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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248413-3-2015-00011
  • 分       類:
    外匯檢查與法律適用  管理資訊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5-02-27
  • 名       稱:
    遠離非法網路炒匯 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 文       號:
遠離非法網路炒匯 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近年來,在國內股市等投資渠道不景氣的情況下,非法網路炒匯組織以高槓桿、高收益、低風險為誘餌,通過電話、簡訊、網路多種宣傳渠道,鼓吹境內主體參與非法網路炒匯活動。從現階段看,大多非法網路炒匯均是以投資者血本無歸和組織者人去樓空告終,在給廣大投資者個人及家庭帶去沉重打擊的同時,也給外匯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帶來了極大的危害。
    一、引言
    2009年9月,多名個人向浙江公安和外匯部門舉報,稱台州百家信公司與上海佰福金公司涉嫌非法經營外匯業務。經多部門聯合調查,上海佰福金公司系日本佰富門集團業務人員河某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成立的一家炒匯業務拓展類公司,台州百家信公司實際為這家網路炒匯公司在台州的代理,兩家公司在沒有獲得我國金融管理機構批準的情況下,通過宣傳網路炒匯的高槓桿、高收益率,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吸收並指導客戶進行跨國外匯業務買賣。一年間,兩家公司共吸收506萬元人民幣資金,並收取至少4萬多美元的手續費,致使20名客戶輸得血本無歸。最終,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對兩家公司組織開展網路炒匯的行為進行了判決。
    二、關於網路炒匯
    網路炒匯指藉助網路平台開展的外匯買賣交易,其實質是一種外匯保證金交易。外匯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用自有資金作為擔保,利用槓桿效應,將銀行或經紀商提供的融資放大來進行外匯交易。投資者可在20-400倍的槓桿額度內自由買賣同等價值的即期外匯,操作所造成之損益,自動從上述投資賬戶內扣除或存入。其最大的特點是讓小額投資者可以利用較小的資金,獲得較大的交易額度,和全球資本一樣享有運用外匯交易作為規避風險之用,並在匯率變動中創造利潤機會,外匯保證金交易從本質上就是一個投資行為。近年來,隨著網路交易平台的設計日益成熟且廣泛運用,專門為投資者設計的網路操作平台可以使投資者直接操盤進行點擊式交易,保證金交易逐漸發展為網路炒匯。
    在國外發達的金融體系和完善的監管制度支撐下,外匯保證金交易作為一種風險防範和投資手段已較為普遍。在我國,1994年由國家外匯管理局等四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規定,“凡未經中國證監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金融機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他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單位和個人)委託未經批准登記的機構進行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無論以外幣或人民幣作保證金也屬違法行為。未經批准,擅自從事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的雙方不受法律保護”。因此,我們所說的非法網路炒匯,是指境內主體從事的、以境內各類未經批準的投資諮詢類公司為中介、藉助境外炒匯平台實施的網路保證金交易。從近年來國內發現的非法網路炒匯案件看,交易者從事外匯保證金交易的目的大大超過了投資的範疇,投機獲取高額收益已成為其主要目的,而最終的結果往往是投資者虧得血本無歸。
