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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辖内员工对外汇政策的了解,9月11日晚,岳阳市中心支局开展了“个人用汇知多少”培训活动。岳阳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寻真、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辖内35岁以下青年行员共4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活动由外汇管理科青年江雨玫、费玲莉担任主讲,外汇管理科副科长童辉担任主持人。讲座通过问答的形式结合具体案例,对个人结汇和购汇政策进行讲解,让辖内青年对个人如何合法使用外汇有了新的认识。在现场互动环节,外汇管理科科长宾伟华就当前外汇经常项目下的时事热点话题为现场青年做了进一步阐述。 授课结束后,工会主任寻真作总结点评。寻主任表示,本次培训为青年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既巩固了自己的知识,也为全行听课的同事们提供了一个学习的机会,希望全行的青年利用这个机会不断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 2019-09-12/hunan/2019/0912/1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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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贸易摩擦和汇率波动对出口企业带来的影响,9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郴州市中心支局调研组到湖南格瑞普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湖南炬神电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进行了调研。 调研显示,两家企业受到贸易摩擦和汇率波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加征关税致企业被迫转移部分生产线;二是人力资本上升致企业招工困难;三是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套政策跟不上;四是人民币汇率破“7”后对企业出口形成正面影响,有利于企业扩大经营收入。 调研组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建议企业抓住“一带一路”机遇,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转移贸易摩擦带来的损失,择时锁定汇率,有效运用衍生品工具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2019-09-19/hunan/2019/0919/1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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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境内银行以及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申报的具体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关于跨境线下扫码涉外收付的申报要求,并由此调整了第三方支付机构集中收付款的还原申报要求。 (二)新增关于深港通、债券通、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熊猫债以及存托凭证等证券投资渠道的申报要求。 (三)新增资金池业务涉外收付款的申报要求。 (四)新增兑换特许机构相关业务的申报要求。 (五)新增关于银行卡跨境清算业务和网络支付跨境清算业务的申报要求。 (六)新增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申报要求。 (七)新增特定品种期货涉外交易的申报要求。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适当调整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 (二)放松对涉外收付凭证的打印和印制要求。 (三)简化QFII项下本金的申报要求。 (四)调整境内企业内保外贷履约的申报要求。 (五)调整跨境电商贸易的申报要求。 (六)调整边民互市货物贸易的申报要求。 (七)合并退款和错汇款的申报要求。 三、进一步明确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身份的证件顺序。 (二)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的填报要求。 (三)明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贸区等特殊区域中申报主体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 (四)明确涉外收支中现汇金额、结/购汇金额及其他金额的含义。 (五)根据《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对易混淆的交易项目予以明确。 (六)明确集中或轧差结算为零的申报方法。 (七)明确一年以上历史数据的修改方法。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关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人民币收付款申报的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汇发〔2016〕4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 2.《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 2019-09-23/hunan/2019/0923/1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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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某对台小额贸易专营公司,主要经营“代理”业务,即负责以本公司的名义代为办理进出口报关,专营公司收取一定手续费。出口业务下,台湾贸易机构在境内市场上收购水产品(看货、验货和送货),货款直接支付给商户。货物出口前,台湾贸易机构将报关手续费、海运费、服务费转存专营公司的境内专用账户。进口业务下,交易主体都是台商,且货款在台湾直接结算,如在大陆的台资企业急需一些来自台湾本地的小型机器、各种机器零配件、生产原辅材料、生活用品等商品,自行与台湾联系,由台湾当地商人组织货源。通过专门从事“三通”的台湾渔轮运往目的地,由专营公司报关后将货物运往所需的台资企业。当前,此类业务的服务对象主要针对台资企业和台商,基本由台资企业或台商直接与台湾供货方联系,“代理出口”项下发生的款项应如何进行申报?目前,专营公司开始尝试“自营”业务,从台湾地区购买商品,通过专门从事“三通”的台湾渔轮运往目的港,再在境内销售,那么进口货款在支付时该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对台小额贸易是指在大陆沿海地区指定口岸经核准的对台小额贸易公司与台湾地区公司或居民依照《小额贸易管理办法》进行的货物贸易。 专营公司“代理”对台小额贸易业务,收取的报关手续费,应申报在“222019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其他海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海港报关手续费;收取的海运费,应申报在“222011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涉及我国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222012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涉及我国进口的海洋货运服务”相应项下;服务费性质为进出口货物贸易佣金,应申报在“228050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货物或服务交易佣金及相关服务”项下。