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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日起,“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版“服务贸易税务备案信息银行核验”功能在全国上线试运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托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上新“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网上核验”功能,为银行核验税务备案信息提供了统一入口。付汇企业只需登陆电子税务局,选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填报生成的税务备案电子化信息,可在银行端即时上网校验,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 该核验功能上线以来,西藏自治区内首笔业务即西藏某餐饮公司商标使用费税务备案信息在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顺利核验,为该企业快捷便利的办理了付汇业务,整个过程顺利流畅,且办理时间从过去至少3天压缩至最短仅3分钟,大大提高了付汇效率、降低了企业脚底成本和结算成本,获得了企业高度好评。 跨境区块链服务平台新功能上线,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战略部署,优化服务贸易外汇业务流程,便利境内机构和个人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的重要举措。西藏与全国同步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备案,打通了企业、税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银行间的信息共享渠道,能节约企、税、汇、银成本,实现多方共赢,有力支持西藏对外服务贸易的发展。 2020-11-27/xizang/2020/1127/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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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联合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共同推动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建设开发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化系统”),并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在西藏辖区上线运行,辖区7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共70个网点可开展企业税务备案信息网上查验工作,成效明显。 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为企业降本增效添动力。实施税务备案电子化网上办理,企业登陆电子税务局即可办理税务备案、支付查验,享受一站式服务,服务贸易付汇效率大幅提升。电子化系统上线以来,全区24家企业累计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电子税务备案业务61笔、金额4791万美元,占需凭备案表付汇金额的53.98%。电子化系统的推广上线极大便捷企业业务办理,企业网上税务备案业务办理增长趋势明显。该电子化系统无需企业赴当地税务局现场填写纸质备案表,实现了“全天候”、“足不出户”网上税务备案,大大降低了企业脚底成本,节省了服务贸易税务备案和跨境支付时间,从过去的最少1-2天办理时间,缩短至1小时以内,企业税务备案和对外支付业务效率明显提升。同时银行以信息共享方式实现电子化审核,业务流程简便,信息来源可靠且填写规范,有效提高支付查验效率,为银行真实性审核提供有力抓手。 2020-11-13/xizang/2020/1113/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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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疫情形势逐渐好转,为有效促进边境外汇市场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企业,增强个人正确用汇意识,打击外汇违法行为,阿里中心支局深入普兰县、扎达县及日土县等地边境村开展外汇知识主题宣传活动。 一是通过农行县支行及乡营业所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切实加大“网络炒汇、骗汇、逃汇等外汇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及实体企业诚信、合法、合规开展涉汇活动。二是向公众发放宣传折页,围绕个人结售汇、个人外汇账户、外汇汇款服务政策等知识进行充分讲解,通过图画、问答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重点对常见旅游购汇以及境外汇出学费两项业务进行详细说明,耐心解答社会公众疑问,为其顺利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奠定基础。三是通过走村入户,对边境农牧民群众普及个人用汇常识,引导个人依法合规用汇,提示违法违规交易风险和危害。通过对典型案例宣传讲解,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有效防范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金融外汇领域风险。 此次宣传活动,全面普及了个人外汇知识, 扩大了边民对外汇管理政策法规认知的广度和深度,对提升涉汇主体合规经营理念,营造诚信健康有序的外汇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0-04-16/xizang/2020/0416/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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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召开2021年西藏辖区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西藏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人民银行、外汇局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王春桥行长作西藏辖区人民银行工作报告,普布次仁副局长作外汇局西藏分局工作报告,其他行领导就分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021-01-15/xizang/2021/0115/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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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快速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与辖区银行一道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高效快捷的外汇金融服务。 一是及时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转发至中心支局和银行,要求落实好文件精神,对于涉及疫情防控事项,及时上报西藏分局,特别要求口岸中心支局加强外汇管理服务,保证外汇绿色通道畅通。各银行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全力保障防控物资进口购付汇、捐赠等外汇业务需求。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外汇局报备。 二是快速与辖区银行建立联络沟通机制,畅通24小时业务服务通道,指派各外汇业务条线专人通过微信、电话等平台对接银行业务咨询,便于及时收集与防控疫情相关的业务需求,快速为银行作出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的指导下,西藏辖区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各项外汇金融服务工作向各成员单位发出倡议书,为打赢防疫战共同努力。 三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通过外汇局互联网站、电子宣传屏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外汇业务的温馨提示》,积极向企业和个人宣传疫情防控期间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业务事项,温馨提示通过“互联网办理”、“邮寄办理”、“电话(微信)咨询办理”等方式办理名录登记 、贸易信贷报告、外债登记、境外放款、等外汇业务,减少办事群众不必要的外出。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和辖区银行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月5日,共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1525.3万日元的境外汇款,用于购买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了企业的用汇需求,缓解了辖区疫情防控物资的供应压力。 2020-02-06/xizang/2020/0218/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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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总局近期新出台的“十二条”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和总局赋予西藏便利化优惠外汇政策在辖内有效落地执行,确保商业银行能够深入理解外汇管理新政精神,保证各项政策在我区执行中不走偏、不走样。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于2019年11月21日组织召开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解读培训会。分局领导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辖区7家商业银行外汇业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15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就便利化措施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尤其是对政策执行过程注意事项进行了特别提醒,与会代表就外汇管理新政的执行和展业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和发言。 最后,外汇管理处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正确理解和逐一落实好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相关措施;二是加大学习力度,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内涵,尤其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如何简化证明材料和优化办理手续上要多下功夫;三是以“促便利和防风险”为外汇管理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要依法合规办理相关业务,还要深入企业了解掌握企业经营运作情况,真正体现“越合规、越便利”的改革理念;四是加强“汇银企”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外汇管理新政在我区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确保各项政策在我区落地生效。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将严格按照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全面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为全区外贸企业发展创造更宽松、便利的市场环境,服务好西藏的涉外实体经济。 2019-11-26/xizang/2019/1127/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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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外汇业务的温馨提示 2020-02-05/xizang/2020/0205/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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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89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等。(完) 2021-02-18/chongqing/2021/0222/1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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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1http://www.gov.cn/xinwen/2021-02/28/content_55893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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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德湟控股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北京德湟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154.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至12月,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1笔,金额合计29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四川籍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至2月,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9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2月至3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金额合计123.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9笔,金额合计435.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4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笔,金额合计7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湖南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8笔,金额合计361.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湖北籍熊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9月,熊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56.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10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13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4.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河南籍孟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10月,孟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6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2.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12-07/chongqing/2020/1207/1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