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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记者 于佳欣)商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25日联合发布《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通过实行最终目的地管理原则、凡备案(核准)必报告原则等,将利于掌握对外投资资金真实去向,并为对外投资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和保障。 办法的一大亮点是明确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实行最终目的地管理原则,即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的对象是最终目的地企业。这类企业是指境内投资主体投资最终用于项目建设或持续生产经营的所在地,对于境内投资主体投资到最终目的地企业的路径上设立的所有空壳公司,管理部门均不予备案或核准。 商务部合作司商务参赞韩勇表示,这种“穿透式”管理有利于掌握对外投资资金真实去向,同时也有利于政府部门为对外投资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和保障。但要注意的是,这种管理不是无限穿透,最终目的地企业再开展的投资活动不属于现行对外投资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 此外,办法还明确“凡备案(核准)必报告”的原则,即境内投资主体完成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手续后,均应按相关规定,向相应的主管部门定期报送对外投资关键环节信息。 办法规定,主管部门将重点对六方面对外投资情形进行督查,包括中方投资额等值3亿美元(含3亿美元)以上的对外投资,敏感国别(地区)、敏感行业的对外投资,出现重大经营亏损的对外投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对外投资,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对外投资等。 此外,办法还建立了“管理分级分类、信息统一归口、违规联合惩戒”的对外投资管理模式,明确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按照“鼓励发展+负面清单”进行管理,并且规定了重点督察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相结合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等。 2018-02-01/liaoning/2018/0201/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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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欧盟旅游年”开幕式1月19日在意大利威尼斯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分别向开幕式致贺词。 李克强在贺词中表示,中欧分处古丝绸之路两端,文明对话源远流长。当前,中欧正努力打造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全面落实《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携手推动中方“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方发展战略有效对接,双方关系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李克强指出,旅游既是开展文明交流、促进民间友好的重要桥梁,也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兴产业。中欧旅游资源丰富,合作前景广阔。希望双方以举办“中国—欧盟旅游年”为契机,积极扩大中欧旅游合作和人员往来,促进文明对话和民心相通,推动共同发展和互利共赢,为新时期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注入新动力。 2018-01-23/liaoning/2018/0123/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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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金融对外贸稳定增长的支持作用,2014年7月31日上午,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联合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金融机构与外贸企业涉外金融产品对接会活动。对接活动在辽宁友谊宾馆设中心会场,各市设分会场。辽宁省政府邴志刚副省长出席中心会场对接活动启动仪式并讲话。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局长张启阳、省外经贸厅厅长王力威参加了沈阳现场对接会。 本次对接活动是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的严峻形势下,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开展的。对接活动以“打造优质金融环境,助推外贸稳定增长”为主题,旨在拓展金融与外贸合作空间,实现供求对接,在贸易融资、跨境结算、汇率避险和涉外保险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更好服务,助力金融与企业共同成长,推动经济实现稳定增长。 在对接活动现场,各家金融机构精心设置了展台,积极面向参会企业推介各自有优势、有特色的涉外金融产品和配套服务,与目标客户进行洽谈,企业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双方实行自愿对接的方式,是管理部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一次有益尝试,是金融部门面向外贸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解决资金流向“最后一公里”问题的积极作为。 此次对接会与以往银企对接会不同,呈现出三个特点:第一,参会机构范围广泛,规模空前。参会企业为各地区进出口企业,参会金融机构不仅包括银行类机构,还包括保险类机构,不仅推介外汇融资产品,而且鼓励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产品,旨在切实帮助外贸企业化解融资难题,降低结算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全省共有200家金融机构、800余家外贸企业参加了现场对接活动。沈阳地区36家金融机构及110余外贸企业主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总计400余人参加了沈阳现场对接活动。第二,准备充分,自主对接。为保证对接会取得实效,会前,金融机构与外贸企业在省外汇局和省外经贸厅的协调下进行了充分的供求信息互动。省外汇局设计了问卷,就金融机构涉外金融产品及优势领域进行摸底调查,并汇总提供给外贸企业;省外经贸厅组织外贸企业提供主要经营数据和涉外金融业务需求,并汇总提供给金融机构。第三,关注重点,注重长效。对接活动主办方坚持“高效、务实、创新、协作”的原则,从现实涉外经济金融运行突出矛盾入手,组织各金融机构为外贸企业“走出去”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同时,将此次活动中金融机构与企业供求信息纳入数据库,建立长期对接与政策评估机制,使之成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长效载体。 沈阳现场对接会成果显著,36家金融机构累计接访企业600余次,金融机构与外贸企业现场达成合作意向120余项。 2014-08-12/liaoning/2014/0812/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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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辽宁省分局召开支持企业境外并购政策和信息对接会。宋慧中副局长主持会议,省直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经营外汇业务地方法人银行主管行长及部门经理总计30人参会。 会上,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外经贸厅及省外汇局主管部门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相关政策和管理流程,并就企业普遍关注的境外并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际商业贷款、境外发债等融资渠道和重点并购项目等予以讲解。与会各方就推动境外并购业务发展的有效做法、成功案例及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宋慧中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国发【2014】28号文为推动东北振兴提供了新一轮政策支持,各方要牢牢把握住这一重要发展机遇期。一是各银行要加强对国家和地方支持企业境外并购配套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加强人力投入,促进政策落实;二是各银行要积极发挥政策传导主渠道作用,合理引导企业的金融需求,帮助企业拓宽对外融资渠道,用好用足便利化政策;三是充分发挥银政企对接机制作用,省外汇局将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定期为银行和企业搭建政策和信息对接平台。