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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240718-9-2016-00139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6-10-14
  • 名       稱:
    為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提供“上海樣本”
  • 文       號:
為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提供“上海樣本”

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黨委委員、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長 王利平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一行三會”等各部委的支援指導下,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緊扣自貿區建設總體目標,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有機聯動,大力推動簡政放權,大力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紮實推進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在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的同時,一批創新型制度先後在全國複製推廣,為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提供了“上海樣本”,充分發揮了金融外匯改革“試驗田”的作用。

 

    自貿區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與國家戰略高度契合

 

 從國際經驗看,自貿區的基本特徵是經濟開放、管制較少、政策優惠、活動便利,即貨物、資金、服務和人員流動比較自由。上海建立自貿區是適應全球化產業新布局和推進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戰略的需要,所涉及的金融外匯開放主要以貿易投資便利化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為主線。這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我國經濟實力以及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的總體要求基本一致。

    為此,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必須充分發揮自貿區作為金融改革開放示範窗口的作用,拓展金融資源運作空間,擴大開放並以此為突破口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必須充分發揮以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為核心內容的上海比較優勢,實現貿易投資活動和金融外匯服務的有效對接,促進自貿區早日成為擴大現代服務業開放和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載體;必須充分發揮自貿區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功能疊加優勢,協調推進,政策聚焦,形成合力,爭取金融外匯開放的重點突破。

 

    從三年來的實踐看,上海自貿區外匯業務創新不僅與自貿區建設目標高度一致,也體現了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

   

    2014年2月28日,為貫徹落實《關於金融支援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支援上海自貿區建設,外匯局上海市分局正式發布《外匯管理支援試驗區建設實施細則》,按照服務實體經濟、深化外匯管理改革、有效防範風險、“成熟一項、推動一項”原則,在上海自貿區實施以下創新舉措:一是簡化經常項目收結匯、購付匯單證審核。銀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業務”、“盡職審查”等原則辦理經常項目收結匯、購付匯手續;二是簡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及變更登記下放至銀行辦理,實行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意願結匯;三是放寬對外債權債務管理。取消對外擔保和向境外支付擔保費行政審批,放寬區內企業境外外匯放款金額上限,取消境外融資租賃債權審批,允許境內融資租賃業務收取外幣租金;四是改進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外幣資金池及國際貿易結算中心外匯管理試點政策,放寬試點企業條件,簡化審批流程及賬戶管理;五是完善結售匯管理,便利銀行開展面向區內客戶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櫃檯交易。

 

    2015年12月17日,為更好地服務於上海自貿區國家戰略,外匯局上海市分局又發布了《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這是上海自貿區“金改40條”印發後發布的首個實施細則,重點實施了如下四項創新舉措:一是允許區內企業(不含金融機構)外債資金實行意願結匯,賦予企業外債資金結匯的自主權和選擇權;二是進一步簡化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手續,允許區內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分類等級為A類的企業外匯收入無需開立待核查賬戶;三是支援發展總部經濟和結算中心,放寬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准入條件,進一步簡化資金池管理;四是支援銀行發展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服務,允許區內銀行為境外機構辦理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交易。    

 

    上述一系列創新舉措,既體現了外匯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轉變,也符合自貿區建設總體要求。一是外匯管理服務實體經濟開啟新局面,率先賦予自貿區內企業外匯資本金和外債資金結匯的自主權。便利融資租賃外匯管理,支援上海融資租賃業快速發展。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便利跨境投融資;二是持續推進簡政放權,進一步減少外匯管理行政審批,簡化業務辦理流程,切實提升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程度。推進外匯管理監管方式從行為轉向重點主體,從事前審批轉向事後監測分析;三是為跨國公司資金集中運營管理創造更好的政策環境,有利於提升跨國公司資金運作效率,促進總部經濟集聚;四是進一步拓展區內銀行外匯交易業務的服務範圍,率先允許區內銀行為境外機構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交易,有利於企業規避匯率風險。

   

    自貿區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取得豐碩成果

 

    外匯管理支援上海自貿區各項政策落地實施以來,有力支援了實體經濟發展,形成了多項可複製、可推廣的創新業務及管理模式,較好地發揮了示範帶動、服務全國的作用,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評價。

 

    首先,市場主體辦理外匯業務的便利度顯著提高,企業和銀行的改革獲得感明顯提升。一是區內按照“展業三原則”辦理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業務流程和手續更加簡便,極大地促進了貿易便利化。以某區內企業為例,該公司進口產品價值小,海關和商業單證較多,付匯較為繁瑣。《外匯管理支援試驗區建設實施細則》進一步簡化區內經常項目單證審核後,該公司在付匯時不再需要提供大量紙質單證,只需向銀行提供付匯清單,銀行通過上門核對以保證貿易真實性,大大節省了企業的人力和物力。二是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便利了跨境投融資。在直接投資外匯改革前,某區內企業辦理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業務需攜帶大量材料往返外匯局和銀行,時間成本和人力成本較高。改革後,企業可就近享受銀行一站式服務,為企業帶來了實質性的便利。三是為總部經濟集聚營造了優越環境。以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政策為例,某企業開展經常項下集中收付業務,試點首月該集團即由原每月800筆的原始跨境交易規模減少至28筆,有效降低了集團財務成本,提高了資金結算效率。

 

    此外,也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積累了寶貴經驗,多項可複製、可推廣改革創新紅利輻射全國。根據《國務院關於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要求,上海自貿區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原則上,除涉及法律修訂、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事項外,能在其他地區推廣的要儘快推廣,能在全國範圍內推廣的要推廣到全國。根據這一要求,外匯局上海市分局立足上海、創造經驗,積極服務於全國金融外匯改革。截至目前,已在全國範圍複製推廣了八項經驗和做法,主要包括:外資企業外匯資本金實行意願結匯、銀行辦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櫃檯交易涉及的結售匯業務、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及變更登記下放銀行辦理、取消境外融資租賃債權審批、取消對外擔保行政審批、取消向境外支付擔保費行政審批、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企業外債資金實行意願結匯。   

 

    再接再厲繼續深化自貿區外匯管理體制改革   

 

    2015年11月25日,李克強總理視察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及外匯營業大廳,總理對外匯總局的簡政放權舉措和上海市分局的改革創新給予了高度肯定,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總理的肯定和指示,為繼續深化自貿區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在管理思路上,我們要繼續探索管理模式創新,堅持市場化導向,著力提高市場主體外匯資源配置效率;在管理手段上,我們要統籌好便利化和防風險,堅持放管結合,加強統計監測預警,完善事中事後管理;在改革創新上,我們要繼續堅持簡政放權和依法行政,以“負面清單”引領改革,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創業興業開路,為企業發展鬆綁,讓市場主體享受切切實實的改革成果。

   

    “好風憑藉力,揚帆正當時”,外匯局上海市分局將以自貿區建設三周年為契機,抓住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加快推進的契機,立足上海,服務全國,繼續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穩妥推進自貿區外匯改革創新和政策升級,充分發揮自貿區作為金融外匯改革開放示範窗口的作用,推動其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形成更多功能疊加效應,爭取在自貿區外匯體制機制創新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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