境内外主体交易行为进一步趋于稳定和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主要汇率和资产价格涨跌互现,外汇储备投资总体升值,推动了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从前三季度看,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自2017年1月触底后呈增长态势,截至9月底实现了连续8个月回升,为2014年6月以来最长连续增长时间。与2017年初相比,9月末外汇储备规模上升了980亿美元,升幅为3.3%,而上年同期下降了1640亿美元。总的来看,国内外汇市场供求趋于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非美元货币相对于美元总体升值,资产价格上涨,各因素共同作用促进了外汇储备规模回升。 问:如何看待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连续8个月回升?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和金融形势稳定向好,为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连续稳步回升提供了根本保障。前三季度,我国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结构调整不断深化,质量效益持续提高,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向好态势,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稳中有升,跨境资金流动趋于稳定有序,国际收支呈现基本平衡,促进了外汇储备规模稳步回升。 今后,在国内经济保持稳中向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市场预期进一步趋稳的情况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保持稳定的基础将更加坚实。随着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的有序推进,我国的经济和金融将呈现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继续促进国际收支和外汇储备保持平衡稳定。 2017-10-10/tianjin/2017/1010/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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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期限风险转换因子按照还款期限计算,是指按照签约期限还是按照债务剩余期限计算? 答:按照签约期限确定该笔外债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企业外债合同中包含提前还款条款的,除非提前还款条款明确在合同签约一年后方可提前还款,该合同对应的外债金额全部视同短期跨境融资适用期限风险转换因子。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要求外保内贷履约形成的对外负债,“其未偿本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数额。超出上述限额的,须占用其自身外债额度”。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外保内贷履约后形成的对外负债是否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答:境内企业由于外保内贷履约形成的对外负债,直接占用该企业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 2017-10-09/tianjin/2017/1009/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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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贸易信贷调查涉及的货物进出口和资金收付数据填报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贸易信贷调查制度》,进出口货物所有权转移与资金收付的时间以调查对象财务报表的账务处理记录为准。 2.问:贸易信贷调查填报数据是否可以有所保留?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2017-09-25/tianjin/2017/0925/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