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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5-00110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外匯綜合管理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5-08-26
  • 名       稱:
    濱海新區中心支局優化行政審批效果顯著
  • 文       號:
濱海新區中心支局優化行政審批效果顯著

2015年上半年,濱海新區中心支局積極優化行政審批流程,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嚴格依法行政,進一步提升了外匯部門行政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成效顯著。

一、推行主體監管框架下行政審批“一個窗口”受理

按照外匯管理從行為管理逐步向主體管理過渡的要求,打破業務條線邊界,實行綜合管理,主動探索“一個窗口”受理,實行“一站式”服務。梳理制定了外匯服務指引,進一步明確了各類服務事項的具體內容、標準、依據和程序,作出了“首問負責、一次告知、限期辦理、全程無憂”的服務承諾。改革後,企業可在同一窗口申請辦理各類業務,避免重複排隊情況,提高辦事效率。

二、優化審批流程,審批效率進一步提升

在實現“一個窗口”受理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提升審批效率。對於職責範圍內但資料不全的申請事項,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申請內容;對於材料完整合規的申請,當場出具《行政受理審批單》。審查各環節落實授權制度,權責一致,確保審查辦理準確、規範、及時,在行政許可規定時限內儘快審批。對於時限為5個工作日的審批業務,一般當天辦結,20個工作日的審批業務,一般710天辦結。

三、多渠道便利業務辦理,便捷程度大大提高

利用互聯網、LED大屏幕、查詢機等多種方式發布各項審批事項的流程、時限、所需材料、表格下載及填寫說明等材料,並開通業務專用郵箱,方便企業申請行政審批。2015年上半年為企業提供網上預審服務60餘筆,及時告知企業需補正的材料,有效減少企業往返外匯局的次數,提高審批效率。

四、發揮聯合監管及監督合力,履職能力有效加強

與相關政府部門簽訂聯合服務監管協議,加強溝通協調,促進資訊共用,強化聯合服務與監管,為轄內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與政府、轄內金融機構、重點特色企業建立義務監督員制度,每半年召開義務監督員會議,聽取各方對外匯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收集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百餘條,為企業解決問題近百件。

五、與銀企建立多渠道溝通機制,服務深度廣度增加

開通 “匯政交流圈”微博、微信服務平台,搭建多渠道互動機制。2015年上半年線上解答企業各類問題120餘個。落實局長接待日、現場辦公制度機制,面對面解決企業實際困難,助力企業發展,2015年現場接待企業40餘次,深入企業走訪10餘次。定期送政策下銀行,特別是直接投資業務下放至銀行辦理後,先後12次深入8家銀行現場進行政策宣傳及業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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