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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
  • 分       類: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7-04-21
  • 名       稱:
    2017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一)
  • 文       號:
2017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一)

1.某企業將要在香港上市,在境外聘用獨立董事,通過某銀行向獨立董事支付酬金。應如何申報?

    答:上市公司支付獨立非執行董事酬金時,因獨立董事與上市公司並不具有僱傭關係,向境外獨立董事支付的酬金不應申報為“321000 職工報酬(工資、薪金和福利)”,應申報在“228023 管理諮詢和公共關係服務”項下,交易附言可為“境外獨立董事諮詢費”。

 

2.境內某企業向境外關聯方支付股息、紅利,應如何申報?

答:支付股息、紅利應根據境內企業與境外企業相互關係進行申報。向境外子公司支付,應申報在“322012”項下。向境外聯屬企業支付,應申報在“322013 ”項下。向境外母公司支付,應申報在“322011”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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