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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45574632-7-2026-0280
  • 分       類:
    通知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6-11-04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關於廢止深外管〔2023〕16號文的通知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關於廢止深外管〔2023〕16號文的通知

市各銀行:

現就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適用規定通知如下:

一、《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關於印發〈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點)〉的通知》(深外管〔2023〕 16號)廢止。

二、自2026年9月14日起,新增及存量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銀髮〔2026〕163號)辦理。

特此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6年10月22日


【列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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