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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组织召开银行外汇违规案例通报会。会议向参会银行通报了12起银行外汇违规典型案件的处理情况,分析了当前外汇收支形势,并对银行做好外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人行武汉分行刘东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外汇局将以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为中心,紧扣交易真实性检查主线,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查各类外汇违法违规问题,通过多种渠道继续通报典型违规案例。刘东副巡视员强调,总局已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对性质恶劣的银行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各银行要自觉履行展业三原则,提高内部管理制度与外汇管理政策的关联性,加强交易真实性和一致性审核,堵住资金违规流动漏洞。对本次通报的案例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守住风险底线,配合外汇局做好湖北辖内防风险各项工作措施,维护和规范辖内外汇市场秩序。 全省32家银行牵头外汇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分局外汇检查处处领导及外汇检查科干部参加会议。 2017-05-23/hubei/2017/0523/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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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就自贸区金融改革情况与金融机构进行座谈。湖北省分局马骏副局长、武汉分行刘东副巡视员、省分局各处主要负责人及汇丰银行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汇丰银行中国总部业务条线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国内四个自贸区的业务开展情况,并就湖北自贸区的管理办法和政策需求与外汇局湖北分局相关同志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交流。 马骏副局长认真听取了汇丰银行的介绍及其对开展湖北自贸试验区业务的展望,充分肯定了汇丰银行在服务自贸区企业方面所做的贡献。他指出,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湖北自贸试验区的建设,金融对外开放在自贸区总体方案中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通过这次交流,湖北省分局比较详尽地了解了汇丰银行业务开展情况,同时希望汇丰银行能利用丰富的国际经验和产品线,用好用活政策,积极开拓市场,促进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湖北省分局也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尽快推动自贸试验区的相关政策落地实施,使企业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加快推动湖北实体经济的发展。 2017-05-22/hubei/2017/0522/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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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咸宁市中心支局召开2017年全市外汇管理工作会议。辖内九家银行国际业务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分析当前外汇收支形势,传达2017年总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7年咸宁市外汇管理工作,听取涉汇主体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形成几点共识:一是要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强化队伍建设;三是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政策反馈。外汇局也将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制作岗位业务规范性操作手册等方式,进一步促进银行业务规范化。 2017-05-19/hubei/2017/0519/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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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5日,外汇局襄阳市中心支局组织全市银行的外汇从业人员参加了总局组织的银行考核视频培训会。襄阳市中心支局局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各银行国际业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业务专家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银行考核工作制度,重点分析了2017年度银行考核标准变化,并对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解答。最后,襄阳市中心支局负责人就做好全市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加强外汇领域金融监管。二是加强名录企业辅导管理。三是加强外汇局和银行业务人员交流。四是为自贸区建设提供良好支持。五是加强外汇数据质量控制。 2017-05-19/hubei/2017/0519/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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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4日,外汇局十堰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全市2017年个人外汇业务培训会。会议特邀外汇局湖北省分局专家授课,辖内10家外汇指定银行及中心支局部分干部职工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专家从近期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政策实施后的效果等入手,全面梳理了近年来的个人外汇管理政策;随后从客户识别、客户分类、业务审核、风险提示、持续监测等方面对《个人外汇业务展业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读。 此次培训内容全面丰富,不仅贴近银行操作实际,也穿插了外汇局的具体案例,取得了预期效果。 2017-05-19/hubei/2017/0519/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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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8日,外汇局宜昌市中心支局组织外汇业务骨干赴辖内新企业,开展走访调查,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外汇局一行参观了厂区,向相关人员宣传外管新政,并开展座谈交流,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针对企业初期存在的国际收支申报、企业贸易信贷登记、外汇收付汇等存在问题和潜在风险进行提示,为企业答疑解惑。企业对外汇局这种走访、指导和培训的工作方式表示认可,并承诺一定严格遵守外汇管理法规开展业务,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自身合法合规经营意识。 2017-04-20/hubei/2017/0420/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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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2日,外汇局襄阳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开展外汇业务培训。襄阳市中心支局局领导出席会议,辖内外汇指定银行业务人员和外汇局全体人员近40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对近期出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汇发[2017]9号)进行解读,对货物贸易单证审核进行指导,对外汇局货贸系统操作问题进行了答疑。会议还要求银行认真学习外汇管理政策,提高外汇业务水平,为涉汇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017-04-20/hubei/2017/0420/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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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 8日 ,外汇局黄冈市中心支局召开二季度全市外汇监管例会,中支全体人员及全市各银行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分局外汇管理会议精神;解读了最新的外汇管理政策;通报业务监管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新整改要求。各银行在会上进行发言交流,汇报了各自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7-05-19/hubei/2017/0519/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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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外汇局孝感市中心支局组织专班,对辖内个人外币现钞业务情况开展核查与调研。工作专班通过采取调阅凭证、银行反馈说明、现场核查与调查的方式,全面掌握各金融机构外币现钞管理现状,了解大额外币现钞资金的来源、去向及相关人民币账户资金的匹配等情况,为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和个人现钞管理提供政策建议。 