通过银政企三方共同努力,共同推进我省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取得更大突破,为加速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新的努力。 2014-11-06/liaoning/2014/1106/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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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外汇管理与服务职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汇金融生态环境,营口市中心支局将营口中支开展的“更新观念,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深化思想,坚定不移谋求新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外汇政策,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营口市中心支局关于支持营口涉外经济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营汇发[2015]8号,以下简称《意见》),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加强涉外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的涉外经济发展环境等九个方面提出二十七项具体支持措施,积极助推辖区涉外经济提质增效、持续发展。 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将推动营口市涉外经济提质增效作为外汇管理工作的出发点。《意见》要求深入贯彻营口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支点”战略部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五个转变”的工作要求,深化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投资与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金融服务水平,改善外汇金融环境,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理念、改革创新,将推动辖区涉外经济提质增效作为外汇管理工作的出发点,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全市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支持全市涉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 二、条目式列举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化措施,做到政策便利透明化。《意见》通过逐条列举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跨境人民币改革等最新便利化措施,使外汇指定银行、市场主体、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能够了解最新的外汇管理及跨境人民币管理进程,不断提升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政策的透明化程度,把改革政策带来的便利化提供给市场主体,确保营口市涉外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助推地方涉外经济发展。 三、加强涉外金融服务,促进营口市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意见》要求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招商投资工作,在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的同时,注重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综合效益,合理引导外资投向装备制造业等产业。开展“外汇服务优化、外汇政策宣讲、重点项目调研、个案需求指导”等活动,提供“一企一策” “一单一策”服务;帮助涉外企业争取优惠政策,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合理化融资方案,切实加大对涉外企业的融资支持。 四、营造良好的涉外经济发展环境,支持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实施,为营口市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为促进更高水平、更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意见》提出加强与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沟通与交流。配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指导经济主体运用远期结售汇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避险工具,规避汇率风险;指导企业开展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获准开展境外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企业进行跟踪,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与服务,加强风险管理,促进业务规范化运行;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外汇管理工作合力。 五、提升外汇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外汇局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意见》要求严格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调研,不断提升外汇管理水平;提出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的要求,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服务大厅功效,开辟外汇服务绿色通道,实现一站式服务;公开各项外汇业务的申办程序、工作流程、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限,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一次告知制”;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反应迅速、运行有序、处理快捷的监督机制,树立外汇局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 2015-05-18/liaoning/2015/0518/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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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盘锦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政策宣讲会。全市重点涉外企业、县区外经贸局、各家专业银行业务负责同志100余人参加了培训。这次政策宣讲会以其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受到广泛欢迎,盘锦电视台盘锦新闻栏目、盘锦日报及盘锦市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均做了专题报道。 宣讲会重点讲解了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特别是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相关扶持政策措施。针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意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辽宁省贯彻落实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有关外汇管理政策的批复》政策内容进行逐条解读。对政府和企业关注的上海自贸区外汇管理政策与辖区现行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对比讲解。通过讲解,政府部门、银行和涉外企业了解到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出台后,辖区外汇支持企业发展方面优势政策与自贸区基本没有差别,增强了社会各界发展涉外经济信心。 宣讲会就外汇局近年来出台的系列简政放权和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做了梳理和讲解。结合当前政策改革实际,就即将实施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政策会为涉外企业带来的主要便利化措施进行了重点介绍。 宣讲会结合辖区企业和银行在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针对银企提出的经常项目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商投资及外债、跨境融资、资金集中运营、汇率避险需求、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等多项政策需求进行了现场答疑。