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4-00011
  • 分       類:
    其他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4-01-15
  • 名       稱:
    資本項目政策問答2024年(二)
  • 文       號:
資本項目政策問答2024年(二)

問:企業的外債還清後是否需要到外匯局辦理註銷手續?

答:《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匯發〔201928號)取消了企業需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外債註銷登記管理要求。已登記外債未償餘額為零且不再發生提款的,在辦妥最後一筆還本付息、關閉相關外債賬戶後,企業可向所屬外匯分局轄內銀行申請辦理外債註銷登記。不符合上述條件(如債務人因債務減免、債轉股等無需償還外債本息)的,企業仍需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辦理外債註銷登記。同時取消了企業辦理外債註銷登記的時間限定。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01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