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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8-00071
  • 分       類: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 發布日期:
    2018-08-02
  • 名       稱:
    2018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十六)
  • 文       號:
2018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十六)

問:境內某外資公司開展進料加工業務,加工產成品複出口給該公司的境外母公司,原料由境外第三方公司供貨。在每次進料前,境外母公司先將原料進口款項匯給該公司,由該公司將款項匯往境外供應商進口原材料。產品複出口後,境外母公司扣除原先預付款項將剩餘的貨款支付給該公司,則對於母公司匯給該公司的原料進口款和剩餘貨款,應如何申報?

 

答:從進料加工業務全過程看,進料前的收入款應作為加工產品出口貨款的一部分。因此,母公司支付給境內公司的原料進口款,應申報在“121020貨物貿易—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進料加工貿易”項下,交易附言可寫為:預收進料加工貨款。該公司收到境外母公司扣除原先預付款項的剩餘貨款,也應申報在“121020貨物貿易—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進料加工貿易”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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