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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248413-3-2021-00065
  • 分       類:
    通知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1-04-06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關於《在中國(浙江)自貿試驗區擴展區域實施外匯管理創新措施(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關於《在中國(浙江)自貿試驗區擴展區域實施外匯管理創新措施(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支援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建設我分局起草了《在中國(浙江)自貿試驗區擴展區域實施外匯管理創新措施(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擬在自貿試驗區內開展外匯管理創新業務如下:

(一)優化經常項目外匯收支審核,銀行按照展業三原則自主辦理經常項目購付匯、收結匯及劃轉等手續。

(二)允許區內已確定選擇“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債的企業,可調整為以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債,一經調整不得變更。

(三)放寬企業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償還幣種必須一致的要求,允許區內企業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與簽約幣種不一致,但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應保持一致。

(四)自貿試驗區企業開展跨國公司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其中關於上年度本外幣國際收支規模“超過1億美元”的要求調整為“超過5000萬美元”。

(五)對於境外機構按照規定能夠開展即期結售匯交易的,允許試驗區內銀行為其辦理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交易。

(六)允許註冊且營業場所均在試驗區內的銀行為境外機構辦理其境內外匯賬戶結匯業務。

鑒於本次擬推出的自貿區外匯管理創新措施已在舟山片區先行實施,並且市場反饋良好,故將向社會公示期限縮短為15個工作日,徵求意見期間為202146日至20214月20日,意見請書面反饋浙江省分局國際收支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延安路149

聯繫人:秦楠

聯繫電話:0571-87686440

 

附件:推進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

 

 

 

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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