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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1770746-2-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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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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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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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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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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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闽汇〔2026〕2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各市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管理部,各省级有关银行、福州各市级有关银行:
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决定在辖内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现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外汇局(营管部)应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相关业务的事中事后监测分析和监管,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省分局。
二、各银行应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应对机制,确保相关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实施,各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至辖内营管部及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
联系电话: 0591-87840751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