    三、網路炒匯在我國的發展
    就全球範圍而言,外匯保證金屬於個人理財產品中的頂級產品。德意志銀行、瑞士信貸銀行、花旗銀行等國際各大銀行的外匯保證金業務已經開展的非常成熟。在我國,外匯保證金交易主要經曆了以下3個階段:
    (一)盲目發展階段(1992-1994)
    1992 年至1993 年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過程中,多家香港外匯經紀商未經批准即到中國大陸開展外匯期貨交易業務,並吸引了大量國內企業和個人的參與。由於國內絕大多數參與者並不了解外匯市場,盲目的參與導致了大量客戶虧損,其中也不乏大量的國有企業。鑒於此, 1994 年8 月,證監會、外管局、工商局、公安部四部委聯合發布《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明令禁止各種外匯保證金交易。不過在此期間的1993 年底,中國銀監會開始允許國內銀行開展面向個人的實盤外匯買賣業務。隨著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取締,外匯實盤交易成了個人投資者想要進行外匯投資的唯一途徑。
    (二)半開放時期(2006-2008)
    到了2003 年,伴隨美國外匯經紀商逐漸步入正軌,並接受監管,許多外匯經紀商不斷將觸角伸向中國,這也不斷的刺激了中國銀行業。2006年6月,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分行獲批面向個人投資者推出遠期外匯交易業務,首次採用保證金模式。2006 年11 月,交通銀行宣布,經監管部門核准,在國內同業銀行中率先推出個人外匯交易新產品—“滿金寶”,正式向全國範圍推廣。當時提供給普通投資者5 倍槓桿。2007 年2 月,中國銀行發布消息,中行將攜個人外匯交易新品“保證金外匯寶”正式進軍外匯保證金市場。此時提供給普通投資者10 倍槓桿。2008 年3 月,民生銀行高調宣布進入外匯保證金領域,並舉行了規模空前的外匯保證金類比大賽。民生銀行給客戶提供20 倍槓桿。至此,外匯保證金又一次在國內引起普通投資者的關注。然而,2008 年6 月,銀監會發布《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外匯保證金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叫停所有銀行的外匯保證金交易,理由是銀行尚未能完全掌控外匯交易帶來的風險。
    (三)現行政策(2009年至今)
    就現階段而言,外匯保證金交易尚不受我國法律保護,國家禁止各類主體從事外匯保證金交易。
    四、非法網路炒匯的特點及現狀
    (一)非法網路炒匯的欺詐特點
    1、“名門出身”忽悠人
    有的炒匯公司往往冒充境外合法正規外匯經紀公司,通過境外交易公司名稱中的一個英文字母,偷梁換柱。有的被冒充的境外公司本身在所在國就屬於無牌經營的非法公司。對於這類中介公司,境內投資者很難分辨,往往信以為真,一旦將資金打入這些公司的境外賬戶,資金安全存在著極大的隱患。
    2、代理協議實為“賣身契”
    客戶開戶時,工作人員往往會用各種方式鼓動客戶“委託理財”,口頭承諾公司代理客戶操作一定會保本,賺的錢全部是客戶的,公司不收取任何費用。一旦客戶在《委託代理書》上籤字,客戶就等於簽了“賣身契”,因為合同上大多寫明“客戶將賬戶全權委託給代理人操作,客戶將為此承擔一切責任”。這樣一來,代理中介很可能會與別人合謀掏空客戶資金,即使客戶的錢被虧得一乾二淨,也無從申訴。
    3、頻繁進出賺取手續費
    炒匯是雙向交易,而且可當天買賣,網路炒匯公司巧妙利用這一點,不斷鼓動投資者頻繁操作。由於外匯市場變化快,時間緊迫,很多投資者都來不及仔細計算費用就進行了操作。投資者每操作一次,炒匯公司都會收取手續費,這樣,投資者最後即使小有盈餘,扣除一定的手續費和利息之後,也所剩無幾甚至“反盈為虧”。
    4、虛擬平台內部操作
    個別欺詐性質的炒匯公司會偽造一個交易平台,客戶登錄的交易系統,其實就在該公司的網路伺服器上。這個系統完全在炒匯公司的操縱下,不管行情如何,不管投資者如何操作,判斷總是錯的,總是不斷賠錢。偶爾遇到客戶賺錢的大行情,系統會無法登錄或掉線;無論盈利還是虧損,客戶均無法平倉,直至保證金基本虧損完畢系統才爆倉或自動平倉;當客戶向公司討要說法時,公司就銷毀客戶所有的書面資料,人去樓空。
