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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45574632-7-2019-0089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9-07-04
  • 名       稱:
    外匯知識問答(十三)
  • 文       號:
外匯知識問答(十三)

5、問:境內個人能收取境外公司匯過來的貨款嗎?

答: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在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後,可以辦理貨物出口,並從境外進口商處收匯。

6、問:個人能不能去境外設立公司,開離岸賬戶?

答:截至目前,除《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規定的特殊目的公司外,境內個人不能去境外設立公司。

7、問:境外個人在境內買賣商品房,應在哪個部門辦理?

答:由銀行按規定審核資料無誤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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