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個人在境外工作所得工資,結匯後用於境內個人房屋的裝修,在其本人年度結售匯額度已使用完的情況下,能使用不佔用額度的嗎?
答:境內個人結匯,審核的是外匯來源而非人民幣的用途,因此,不管該個人結匯後人民幣是否具有相應的用途,如辦理不佔用額度的結匯,均應提供證明外匯資金來源合法性的證明材料。如果是工資收入結匯的,應提供僱傭合同和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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