2017-04-20/hubei/2017/0420/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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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金融租赁是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的一种投融资方式,是推动产业创新升级、促进社会投资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积极力量。近年来,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取得长足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行业贡献与社会价值逐步体现。但总体上看,金融租赁行业对国民经济的渗透率和行业覆盖率仍然较低,外部环境不够完善,行业竞争力有待提高。为进一步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支持产业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发挥其对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 金融租赁公司是为具有一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但生产资料不足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融物服务的金融机构。通过设备租赁,可以直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通过实物转租,可以直接促进产能转移、企业重组和生产资料更新换代升级;通过回购返租,可以直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要充分认识金融租赁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把金融租赁放在国民经济发展整体战略中统筹考虑。加快建设金融租赁行业发展长效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转变行业发展方式,力争形成安全稳健、专业高效、充满活力、配套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租赁体系。充分发挥金融租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产业竞争能力和推动产能结构调整的引擎作用,努力将其打造成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工具。 二、突出金融租赁特色,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风险自担的金融租赁公司,扩大服务覆盖面。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明确市场定位,突出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特色,根据自身发展战略、企业规模、财务实力以及管理能力,深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定领域,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支持金融租赁公司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推动有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依法合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权责明晰、制衡有效、激励科学、运转高效的内部治理体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自主创新发展,加快专业化人才队伍培养,积极培育核心竞争力。 三、发挥产融协作优势,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发挥扩大设备投资、支持技术进步、促进产品销售、增加服务集成等作用,创新业务协作和价值创造模式,积极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对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民生领域支持力度。在飞机、船舶、工程机械等传统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租赁公司。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等领域鼓励通过金融租赁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利用境内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现行税收政策和境外优惠政策,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金融租赁业务,提升专业化经营服务水平。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开拓国际市场,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供配套服务。鼓励通过金融租赁引入国外先进设备,提升国内技术装备水平,同时要注重支持使用国产设备。 四、提升金融租赁服务水平,加大对薄弱环节支持力度 支持设立面向“三农”、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公司。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开发适合“三农”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金融租赁试点,支持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施、加工设备更新。探索将生物资产作为租赁物的可行性。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享受财政贴息和财政奖励。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允许金融租赁公司使用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参与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加大对“三农”、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发行“三农”、小微企业金融债券。适当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租赁业务不良资产容忍度。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逐步完善金融租赁行业法律法规,研究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物登记制度,发挥租赁物的风险保障作用,维护金融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落实金融租赁税收政策,切实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建设租赁物二手流通市场,拓宽租赁物处置渠道,丰富金融租赁公司盈利模式。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购买金融租赁服务。将通过金融租赁方式进行的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购置纳入鼓励政策适用范围。 六、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增强持续发展动力 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上市和发行优先股、次级债,丰富金融租赁公司资本补充渠道。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研究保险资金投资金融租赁资产。适度放开外债额度管理要求,简化外债资金审批程序。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给予金融租赁公司跨境人民币融资额度。积极运用外汇储备委托贷款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符合条件金融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建立形式多样的租赁产业基金,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规范机动车交易和登记管理,简化交易登记流程,便利金融租赁公司办理业务。完善船舶登记制度,促进船舶金融租赁业务健康发展。 七、加强行业自律,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加强金融租赁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履行协调、维权、自律、服务职能,建立健全行业自我约束机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维护行业整体形象。加强对金融租赁理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升公众和企业认知度。强化信息披露,定期发布金融租赁行业数据。积极与高等院校等开展合作,培育专业化金融租赁人才。支持金融租赁行业共同组建市场化的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为各类市场主体自愿参与提供服务,活跃金融租赁资产的交易转让,盘活存量金融租赁资产,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八、完善监管体系,增强风险管理能力 全面加强金融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强化实物资产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完善资产分类和拨备管理,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加强合规体系建设,增强金融租赁行业合规经营意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长效机制。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加强行业顶层制度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完善以风险为本、资本监管为核心,适合行业特点的监管体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2015-09-14/hubei/2015/0914/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