境内供货商收到台湾贸易机构的货款,专营公司代理报关,海关监管方式为“4139-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应申报在“12199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但以人民币和外币现钞结算的,目前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专营公司“自营”业务下支付的进出口货款,应根据海关报关的贸易方式,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项下。若报关海关监管方式为“4139-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货款收支应申报在“12199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2019-09-23/hunan/2019/0923/1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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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9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曾涛副局长一行赴常德涉外企业飞沃科技开展实地调研,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德市中心支局及中国银行常德分行主要负责人参与调研。 调研期间,曾涛同志一行现场查看了常德市重点进出口企业飞沃科技的生产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曾涛同志着重讲了三点意见:一是由衷点赞。飞沃科技是一家有情怀、有梦想的高新科技企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二是真心祝福。企业未来要关注五个关键词:市场、创新、品质、稳健和诚信。三是竭诚服务。外汇部门要强化责任与担当,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满足企业生产的融资与外汇服务需求。曾涛同志还现场向企业赠送了《外汇业务政策释疑》等资料,方便企业学习掌握外汇管理政策。 2019-09-23/hunan/2019/0923/1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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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贯彻落实各项外汇管理政策,切实提升银行外汇业务办理水平,9月21日,永州市中心支局举办了外汇业务培训,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市级分行及所辖支行外汇业务主管及经办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永州市中心支局5位外汇业务骨干分别结合自身业务开展了外汇业务培训。本次培训一是内容丰富、覆盖面广,涵盖了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国际收支统计等基础外汇业务知识,有助于银行一线外汇业务办理人员夯实外汇业务理论基础;二是针对性强,结合银行日常外汇业务办理中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有效提升银行外汇业务合规意识。 会后,永州市中心支局组织各银行从业人员进行外汇业务理论知识竞赛,本次竞赛是2019年永州市外汇业务模范窗口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外汇业务理论知识现场考试,进一步巩固了培训效果。 2019-09-26/hunan/2019/0926/1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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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两进两促”、“百名行长联千企”系列活动, 9月17日,湘西州中心支局联合中国工商银行湘西州分行赴湖南金天铝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调研。 调研会上,企业负责人首先介绍公司的发展演变情况、经营现状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参会人员就企业的资金流、融资需求、进出口业务情况、行业发展前景、未来的经营规划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外汇局相关负责人强调,银行要积极与企业对接,及时将外汇新政策、银行新产品推介给涉外主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需求,帮助企业做实、做精、做强。 2019-09-24/hunan/2019/0924/1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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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岳阳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银行在步步高广场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活动围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和非法网络炒汇平台主题,通过集中讲解、知识问答、发放资料等方式,向公众重点宣传个人用汇管理、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违规用汇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提醒市民遵守外汇管理法规,提升金融外汇素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得从事非法外汇买卖和非法网络炒汇、逃套汇、骗汇等违法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外汇管理秩序,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2019-09-25/hunan/2019/0925/1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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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外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银行外汇从业人员有效掌握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提升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质量,9月18日,湘西州中心支局组织辖内6家外汇指定银行业务人员开展外汇业务知识培训及竞赛活动。 此次活动以既提升了人才队伍素质,提高外汇履职能力,确保外汇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又有效向银行传导外汇管理政策,熟悉外汇政策最新动向,更好地服务地方涉外经济发展。 2019-09-23/hunan/2019/0923/1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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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A公司从境外B公司进口木材,双方约定A公司出口大米给B公司以偿还B公司的木材款,交易完成后A公司收到B公司支付的超出其木材款的大米货款,该笔收入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易货贸易是指不通过货币媒介而直接用出口货物交换进口货物的贸易,海关监管方式为“0130易货贸易”。易货贸易中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的价差收入/支出,应申报在“12199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易货贸易价差收入。 2019-09-23/hunan/2019/0923/1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