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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8-00034
  • 分       類: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8-02-09
  • 名       稱:
    2018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五)
  • 文       號:
2018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五)

 

問:境內A企業是一家外資企業,按照其與境外母公司簽訂的貿易合同要求,將國內生產的零部件通過航空EMS的運輸方式,郵寄到歐洲市場,發生的空運費由境內A企業墊付給國內航空公司。之後,境外母公司再返還境內A企業墊付的零部件航空運輸費用,應如何申報?

答:首先,空運費由境內A企業墊付給國內航空公司,屬於境內居民與居民之間的交易,不涉及跨境資金流動,無需進行申報。

當境內A企業收到境外母公司返還墊付的運輸費用時,基礎交易是發生在居民承運人與境外非居民(A企業境外母公司)之間,A企業為居民代墊人,所以應按照基礎交易性質申報,應申報在“222021 服務貿易—運輸服務—空運—涉及我國出口的空中貨運服務”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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