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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0013319-6-2019-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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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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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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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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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2019年個人業務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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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2019年個人業務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五)
個人購匯時無法確定購匯最終用途,暫存入賬戶如何填寫?
答:如個人購匯後,選擇存入賬戶但可預計最終用途的,應按照預計的最終用途和預計用匯時間填寫;如個人購匯時無法確定最終用途暫存入賬戶的,購匯用途選擇“其他”並在“詳細說明購匯事項”中說明存款金融機構名稱,預計用匯時間可填寫存入賬戶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