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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新聞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0-00069
  • 分       類:
    經常項目管理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0-04-07
  • 名       稱:
    實施進口核銷制度改革試點 便利貨物貿易對外支付
  • 文       號:
實施進口核銷制度改革試點 便利貨物貿易對外支付

為進一步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推進貿易便利化,更好地為企業服務,促進涉外經濟發展,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實施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 2010 5 1 開始,在天津、江蘇、山東、湖北、內蒙古、福建以及青島等七個省(市)開展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試點。

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是推動我國外匯管理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的舉措,將大為便利貿易項下對外支付,減輕企業和銀行負擔。此次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合規企業的正常進口付匯業務無需再辦理現場核銷手續;取消銀行為企業辦理進口付匯業務的聯網核查手續;外匯局對企業實行名錄管理,進口付匯名錄資訊在全國範圍內實現共用,企業異地付匯無需再到外匯局辦理事前備案手續;外匯局利用“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以企業為主體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監測預警,針對異常交易主體進行現場核查,確定企業分類考核等級並實施分類管理。

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充分體現了外匯管理理念更新和方式轉變。一是實現了由逐筆核銷向總量核查、現場核銷向非現場核查、行為監管向主體監管的轉變;二是大力簡化了企業進口付匯手續,降低企業成本,特別是保證合規企業的正常業務活動順暢進行;三是對企業實施分類監管,採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防範和化解風險,依法處罰相關違規企業。(完)

 

註:2009年貿易信貸抽樣調查方法進行了調整,按新方法統計的2009年末貿易信貸餘額為1617億美元。為保證數據的可比性,2008年末貿易信貸餘額相應調整為1296億美元(原為1141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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