宣讲会就企业如何更好地利用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银行融资产品开展跨境贸易融资,涉外企业如何利用特殊目的公司实现境外融资等内容进行了实务操作讲解。宣讲会对比介绍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和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政策内容,就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准入条件较低、涵盖资本项目资金集中运营等优于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政策内容进行了重点介绍,为大型企业集团跨国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申请提供了有益参考。 宣讲会还就当前外汇管理关注的重点领域进行了介绍。如针对近年来出现的部分企业资本金违规结汇、虚构贸易背景利用银行信用多头融资等情况,申明相关外汇管理政策措施,促进银企提高合规经营意识。 2015-06-03/liaoning/2015/0603/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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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至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在大连召开全省金融机构外汇管理情况通报会。宋慧中副局长通报了2014年全省金融机构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情况及主要问题,并就下一阶段外汇管理工作做出部署。会议还以会代训邀请专家就外汇管理新形势、新政策及专项外汇检查进行了辅导讲座。各市分支局及所辖经营外汇业务金融机构主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总计80家机构192人参加了会议。 宋慧中副局长指出,2014年全省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外汇管理改革部署,认真履行服务和监管职责,从对各银行2014年度执行外汇管理规定考核结果看,各银行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执行外汇管理法规总体情况趋好。 宋慧中副局长对下一步外汇管理重点工作提出部署:一是紧密结合实际,围绕中央战略部署,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二是发挥政策传导主渠道作用,落实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三是抓住涉外经济运行突出矛盾,转变观念,努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金融服务。四是正确处理好贷款清收与促进企业健康运行的关系。五是金融机构要做诚实守信的表率。六是要全面推进 “展业三原则”落实工作,细化操作指引。七是加强监管部门与被监管部门、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与金融部门,涉外金融部门之间的合作,全面提升涉外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合规操作与业务创新能力。 2015年2月15日 2015-04-24/liaoning/2015/0424/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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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29日,辽宁省分局宋慧中副局长率各处处长赴盘锦地区调研,先后召开一市、两县银政企座谈会,深入了解当地涉外经济发展状况,逐户听取企业政策需求,现场答疑解惑;走访当地重点企业—北方华锦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外汇融资等难点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调研期间,宋慧中副局长重点听取了盘锦地区石化、石油装备等主导行业进出口情况及对外汇收支的影响,对盘锦市局密切跟踪形势变化,加强分析监测和预警等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调研组一行与市、县近50余家涉外企业,采取面对面座谈方式,针对企业在办理外债结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等业务中遇到的问题,现场给予解答;对超出政策范围的需求,责成当地外汇局跟踪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针对北方华锦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原油进口融资成本高、手续繁杂等问题,调研组一行当即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企业深受鼓舞。 针对涉外企业和银行提出的相关建议,宋慧中副局长就近期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深刻理解“一企一策”的政策要求,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二是建立金融机构产品与企业需求对接机制。三是加强银行与保险机构的合作。四是建立与涉外企业及外汇指定的宣传网络平台。 2014-06-25/liaoning/2014/0625/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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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通知,从2015年4月起,在全国范围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是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离岸公司账户、非居民账户等协助贪污贿赂等上游犯罪向境外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犯罪活动等进行集中打击,对利用离岸公司转移赃款、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切断贪污贿赂等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通道,切实维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完) 根据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通知,从2015年4月起,在全国范围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是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离岸公司账户、非居民账户等协助贪污贿赂等上游犯罪向境外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犯罪活动等进行集中打击,对利用离岸公司转移赃款、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切断贪污贿赂等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通道,切实维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完) 2015-05-14/liaoning/2015/0514/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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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发布后,辽宁省分局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今年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重点工作认真推进。在政策发布后第一时间(4月28日)即召开全省金融机构外汇管理情况通报会,宣传和解读新政策;主管局长带队并组织人员分批参加总局培训会,在对企业需求进行快速摸底基础上,积极推进新政策实施,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6月27日,在沈阳举办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培训会,邀请专家对政策框架、条款内涵及企业、银行业务操作要求、风险防范等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讲解和现场答疑。宋慧中副局长到会并讲话。全省各地区银行、企业及外汇局84家机构,共130人参加培训,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下一步,辽宁省分局将以实体经济需求为导向,本着“突出重点、夯实基础、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总局要求,积极推进政策落实,使新政策尽早惠及企业。 2014-07-07/liaoning/2014/0707/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