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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7日,为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及南向通道建设相关要求,推动钦州市海洋经济发展,了解企业外汇业务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银行钦州分行深入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调研,采取座谈及现场参观的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针对企业提出的跨境结算、融资、汇率避险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中行钦州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中船广西公司提出的问题,将积极研究解决方法,开发出适合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加强业务沟通与合作,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2018-11-13/guangxi/2018/1113/1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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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9日,越南央行颁布第19/2018/TT-NHNN号《关于中越边境贸易外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政)。为深入了解越南实行新政的动向,2018年9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中心支局组织东兴市各外汇指定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边贸企业及互市边民代表共45人召开越南外汇管理新政研讨会,深入分析越南新政的内涵及新突破之处,了解越南合作银行对新政的执行方向、越南央行新政对中越边境经济、金融影响等情况,并对下一步提出对策及跟进措施达成共识。 2018-09-10/guangxi/2018/0910/1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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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境外承包工程企业熟悉了解相关外汇收支政策,指导企业更好地“走出去”,2018年9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邀请辖区境外承包工程重点企业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代表进行面对面外汇政策宣导会。 会上,十一冶集团代表就目前在境外承包工程中遇到的情况和困难进行了介绍。柳州市中心支局相关人员重点向企业解释了目前我国境外承包工程外汇收支方面的政策法规,针对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风险提示并给出相关政策建议。 2018-09-19/guangxi/2018/0919/1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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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桂林市中心支局封德强局长、关崇明副行长应约会见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国际业务部、交通银行桂林分行相关负责人一行,听取交通银行桂林分行对开展福费廷跨境转让业务的情况汇报,并就如何对接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搭建银企信用共享平台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 2019-02-22/guangxi/2019/0222/1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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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4日,为加快推进对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外汇行政处罚工作,维护外汇金融秩序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贵港市中心支局一行前往贵港市公安局开展工作交流。 2019-03-11/guangxi/2019/0311/1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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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为2018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金融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等部门举办普惠金融知识竞赛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中心支局充分依托该平台,到竞赛会场开展打击非法外汇买卖行为专题宣传活动。 结合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防城港市中心支局主要围绕“防范非法网络炒汇”、“合规用汇”等内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和向包括政府部门、银行、保险、财经学院师生在内的参会人员以及酒店旅客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提示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等非法外汇交易活动的危害性,同时展示典型案例,宣传外汇政策要点,以防范外汇领域欺诈行为。本次活动防城港市中心支局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咨询5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8-09-26/guangxi/2018/0926/1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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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现行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3月13日) 2024-03-13/zhejiang/2024/0313/2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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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之际,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北海市中心支局联合开展了“追寻习总书记足迹,不忘初心跟党走”党建联学活动。党建联学活动通过召开北海出口加区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座谈会和到铁山港公用码头、合浦汉代文化博物馆现场实地学习等形式开展。 2018-07-02/guangxi/2018/0702/1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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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省分局的指导下,广安市分局指导邻水农商银行成功为辖区某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2笔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利率执行3.45%,低于同期全市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笔贷款均由支农再贷款保障支持,并享受省级财金互动“助农惠商”政策2%的财政贴息优惠,企业实际获贷成本仅1.45%。“再贷款+信保融资”模式实现了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与保单融资业务有机结合和金融创新,再贷款支持政策降低了涉外企业融资成本,信用保单融资解决了企业押品不足的“融资难”问题。 该贷款的成功投放为金融支持川渝高竹新区提供了新的借鉴和参照,拓宽了园区企业融资渠道,也为出口企业贷款带来新的路径突破。下一步,广安市分局将持续发挥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银行创新开发贴合中小微外贸企业需求的融资产品,推动银行低成本信贷资金精准直达中小微外贸企业主体,推进“再贷款+保单融资”增量扩面,精准扶持,助推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3-14/sichuan/2024/0314/2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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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申报中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的申报(债券通、QFII和RQFII除外)。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汇发〔2023〕10号),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通、QFII和RQFII以外的其他渠道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应根据如下原则进行申报: 境外投资者资金在境外账户与其境内非居民账户之间划转时,应由该非居民账户的开户行代境外投资者按照投资意向进行申报,债券买卖申报在“723013-非居民买入/卖出境内短期债券”或“723023-非居民买入/卖出境内中长期债券”项下,衍生品交易申报在“724000-因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引起的收入/支出”项下,债券利息申报在“322033-短期债券利息”或“322034-中长期债券利息”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CIBM”字样。卖出债券的境内机构(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CIBM市场)或买入债券的境内机构(境外投资者撤资)通过此渠道收到或支付资金时,无需进行间接申报。 2024-03-14/tianjin/2024/0314/2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