    (二)新的發展趨勢
    從監管部門發現的情況看,現階段我國的非法網路炒匯還呈現出以下新的發展趨勢:
    一是從事網路炒匯的中介機構數量日趨增多且五花八門。從中介公司的名字上,諮詢公司、外匯公司、投資公司等各類公司五花八門,近年來僅在杭州發現的就有“第三波外匯公司”、“日本121BANK-FX株式會社駐杭州代表處”、“上海晟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州匯天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杭州歐瑞外匯公司”等十餘家。這些公司大部分以投資諮詢公司的名義註冊成立,門檻低、投入少,即便被有關部門打擊關閉,很容易就可以改頭換面,另起爐灶。
    這些公司代理的境外交易商也是五花八門,不僅分佈於美國、英國、日本、澳大利亞、塞浦路斯、百利茲、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其中有屬於境外合法正規交易公司的,也有一些在境外所在國已屬於無牌經營的非法公司。如從香港證交所列出的名單來看,境外存在著一大批無牌照可疑公司在從事類似業務,境內投資者很難分辨,一旦將資金打入這些公司的境外賬戶,資金安全存在著極大的隱患。
    二是參與者大多不具備投資經驗和相關專業知識。在非法炒匯組織的鼓吹下,參與網路炒匯的人員成分日趨複雜,有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也有中年家庭婦女、退休老人,但參與者普遍缺乏專業投資經驗,不具備外匯交易的相關知識。此類人群的最大特點就是急於求成,往往抱著一夜暴富的目的參與網路炒匯。違法份子也往往是利用這一心理特點而將這些“投機者”引入不歸路。
    三是部分網路炒匯機構採取類似傳銷的模式。從近幾年查處的非法網路炒匯案件看,部分從事違法行為的中介公司首先以待遇優厚為名,大量招募人員,在對其進行炒匯業務培訓以及各類“知識”的灌輸後,不僅要求員工自己必須參與網路炒匯,也對其發展客戶的數量和吸收的炒匯金額提出硬性指標,其結果往往導致員工及其多名親戚朋友最終遭受巨大的損失。
    五、選擇正規的外匯投資渠道
    從法律角度看,擅自從事外匯保證金交易的雙方權益不受法律保護,非法組織者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外匯業務行為,參與交易的投資者則構成了私自買賣外匯行為,均需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
    就現階段而言,適合普通投資者的外匯投資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一是定期外幣儲蓄。這是目前投資者最普遍選擇的方式。它風險低,收益穩定,具有一定的流動性和收益性。而它與人民幣儲蓄不同,由於外匯之間可以自由兌換,不同的外幣儲蓄利率不一樣,匯率又時刻在變化,所以投資者可以選擇不同幣種進行儲蓄的優勢。
    二是外匯理財產品。相對國際市場利率,國內的美元存款利率仍然很低,但外匯理財產品的收益率能隨國際市場利率的上升而穩定上升。另外,如今國內很多外匯理財產品大都期限較短,又能保持較高的收益率,投資者在穩定獲利的同時還能保持資金一定的流動性。許多銀行都推出了類似的產品,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偏好選擇,不需要外匯專家的幫助。
    三是通過銀行開展個人實盤外匯買賣。與網路炒匯這種虛盤外匯買賣相比,現階段我國境內允許開展個人開展實盤外匯買賣。實盤外匯買賣俗稱“外匯寶”,是指個人客戶在銀行通過櫃面服務人員或其他電子金融服務方式進行的不可透支的可自由兌換外匯(或外幣)間的交易,是一種有效的個人外匯資產保值增值的金融工具,目前國內很多銀行均已開展這種業務。其中,交易較為活躍的組合包括歐元兌美元、美元兌日元、英鎊兌美元、澳元兌美元,美元兌加元等。
    總體來講,在進行外匯投資時,投資者首先需要把握國際經濟基本面的動向,對各種貨幣的整體走勢有一個基本的判斷;應掌握必要的技術面知識,盡量挑選較為熟悉的貨幣進行買賣和投資,並要注意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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