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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9-00174
  • 分       類: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9-09-04
  • 名       稱:
    2019年個人業務外匯管理問題解答(十二)
  • 文       號:
2019年個人業務外匯管理問題解答(十二)

個人應當如何填寫《申請書》?

答:個人填寫《申請書》時,應認真閱讀《申請書》的全部內容,知曉本人相關權利及義務,按照填表說明及時、準確、完整填寫有關購匯資訊,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填寫內容包括個人購匯基本資訊、購匯用途等內容。《申請書》應由購匯人(代理人)本人填寫,對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可由其法定監護人填寫。個人通過櫃檯購匯的,須填寫紙質版《申請書》,本人簽字並簽署日期。若為代辦的,“本人或代理人簽字”欄應填寫代理人姓名。

個人通過電子銀行購匯的,須填寫電子版《申請書》才能辦理購匯,電子版《申請書》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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